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鑫森炭业车用活性炭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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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鑫森炭业车用活性炭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福建省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省 (略) 鑫森炭业车用活性炭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 (略) 鑫森炭业车用活性炭生产扩建项目位于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经济开 (略) 厂区红线范围内,不新增用地,扩建项目引进投料熟化设备、造粒定型设备、活化设备、漂洗烘干设备、流化床反应系统、水下推流器、搅拌机、隔膜泵等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综合生产车间、 (略) 理车间、浓缩精制车间、配套车间以及相应附属配套设施,本次扩建规模为年产3000吨车用颗粒活性炭。扩建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115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根据福建省 (略) 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复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扩建项目应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污染防控措施,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二)水污染防治。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 (略) 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 (略) 理设施。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及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排入邵 (略) 理 (略) 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 (略) ,优选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 (略) 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 (略) 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 (略) 置, (略) 置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设置装置区围堰及储罐区防火堤,扩建项目应配套新建容积不小于1200m3事故应急池及不小于1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 (略) 点击查看>> 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之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六)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 (略) 等,污水排放口规范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 (略) 门联网,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

三、扩建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根据环评报告,本次扩建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85t/a,氨氮0.25t/a,二氧化硫 点击查看>> t/a,氮氧化物 点击查看>> t/a。企业应按要求购得相应的总量控制指标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七、项目生产前应函告南平市邵 (略) (略) ,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南平市邵 (略) 负责。

南平 (略)

2021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南平市邵 (略) ,

福建省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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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省 (略) 鑫森炭业车用活性炭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 (略) 鑫森炭业车用活性炭生产扩建项目位于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经济开 (略) 厂区红线范围内,不新增用地,扩建项目引进投料熟化设备、造粒定型设备、活化设备、漂洗烘干设备、流化床反应系统、水下推流器、搅拌机、隔膜泵等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综合生产车间、 (略) 理车间、浓缩精制车间、配套车间以及相应附属配套设施,本次扩建规模为年产3000吨车用颗粒活性炭。扩建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115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根据福建省 (略) 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复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扩建项目应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污染防控措施,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二)水污染防治。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 (略) 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 (略) 理设施。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及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排入邵 (略) 理 (略) 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 (略) ,优选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 (略) 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 (略) 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 (略) 置, (略) 置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设置装置区围堰及储罐区防火堤,扩建项目应配套新建容积不小于1200m3事故应急池及不小于1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 (略) 点击查看>> 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之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六)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 (略) 等,污水排放口规范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 (略) 门联网,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

三、扩建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根据环评报告,本次扩建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85t/a,氨氮0.25t/a,二氧化硫 点击查看>> t/a,氮氧化物 点击查看>> t/a。企业应按要求购得相应的总量控制指标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七、项目生产前应函告南平市邵 (略) (略) ,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南平市邵 (略) 负责。

南平 (略)

2021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南平市邵 (略) ,

福建省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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