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夹江县岩博仕陶瓷有限公司《夹江县岩博仕新建年产1100万平方米高档岩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夹江县岩博仕陶瓷有限公司《夹江县岩博仕新建年产1100万平方米高档岩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夹江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夹江县岩博仕新建年产1100万平方米高档岩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选址于夹江县吴场镇 (略) ,工程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岩板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配套建设办公用房、仓库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置喷雾干燥塔、炉窑、喷墨房、压机、球磨机、抛光线、磨边机、全自动打包线等设备,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设计年产1100万平方米高档岩板。
该项目因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乐山 (略) 已对该环境违法行为 (略) 罚(乐夹环罚〔2021〕 (略) )。你公司须增强守法意识,杜绝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项目取得了夹江县 (略) 《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 (略) :川投资备【2020- 点击查看>> -30-03- 点击查看>> 】FGQB- (略) )。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特殊保护区域,未列入四川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符合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乐府发〔2021〕7号)文件要求,符合《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夹江县“十四五”陶瓷产业发展规划》及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
建设单位在严格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开展建设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 (略) 到位、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 (略) 门施工现场“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施工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 (略) 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且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 (略) (略) 理或交 (略) 置,禁止现场焚烧或乱堆乱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 (略) (略) 理。建设单位在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按照《 (略)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扬尘防治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建设,强化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施釉废水经余水收集装置回用于生产;球磨车间废水、抛光和磨边废水、脱硫塔喷淋水、脱硫石膏压滤水以及设备冷却水等进入沉淀池(容积3584m3)经沉淀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设施(处理规模:20m3/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废气采用集气罩+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压机废气采用集气罩+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基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企业承诺破碎、压机废气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内。
喷雾干燥塔废气采用“SNCR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在线监测”处理,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后,通过38m排气筒排放。
炉窑废气采用“SCR脱硝”处理后进入“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在线监测” (略) 理,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后,经38m排气筒排放。基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企业承诺按照陶瓷企业A级企业标准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值为颗粒物10mg/m3、SO230mg/m3、NOX80mg/m3以内。湿式静电除尘装置排气筒设置废气在线监测设施1套,并 (略) 门联网。
喷墨、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采用“喷墨房(危废间)密闭+炉窑焚烧”工艺对挥发性 (略) 理,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后,最终经38m排气筒排放。
原料堆场 (略) 房,出入口设置自动感应门,无车辆进出的情况下保证自动门关闭; (略) 设置喷雾除尘装置,必要时可采取移动式雾炮车喷雾除尘; (略) (略) 全部硬化,运输车辆进场时采取洒水降尘、冲洗车辆措施,并限制运行速度,减少扬尘产生;氨水采用全密闭罐车运输、氨气回收装置、氨罐区设氨气泄漏检测装置;干燥后的粉料输送均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避免粉尘产生;压机车间、喂料机、破碎机车间均采用收尘设施除尘,并采取车间密闭措施;布袋除尘器清灰时应采用脉冲式清灰,禁止人工清灰,清灰时关闭排气阀口,避免粉尘逸散。 (略) 运输采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厂内运输车辆采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采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在蓝天保卫战攻坚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五)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管控措施。 (略) 房封闭、基础减震、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球磨机用橡胶等柔性衬板代替钢衬板减振,车间内风机出风口设消声器及加强管理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加强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建立台账。报告表显示,废包装物、废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沉淀泥、除尘灰、不合格产 (略) 回用于现有项目;生活垃圾、 (略) 理设施污 (略) (略) 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可厂内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 (略) (略) 理;废机油桶、废油墨桶属于危险废物,在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点击查看>> -2017)前提下,可以交由原单位回收利用,否则,按危险废物 (略) (略) 理;废催化剂、废喷墨头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 (略) (略) 理。
(七)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卫生防护要求,积极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减污降碳措施。报告表提出,确定以原料堆场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以炉窑联合车间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禁止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略) 《关于核定夹江 (略) 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函》(夹环总量[2021] (略) )执行。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限值:22.814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限值:97.2吨/年,颗粒物排放限值:27.582吨/年,VOCS排放限值:1.224吨/年。
四、项目开工和投产前,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五、项目投产前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标准、程序、时限,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
六、请吴场镇人民政府、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原则,做好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乐山市夹 (略)
2022年4月29日
