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安县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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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安县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申报的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21年黑龙江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1〕 (略) )文件及黑龙江省农业环境 (略) 通知要求,我县继续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现就项目服务主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奖内容

试点补奖政策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含草地、草场。试点优先安排蔬菜和粮食生产,兼顾经济作物。

(一)对提供专业化服务主体使用初级有机肥按还田面积打包补奖,实施面积9万亩,每亩补奖标准不超过94元。1.固体粪肥施用量1.88立方米/亩,每立方米补奖50元;2.液体粪肥施用量3.76立方米/亩,每立方米补奖25元。

(二)利用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生产商品有机肥,实施面积1万亩,每亩补奖标准不超过94元,每吨补奖不超过300元。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服务主体为能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 (略) 和提供粪肥 (略) 会化服务组织。

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②有生产有机肥或堆沤肥服务能力;③有相应的农业机械设备;④安全责任落实,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略) 会化服务能力。

三、申报须知

(一)项目申报材料:1.项目申请书(明确可落实的还田粪污数量、试点面积、粪肥还田利用主推技术模式、人员机构及设施设备配套情况、加盖公章);2.工商执照;3.法人身份证;4.现有设施及运营照片;5.项目承诺书(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预期可操作性等做出承诺)。

(二)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5月1日-5月10日。

(三)项目申报地点:依安县 (略) (四楼)。

(四)联系人:窦磊磊,联系电话:0452- 点击查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 (略) 等市场主体按期申报。

依安 (略)

2022年4月29日

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21年黑龙江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1〕 (略) )文件及黑龙江省农业环境 (略) 通知要求,我县继续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现就项目服务主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奖内容

试点补奖政策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含草地、草场。试点优先安排蔬菜和粮食生产,兼顾经济作物。

(一)对提供专业化服务主体使用初级有机肥按还田面积打包补奖,实施面积9万亩,每亩补奖标准不超过94元。1.固体粪肥施用量1.88立方米/亩,每立方米补奖50元;2.液体粪肥施用量3.76立方米/亩,每立方米补奖25元。

(二)利用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生产商品有机肥,实施面积1万亩,每亩补奖标准不超过94元,每吨补奖不超过300元。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服务主体为能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 (略) 和提供粪肥 (略) 会化服务组织。

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②有生产有机肥或堆沤肥服务能力;③有相应的农业机械设备;④安全责任落实,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略) 会化服务能力。

三、申报须知

(一)项目申报材料:1.项目申请书(明确可落实的还田粪污数量、试点面积、粪肥还田利用主推技术模式、人员机构及设施设备配套情况、加盖公章);2.工商执照;3.法人身份证;4.现有设施及运营照片;5.项目承诺书(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预期可操作性等做出承诺)。

(二)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5月1日-5月10日。

(三)项目申报地点:依安县 (略) (四楼)。

(四)联系人:窦磊磊,联系电话:0452- 点击查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 (略) 等市场主体按期申报。

依安 (略)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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