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1日-4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01473921X3/2022-0022865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1日-4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01473921X3/2022-002286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1日-4 (略) 对江西 (略) 年产60万平方米夹层玻璃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审批决定具体内容 (略) 公告公示栏目公开(http:/ 点击查看>> ),公告期为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5- 点击查看>> (奉新 (略) 办证大厅)
电子邮箱: @@@ 26.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奉新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略) | 批复日期 |
1 | 奉环环评〔2022〕 (略) | 2022/4/13 | |
奉环环评〔2022〕 (略) | 2022/4/15 |
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 (略) 公告公示栏目里及时公开,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可根据对应的项目名称查到)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1日-4 (略) 对江西 (略) 年产60万平方米夹层玻璃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审批决定具体内容 (略) 公告公示栏目公开(http:/ 点击查看>> ),公告期为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5- 点击查看>> (奉新 (略) 办证大厅)
电子邮箱: @@@ 26.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奉新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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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略) | 批复日期 |
1 | 奉环环评〔2022〕 (略) | 2022/4/13 | |
奉环环评〔2022〕 (略) | 2022/4/15 |
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 (略) 公告公示栏目里及时公开,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可根据对应的项目名称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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