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琼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和监测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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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琼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和监测工作的公告

标题: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琼海市农 (略) 理设施排查和监测工作的公告

(略) : 点击查看>> -4/2022- 点击查看>> 分  类: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文机关:琼海 (略)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8日文 号: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8日主题词:农 (略) 理设施;公告时效性:有效
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琼海市农 (略) 理设施排查和监测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农 (略) 理设施的运维和管理,确保农 (略) 理设施长效运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琼海市农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及年度监测方案要求,我局拟定期对各镇区农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和尾水达标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略) 会公开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日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下午17点前。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进度安排、组织实施等,全面推进排查监测工作。

(二)排查农 (略) 理设施运转状况。对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农 (略) 理设施(共307个设施,其中嘉积镇35个、长坡镇23个,潭门镇7个、万泉镇6个、大路镇18个、龙江镇15个、石壁镇16个、彬村山4个、博鳌镇155个、会山9个、塔洋镇12个、中原镇3个、阳江镇4个)进行实地排查,对设施运转状况、基础信息以及存在问题进行登记。

(三)检查各镇(区)农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落实情况。各镇(区)或运行维护单位开展管理和运维记录, (略) 理设施信息记录、巡查巡检记录、养护记录、维修记录、投诉反馈记录等。

(四)开展农 (略) 理设施尾水监测。按照《农 (略) 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分级和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对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农 (略) 理设施(约307个)出水水质开展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将监测结果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五)排查及监测要求。本项工作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排查和监测(2次排查,2次监测),并建立完善相关档案。

三、费用标准

不高于100万元。

四、评分方式

本项工作按评分表得分最高者中标。

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对项目背景、项目特征、服务重点等把握,内容是否细致全面,对本项目针对性强,是否能满足采购需求进行评分。

优:16-25分,良:6-15分,差:1-5分,未提供方案本项不得分

25分

2

检测工作保障措施

根据供应商的实施方案及配套实验室、设备力量、交通工具保障投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包括:实验室资质、设备状态、采样车辆投入等总体情况:

优:13-20分,良:5-12分,差:1-4分,未提供方案本项不得分。

20分

3

工作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

采样、提交检测报告时间等工作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详细完善进行综合评分:

优:13-20分,良:5-12分,差:1-4分,未提供方案本项不得分。

20分

4

人员投入计划

人员安排的充分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

优:11-15分;良:5-10分;差:1-4分。未提供方案本项不得分。

15分

5

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有环境技术管理类中级职称或环境工程类中级职称或环境监测中级职称的得 3 分,具备环境技术管理类高级职称或环境工程类高级职称或环境监测类高级职称的得 5 分。

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分

6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

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分

7

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报价)×价格权重(10%)×100

10分


五、报名提交材料

1.2022年内任意1 (略) 保缴交记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方案(含费用报价)。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 (略) 。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六、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2年4月28日-2022年4月29日下午17点前;

2.地点:琼 (略) 琼海 (略) 208室;

3.只接受现场递交材料,资料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资料要求密封的资料,本单位将予以拒收。

4.联系人:梁文峰,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琼海 (略)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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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琼海市农 (略) 理设施排查和监测工作的公告

(略) : 点击查看>> -4/2022- 点击查看>> 分  类: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文机关:琼海 (略)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8日文 号: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8日主题词:农 (略) 理设施;公告时效性:有效
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琼海市农 (略) 理设施排查和监测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农 (略) 理设施的运维和管理,确保农 (略) 理设施长效运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琼海市农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及年度监测方案要求,我局拟定期对各镇区农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和尾水达标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略) 会公开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日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下午17点前。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进度安排、组织实施等,全面推进排查监测工作。

(二)排查农 (略) 理设施运转状况。对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农 (略) 理设施(共307个设施,其中嘉积镇35个、长坡镇23个,潭门镇7个、万泉镇6个、大路镇18个、龙江镇15个、石壁镇16个、彬村山4个、博鳌镇155个、会山9个、塔洋镇12个、中原镇3个、阳江镇4个)进行实地排查,对设施运转状况、基础信息以及存在问题进行登记。

(三)检查各镇(区)农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落实情况。各镇(区)或运行维护单位开展管理和运维记录, (略) 理设施信息记录、巡查巡检记录、养护记录、维修记录、投诉反馈记录等。

(四)开展农 (略) 理设施尾水监测。按照《农 (略) 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分级和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对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农 (略) 理设施(约307个)出水水质开展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将监测结果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五)排查及监测要求。本项工作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排查和监测(2次排查,2次监测),并建立完善相关档案。

三、费用标准

不高于100万元。

四、评分方式

本项工作按评分表得分最高者中标。

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对项目背景、项目特征、服务重点等把握,内容是否细致全面,对本项目针对性强,是否能满足采购需求进行评分。

优:16-25分,良:6-15分,差:1-5分,未提供方案本项不得分

25分

2

检测工作保障措施

根据供应商的实施方案及配套实验室、设备力量、交通工具保障投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包括:实验室资质、设备状态、采样车辆投入等总体情况:

优:13-20分,良:5-12分,差:1-4分,未提供方案本项不得分。

20分

3

工作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

采样、提交检测报告时间等工作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详细完善进行综合评分:

优:13-20分,良:5-12分,差:1-4分,未提供方案本项不得分。

20分

4

人员投入计划

人员安排的充分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

优:11-15分;良:5-10分;差:1-4分。未提供方案本项不得分。

15分

5

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有环境技术管理类中级职称或环境工程类中级职称或环境监测中级职称的得 3 分,具备环境技术管理类高级职称或环境工程类高级职称或环境监测类高级职称的得 5 分。

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分

6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

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分

7

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报价)×价格权重(10%)×100

10分


五、报名提交材料

1.2022年内任意1 (略) 保缴交记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方案(含费用报价)。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 (略) 。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六、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2年4月28日-2022年4月29日下午17点前;

2.地点:琼 (略) 琼海 (略) 208室;

3.只接受现场递交材料,资料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资料要求密封的资料,本单位将予以拒收。

4.联系人:梁文峰,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琼海 (略)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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