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奇冠橡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橡胶缓冲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淮安奇冠橡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橡胶缓冲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秉欣年 (略) 孙宏佐( (略) :BH 点击查看>> )编写的《年产 点击查看>> 吨橡胶缓冲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资料收悉,经两次公示,未收到与本项目相关的批评和建议。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代码:2012- 点击查看>> -89-01- 点击查看>> ( (略) :洪行审投备〔2020〕 (略) )。本项目位于江苏洪泽经济开 (略) (略) 房(地理坐标:东经118度55分 点击查看>> 秒,北纬33度16分 点击查看>> 秒)。项目建设内容:购置开炼机、密炼机、切胶机、滤胶机、破碎机等各类生产设备12台(套),建设年产 点击查看>> 吨橡胶缓冲块生产线(其中通气型橡胶缓冲块5000吨/年,密闭型橡胶缓冲块5000吨/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三、本项目无硫化工艺。本项目生产工艺:(1)密闭型橡胶缓冲块生产工艺流程:原料→密炼→开炼→滤胶→开炼→压块→成品;(2)通气型橡胶缓冲块生产工艺流程:原料→切胶→破碎→粗碎→压块→成型→成品。
四、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并对照以下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 (略) 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冷却水须按环评要求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职工食堂) (略) 理后,用于附近农肥。
3、本项目密炼、开炼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须按环评要求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按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不得扰民。
4、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源,并按环评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相关规定限值。
5、固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 (略) 置。按环评要求落实各类固废收集、 (略) 置措施。其中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收集后 (略) (略) 置,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收集和贮存,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20)有关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和修改单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 (略) )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确 (略) 置。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生产装置区、储运工程区、公用工程区及辅助工程区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7、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事故风险应急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防范事故风险设施,配齐配足应急物资。
8、项目施工过程须按环评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须按环评要求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9、 (略) 房边界为起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10、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略) )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其中废气排气 (略) 理设施进出口分别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11、按环评要求,制定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方案。
五、本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0.1792吨(其中有组织0.0.1059吨,无组织:0.0733吨)。
2、固体废物:全部综合 (略) 置。
以上污染物具体总量指标平衡方案根据总量审批表批复方案执行。
六、根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 (略) 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 (略) )要求,你公司应对废气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略)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本项目由淮安市洪泽生态环境综 (略) 负责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八、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须公开竣工日期;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须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并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此基础上,依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须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你公司在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 (略) 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果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报送淮安市洪泽 (略) 和淮安市洪泽生态环境综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2022年4月28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秉欣年 (略) 孙宏佐( (略) :BH 点击查看>> )编写的《年产 点击查看>> 吨橡胶缓冲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资料收悉,经两次公示,未收到与本项目相关的批评和建议。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代码:2012- 点击查看>> -89-01- 点击查看>> ( (略) :洪行审投备〔2020〕 (略) )。本项目位于江苏洪泽经济开 (略) (略) 房(地理坐标:东经118度55分 点击查看>> 秒,北纬33度16分 点击查看>> 秒)。项目建设内容:购置开炼机、密炼机、切胶机、滤胶机、破碎机等各类生产设备12台(套),建设年产 点击查看>> 吨橡胶缓冲块生产线(其中通气型橡胶缓冲块5000吨/年,密闭型橡胶缓冲块5000吨/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三、本项目无硫化工艺。本项目生产工艺:(1)密闭型橡胶缓冲块生产工艺流程:原料→密炼→开炼→滤胶→开炼→压块→成品;(2)通气型橡胶缓冲块生产工艺流程:原料→切胶→破碎→粗碎→压块→成型→成品。
四、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并对照以下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 (略) 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冷却水须按环评要求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职工食堂) (略) 理后,用于附近农肥。
3、本项目密炼、开炼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须按环评要求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按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不得扰民。
4、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源,并按环评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相关规定限值。
5、固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 (略) 置。按环评要求落实各类固废收集、 (略) 置措施。其中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收集后 (略) (略) 置,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收集和贮存,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20)有关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和修改单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 (略) )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确 (略) 置。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生产装置区、储运工程区、公用工程区及辅助工程区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7、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事故风险应急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防范事故风险设施,配齐配足应急物资。
8、项目施工过程须按环评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须按环评要求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9、 (略) 房边界为起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10、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略) )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其中废气排气 (略) 理设施进出口分别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11、按环评要求,制定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方案。
五、本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0.1792吨(其中有组织0.0.1059吨,无组织:0.0733吨)。
2、固体废物:全部综合 (略) 置。
以上污染物具体总量指标平衡方案根据总量审批表批复方案执行。
六、根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 (略) 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 (略) )要求,你公司应对废气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略)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本项目由淮安市洪泽生态环境综 (略) 负责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八、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须公开竣工日期;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须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并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此基础上,依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须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你公司在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 (略) 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果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报送淮安市洪泽 (略) 和淮安市洪泽生态环境综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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