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万吨水性涂料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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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水性涂料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水性涂料项目
建设地点: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董家口经济区204国道以南、双星轮胎工
建设单位:青岛永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绿之 (略)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03月28日至2022年04月01日
项目概况:本项目原计划建设年产水性涂料树脂4万吨生产线、年产水性涂料2万吨生产线,生产规模共计6万吨。根据市场情况,年产水性涂料树脂4万吨生产线不再建设,仅建设年产水性涂料2万吨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依托在 (略) 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采用“调节+气浮+A/O+沉淀池”处理工艺。项目设备及周转桶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生活污水、初期 (略) 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青岛董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 点击查看>> 烯酸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机原料投料工序、灌装工序产生的VOCs、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烯酸 点击查看>> 酯、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烯酸 点击查看>> 酯、 点击查看>> 烯酸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略) 理,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8)表1中Ⅱ时段要求(50mg/m3,3kg/h);特征污染物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烯酸 点击查看>> 酯、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烯酸 点击查看>> 酯、 点击查看>> 烯酸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8)表2排放标准限值;VOCs (略) 界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8)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要求,规 (略) 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略) (略) 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钛白粉、滑石粉、哑光粉等粉剂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 (略) 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浓度限值(10mg/m3),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催化剂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烟粉尘排放量不得超过0.218t/a,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5.8t/a。(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各设 (略) ,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中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化验废物、外购液体物料包装桶、破损的包装桶、废活性炭、矿物油空桶、废矿物油、气浮浮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位于立体仓库东侧,建筑面积50m2)内;其中分析化验废物、破损的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气浮浮渣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理,外购液体物料包装桶、矿 (略) 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过滤工序滤渣、过滤工序废过滤网、粉料、废催化剂、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反渗透膜、生化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粉料外售 (略) 门, (略) 家回收,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过滤工序滤渣、过滤工序废过滤网、废反渗透膜、生化污泥委托一般工 (略)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 (略) ;规范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报安 (略) 门备案验收。(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制定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做好环境保护设施岗位培训,将环保设施纳入每日生产检点,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及《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2643-2014)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严格按要求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执行报告、台账管理等按证排污责任。(八)强化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略) 会监督。(九) (略) 、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纯水制备系统等工程依托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本项目不得投产。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略) 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青岛 (略) 西 (略)
联系电话:0532- 点击查看>>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青岛市西海 (略) (略) 楼3楼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水性涂料项目
建设地点: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董家口经济区204国道以南、双星轮胎工
建设单位:青岛永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绿之 (略)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03月28日至2022年04月01日
项目概况:本项目原计划建设年产水性涂料树脂4万吨生产线、年产水性涂料2万吨生产线,生产规模共计6万吨。根据市场情况,年产水性涂料树脂4万吨生产线不再建设,仅建设年产水性涂料2万吨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依托在 (略) 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采用“调节+气浮+A/O+沉淀池”处理工艺。项目设备及周转桶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生活污水、初期 (略) 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青岛董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 点击查看>> 烯酸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机原料投料工序、灌装工序产生的VOCs、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烯酸 点击查看>> 酯、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烯酸 点击查看>> 酯、 点击查看>> 烯酸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略) 理,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8)表1中Ⅱ时段要求(50mg/m3,3kg/h);特征污染物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烯酸 点击查看>> 酯、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烯酸 点击查看>> 酯、 点击查看>> 烯酸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8)表2排放标准限值;VOCs (略) 界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略) 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点击查看>> -2018)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要求,规 (略) 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略) (略) 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钛白粉、滑石粉、哑光粉等粉剂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 (略) 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浓度限值(10mg/m3),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催化剂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烟粉尘排放量不得超过0.218t/a,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5.8t/a。(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各设 (略) ,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中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化验废物、外购液体物料包装桶、破损的包装桶、废活性炭、矿物油空桶、废矿物油、气浮浮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位于立体仓库东侧,建筑面积50m2)内;其中分析化验废物、破损的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气浮浮渣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理,外购液体物料包装桶、矿 (略) 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过滤工序滤渣、过滤工序废过滤网、粉料、废催化剂、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反渗透膜、生化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粉料外售 (略) 门, (略) 家回收,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过滤工序滤渣、过滤工序废过滤网、废反渗透膜、生化污泥委托一般工 (略)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 (略) ;规范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报安 (略) 门备案验收。(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制定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做好环境保护设施岗位培训,将环保设施纳入每日生产检点,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及《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2643-2014)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严格按要求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执行报告、台账管理等按证排污责任。(八)强化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略) 会监督。(九) (略) 、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纯水制备系统等工程依托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本项目不得投产。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略) 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青岛 (略) 西 (略)
联系电话:0532-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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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青岛市西海 (略) (略) 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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