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场地污染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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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场地污染初步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和意义:

场地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和持久性等特点,触及受体时才可能被发现,因此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之前,必须对场地的污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风险评估,为土地修复和再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山西 (略) 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将初步采样结果与场地筛选值比较,分析和确认场地是否存在风险及关注污染物。


本地块位于阳泉市的东南边缘,厂址北侧紧邻 (略) 理厂,东侧紧邻物流园,南侧 (略) 阳铝街, (略) 为义井河,西侧 (略) (略) ,西 (略) 为义东沟装饰城、晋 (略) 、瓷砖卫浴批发城、东昌建材批发城。

布点数量:

根据《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636-2009),确定场地内布点数量,按照详细采样阶段的简化布点确定土壤采样点数量。本项目地块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6m2。项目组对地块首先按照40m×40m的网格进行了区域划分,为看能够筛选出本地块的涉嫌污染区域,项目组在重点区域保证布设至少1个监测点,最终布设土壤点位数量26个、对照点1个。

调查目的和意义:

该地块原用于山西 (略) 燃煤火力发电,根据《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表1可知燃煤锅炉污染项目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汞及其化合物;通过对燃煤分析,其燃烧过程中产生氟化物、挥发酚、硫化物均属气态,不属于该行业的特征污染物;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8)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表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他项目)中内容可知,无氟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的限值要求,氟化物、挥发酚、硫化物不属于特征因子,故未对其进行检测。

本次地块污染因子45项基本因子、pH、石油烃(C10-C40)即可满足检测要求。

监测结果:

初步调查阶段送检本地块内土壤样品共计26件,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共计1件,结果显示:

(1)检出污染物为重金属(7种)。

(2)所有样品(27件)均检测重金属,检出的重金属共计7种,分别为: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其浓度范围分别为:砷6.38~ 点击查看>> mg/kg、镉0.02~0.18mg/kg、六价铬未检出、铜17~47mg/kg、铅5.7~ 点击查看>> mg/kg、汞0.017~0.092mg/kg镍19~43mg/kg,检出重金属的土壤样品均未超过筛选值,pH7.83~9.53、石油烃(C10-C40)6-11 mg/kg均未超过筛选值,样品超标率为0%。

(3)本次送检样品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工作由具有CMA资质的山西 (略) 负责, (略) 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地块调查结论:

山西 (略) 位于阳泉市的东南边缘,调查面积为 点击查看>> .6m2,该范围内地块进行收储。

环境初步调查结论如下:

(1)作为收储用地,该地块无法确定规划后的土地类型,但作为建设用地要求,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

(2)污染识别表明,该地块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砷、汞;检测指标为GB 点击查看>> -2018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重金属、SVOCs、VOCs)

(3)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检出污染物为7种重金属砷、镉、锌、铬(六价)、铜、铅、汞、镍)、pH、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所有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

(4)本次调查污染物及污染区域的识别,依据调查的保守性原则,进行全面考虑;布点采用40m×40m网格与判断法布点相结合,增加布点密度:样品检测项目采用国家标准的45项基本项目与场地特征污染物相结合,防止污染物漏项;通过上述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本次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

(5)风险筛选结果表明,调查场地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 (略) 分,第2.3节的规定,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针对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

编制单位:山西晟 (略)

联系人: @@@ q.com

,山西

调查目的和意义:

场地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和持久性等特点,触及受体时才可能被发现,因此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之前,必须对场地的污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风险评估,为土地修复和再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山西 (略) 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将初步采样结果与场地筛选值比较,分析和确认场地是否存在风险及关注污染物。


本地块位于阳泉市的东南边缘,厂址北侧紧邻 (略) 理厂,东侧紧邻物流园,南侧 (略) 阳铝街, (略) 为义井河,西侧 (略) (略) ,西 (略) 为义东沟装饰城、晋 (略) 、瓷砖卫浴批发城、东昌建材批发城。

布点数量:

根据《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636-2009),确定场地内布点数量,按照详细采样阶段的简化布点确定土壤采样点数量。本项目地块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6m2。项目组对地块首先按照40m×40m的网格进行了区域划分,为看能够筛选出本地块的涉嫌污染区域,项目组在重点区域保证布设至少1个监测点,最终布设土壤点位数量26个、对照点1个。

调查目的和意义:

该地块原用于山西 (略) 燃煤火力发电,根据《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表1可知燃煤锅炉污染项目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汞及其化合物;通过对燃煤分析,其燃烧过程中产生氟化物、挥发酚、硫化物均属气态,不属于该行业的特征污染物;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8)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表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他项目)中内容可知,无氟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的限值要求,氟化物、挥发酚、硫化物不属于特征因子,故未对其进行检测。

本次地块污染因子45项基本因子、pH、石油烃(C10-C40)即可满足检测要求。

监测结果:

初步调查阶段送检本地块内土壤样品共计26件,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共计1件,结果显示:

(1)检出污染物为重金属(7种)。

(2)所有样品(27件)均检测重金属,检出的重金属共计7种,分别为: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其浓度范围分别为:砷6.38~ 点击查看>> mg/kg、镉0.02~0.18mg/kg、六价铬未检出、铜17~47mg/kg、铅5.7~ 点击查看>> mg/kg、汞0.017~0.092mg/kg镍19~43mg/kg,检出重金属的土壤样品均未超过筛选值,pH7.83~9.53、石油烃(C10-C40)6-11 mg/kg均未超过筛选值,样品超标率为0%。

(3)本次送检样品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工作由具有CMA资质的山西 (略) 负责, (略) 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地块调查结论:

山西 (略) 位于阳泉市的东南边缘,调查面积为 点击查看>> .6m2,该范围内地块进行收储。

环境初步调查结论如下:

(1)作为收储用地,该地块无法确定规划后的土地类型,但作为建设用地要求,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

(2)污染识别表明,该地块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砷、汞;检测指标为GB 点击查看>> -2018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重金属、SVOCs、VOCs)

(3)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检出污染物为7种重金属砷、镉、锌、铬(六价)、铜、铅、汞、镍)、pH、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所有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

(4)本次调查污染物及污染区域的识别,依据调查的保守性原则,进行全面考虑;布点采用40m×40m网格与判断法布点相结合,增加布点密度:样品检测项目采用国家标准的45项基本项目与场地特征污染物相结合,防止污染物漏项;通过上述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本次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

(5)风险筛选结果表明,调查场地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 (略) 分,第2.3节的规定,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针对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

编制单位:山西晟 (略)

联系人: @@@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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