抄送:吴场镇人民政府、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乐山市夹江生 (略)
夹江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夹江县岩博仕新建年产1100万平方米高档岩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选址于夹江县吴场镇 (略) ,工程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岩板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配套建设办公用房、仓库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置喷雾干燥塔、炉窑、喷墨房、压机、球磨机、抛光线、磨边机、全自动打包线等设备,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设计年产1100万平方米高档岩板。
该项目因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乐山 (略) 已对该环境违法行为 (略) 罚(乐夹环罚〔2021〕 (略) )。你公司须增强守法意识,杜绝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项目取得了夹江县 (略) 《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 (略) :川投资备【2020- 点击查看>> -30-03- 点击查看>> 】FGQB- (略) )。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特殊保护区域,未列入四川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符合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乐府发〔2021〕7号)文件要求,符合《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夹江县“十四五”陶瓷产业发展规划》及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
建设单位在严格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开展建设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 (略) 到位、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 (略) 门施工现场“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施工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 (略) 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且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 (略) (略) 理或交 (略) 置,禁止现场焚烧或乱堆乱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 (略) (略) 理。建设单位在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按照《 (略)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扬尘防治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建设,强化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施釉废水经余水收集装置回用于生产;球磨车间废水、抛光和磨边废水、脱硫塔喷淋水、脱硫石膏压滤水以及设备冷却水等进入沉淀池(容积3584m3)经沉淀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设施(处理规模:20m3/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废气采用集气罩+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压机废气采用集气罩+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基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企业承诺破碎、压机废气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内。
喷雾干燥塔废气采用“SNCR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在线监测”处理,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后,通过38m排气筒排放。
炉窑废气采用“SCR脱硝”处理后进入“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在线监测” (略) 理,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后,经38m排气筒排放。基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企业承诺按照陶瓷企业A级企业标准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值为颗粒物10mg/m3、SO230mg/m3、NOX80mg/m3以内。湿式静电除尘装置排气筒设置废气在线监测设施1套,并 (略) 门联网。
喷墨、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采用“喷墨房(危废间)密闭+炉窑焚烧”工艺对挥发性 (略) 理,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后,最终经38m排气筒排放。
原料堆场 (略) 房,出入口设置自动感应门,无车辆进出的情况下保证自动门关闭; (略) 设置喷雾除尘装置,必要时可采取移动式雾炮车喷雾除尘; (略) (略) 全部硬化,运输车辆进场时采取洒水降尘、冲洗车辆措施,并限制运行速度,减少扬尘产生;氨水采用全密闭罐车运输、氨气回收装置、氨罐区设氨气泄漏检测装置;干燥后的粉料输送均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避免粉尘产生;压机车间、喂料机、破碎机车间均采用收尘设施除尘,并采取车间密闭措施;布袋除尘器清灰时应采用脉冲式清灰,禁止人工清灰,清灰时关闭排气阀口,避免粉尘逸散。 (略) 运输采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厂内运输车辆采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略) 移动机械采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在蓝天保卫战攻坚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五)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管控措施。 (略) 房封闭、基础减震、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球磨机用橡胶等柔性衬板代替钢衬板减振,车间内风机出风口设消声器及加强管理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加强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建立台账。报告表显示,废包装物、废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沉淀泥、除尘灰、不合格产 (略) 回用于现有项目;生活垃圾、 (略) 理设施污 (略) (略) 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可厂内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 (略) (略) 理;废机油桶、废油墨桶属于危险废物,在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点击查看>> -2017)前提下,可以交由原单位回收利用,否则,按危险废物 (略) (略) 理;废催化剂、废喷墨头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 (略) (略) 理。
(七)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卫生防护要求,积极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减污降碳措施。报告表提出,确定以原料堆场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以炉窑联合车间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禁止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略) 《关于核定夹江 (略) 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函》(夹环总量[2021] (略) )执行。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限值:22.814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限值:97.2吨/年,颗粒物排放限值:27.582吨/年,VOCS排放限值:1.224吨/年。
四、项目开工和投产前,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五、项目投产前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标准、程序、时限,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
六、请吴场镇人民政府、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原则,做好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乐山市夹 (略)
2022年4月29日
抄送:吴场镇人民政府、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乐山市夹江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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