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磊欣源热处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磊欣源热处理有限公司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 (略) 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略) (略) 1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理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 (略) 理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长安镇 (略) (略) 1号楼101室(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 113°46′ 点击查看>> ",北纬 22°46′ 点击查看>> "),主要从事五 (略) 理加工生产,年进行五 (略) 理加工生产960吨/年。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840m2;建筑面积为84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有效的污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由市政管网引 (略) (略) 理后排放;冷却水和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本项目产生 (略) 处理;危险废物交有相 (略) 理 (略) 理;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4-29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清洗机等设备参数介绍不充分,光亮网带炉配套油槽的规格前后不一致,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分析不充分;未根据产污设备的尺寸核实集气罩面积取值的合理性,未核实收集风量及废气产排浓度;未核实项目是否产生废硝酸盐、废淬火油,补充油雾净化器收集到的废油;设备的噪声叠加源强核算错误,未 (略) 界的距离等参数,厂界噪声贡献值缺失核算依据;工件表面除了沾有工业盐,还带有淬火油,核实 (略) 理工艺,未核实废水不排放的可行性;遗漏说明清洗机的槽体设置情况;未核实是否产生废硝酸盐、废淬火油;固体废物源强分析不全,废滤芯的产生量核算有误,固废种类遗漏油雾净化器收集到的废油,危险物质识别不全,遗漏工业酒精、废油等;附 (略) 界到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附图7遗漏工程师现场勘查照片拍摄日期,遗漏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东莞市生态空间图等“三线一单”相关图件。 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 (略) 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略) (略) 1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理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 (略) 理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长安镇 (略) (略) 1号楼101室(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 113°46′ 点击查看>> ",北纬 22°46′ 点击查看>> "),主要从事五 (略) 理加工生产,年进行五 (略) 理加工生产960吨/年。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840m2;建筑面积为84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有效的污 (略) 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由市政管网引 (略) (略) 理后排放;冷却水和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本项目产生 (略) 处理;危险废物交有相 (略) 理 (略) 理;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4-29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清洗机等设备参数介绍不充分,光亮网带炉配套油槽的规格前后不一致,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分析不充分;未根据产污设备的尺寸核实集气罩面积取值的合理性,未核实收集风量及废气产排浓度;未核实项目是否产生废硝酸盐、废淬火油,补充油雾净化器收集到的废油;设备的噪声叠加源强核算错误,未 (略) 界的距离等参数,厂界噪声贡献值缺失核算依据;工件表面除了沾有工业盐,还带有淬火油,核实 (略) 理工艺,未核实废水不排放的可行性;遗漏说明清洗机的槽体设置情况;未核实是否产生废硝酸盐、废淬火油;固体废物源强分析不全,废滤芯的产生量核算有误,固废种类遗漏油雾净化器收集到的废油,危险物质识别不全,遗漏工业酒精、废油等;附 (略) 界到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附图7遗漏工程师现场勘查照片拍摄日期,遗漏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东莞市生态空间图等“三线一单”相关图件。 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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