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4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2年4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审查,我中心对空港沃家花园二期( (略)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查阅。公告期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示期为一个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迎宾大道东段空 (略) 二期L223室
邮箱: @@@ q. com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
2022年4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审查,我中心对空港沃家花园二期( (略)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查阅。公告期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示期为一个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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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审查,我中心对空港沃家花园二期( (略)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查阅。公告期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示期为一个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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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审查,我中心对空港沃家花园二期( (略)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空港)中心查阅。公告期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示期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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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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