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奥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9日至5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县政府八楼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58- 点击查看>>
传 真:0758-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德城镇工 (略) (略) 房一期内第七座二楼(经度 111 度 94 分 点击查看>> 秒,纬度 23 度 9 分 点击查看>> 秒)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门市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5480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年产三相交流电动机 点击查看>> 台,年产单相交流电动机 点击查看>> 台,年产EC电动机 点击查看>> 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生活污水 (略) 理后,排入 (略) 理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2、大气:喷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略) 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固化废气、浸漆废气分别收集后,统一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限值;SO2、NOX、烟尘经过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达到《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 (略) )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 (略) )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排放限值要求。3、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标准。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堆放点设置垃圾收集桶, (略) 门清理运走。焊渣、废粉末涂料、金属屑、包装废物和废除尘布袋等集中 (略) 统一回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漆桶和废机油为危险固废,交由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
拟不批准的原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9日至5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县政府八楼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58- 点击查看>>
传 真:0758-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德城镇工 (略) (略) 房一期内第七座二楼(经度 111 度 94 分 点击查看>> 秒,纬度 23 度 9 分 点击查看>> 秒)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门市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5480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年产三相交流电动机 点击查看>> 台,年产单相交流电动机 点击查看>> 台,年产EC电动机 点击查看>> 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生活污水 (略) 理后,排入 (略) 理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2、大气:喷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略) 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固化废气、浸漆废气分别收集后,统一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限值;SO2、NOX、烟尘经过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达到《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 (略) )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 (略) )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排放限值要求。3、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标准。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堆放点设置垃圾收集桶, (略) 门清理运走。焊渣、废粉末涂料、金属屑、包装废物和废除尘布袋等集中 (略) 统一回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漆桶和废机油为危险固废,交由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
拟不批准的原因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