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港平南港区华燕码头提档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港平南港区华燕码头提档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 (略) :
《贵港港平南港区华燕码头提档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112- 点击查看>> -04-02- 点击查看>>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平南县浔江左岸浔江特大桥下游约1.3km。现有码头建设有2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年吞吐量60万吨。本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提档升级为2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23万吨,能满足年吞吐量200万吨的要求,使用岸线长度为220m。装卸货种为骨料、散装水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通过拆旧建新在现码头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改造2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规范设置码头平台、重新设置或布置皮带机卸船机、靠船墩(6个)、堆场(3个)、护岸等; (略) 路面、堆场硬化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雨污分流系统等; 环保工程主要有防尘罩、布袋除尘器、雾化水喷淋降尘系统、堆场覆盖、防风抑尘网,以 (略) 区的隔油池、 (略) 理站、 (略) 理设施等。
项目占地面积约4.89hm2,项目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投资4.59%。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经贵港 (略) 以《关于同意平 (略) 等码头开展提档升级工作的批复》(贵交函〔2020〕 (略) )进行了批复,项目在《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的规划岸边线内,符合老码头提档升级条件,项目与《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落实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岸坡开挖施工避开鱼类繁殖期;钻孔形成的钻渣及时清理上岸;岸坡开挖、水下桩基施工前对施工水面进行驱鱼;设置临时堆土场;施工区及临时堆土场采取临时拦挡、临时覆盖措施;在作业区施工场 (略) 设置临时土质截排水沟等。营运期做好废水治理措施及码头装卸作业、船舶进出港的环境管理措施
(二)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购买预拌混凝土,对施工区洒水降低施工扬尘措施;对堆料、临时堆土场采取覆盖措施;做好地面清洁,运输车辆及时清洗,运输时采用篷布遮盖等措施。
营运期码头前沿的皮带机设置防尘罩,两端各设置1个袋式除尘器,皮带机靠近船一端设置可伸缩溜筒;码头前沿皮带机设置相应的受料漏斗,并配置相应的挡板;水泥储罐仓顶泄压孔配置罐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堆场采取封闭设施,及设置喷雾等措施减少起尘;道路采取及时清扫及洒水等措施。通过综合措施使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等场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区排水系统。施工期涉水施工应选择枯水季节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船的施工范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后方 点击查看>> 域现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农作物;施工废水 (略) 理后回用。
营运期装卸人员生活污水经后方 点击查看>> 域现 (略) (略) 理达标后近期回用于周边农作物,远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汽车冲洗废水( (略) 理)、散货污水依托 (略) 拟建 (略) 理站,处理达标后作为本工程环保用水,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施工期弃方进行回填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如废弃钢筋能回收利用的(如废弃钢筋)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如混凝土碎块)运至市政指 (略) 置。
营运期装卸作业散落的 (略) 清扫回收; (略) 理站污泥委托 (略) (略) 置;码头装卸作业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 (略) 门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的时间;加强对机械、车辆维护以保持较低噪声。
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标准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一旦发生溢油风险事故,及时实施油膜的拦截收集工作。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略) 第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6 年第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国家相关排污单位监测规范,落实监测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 (略) 备案并函告当 (略) 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平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平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 (略) :
《贵港港平南港区华燕码头提档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112- 点击查看>> -04-02- 点击查看>>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平南县浔江左岸浔江特大桥下游约1.3km。现有码头建设有2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年吞吐量60万吨。本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提档升级为2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23万吨,能满足年吞吐量200万吨的要求,使用岸线长度为220m。装卸货种为骨料、散装水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通过拆旧建新在现码头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改造2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规范设置码头平台、重新设置或布置皮带机卸船机、靠船墩(6个)、堆场(3个)、护岸等; (略) 路面、堆场硬化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雨污分流系统等; 环保工程主要有防尘罩、布袋除尘器、雾化水喷淋降尘系统、堆场覆盖、防风抑尘网,以 (略) 区的隔油池、 (略) 理站、 (略) 理设施等。
项目占地面积约4.89hm2,项目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投资4.59%。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经贵港 (略) 以《关于同意平 (略) 等码头开展提档升级工作的批复》(贵交函〔2020〕 (略) )进行了批复,项目在《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的规划岸边线内,符合老码头提档升级条件,项目与《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落实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岸坡开挖施工避开鱼类繁殖期;钻孔形成的钻渣及时清理上岸;岸坡开挖、水下桩基施工前对施工水面进行驱鱼;设置临时堆土场;施工区及临时堆土场采取临时拦挡、临时覆盖措施;在作业区施工场 (略) 设置临时土质截排水沟等。营运期做好废水治理措施及码头装卸作业、船舶进出港的环境管理措施
(二)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购买预拌混凝土,对施工区洒水降低施工扬尘措施;对堆料、临时堆土场采取覆盖措施;做好地面清洁,运输车辆及时清洗,运输时采用篷布遮盖等措施。
营运期码头前沿的皮带机设置防尘罩,两端各设置1个袋式除尘器,皮带机靠近船一端设置可伸缩溜筒;码头前沿皮带机设置相应的受料漏斗,并配置相应的挡板;水泥储罐仓顶泄压孔配置罐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堆场采取封闭设施,及设置喷雾等措施减少起尘;道路采取及时清扫及洒水等措施。通过综合措施使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等场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区排水系统。施工期涉水施工应选择枯水季节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船的施工范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后方 点击查看>> 域现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农作物;施工废水 (略) 理后回用。
营运期装卸人员生活污水经后方 点击查看>> 域现 (略) (略) 理达标后近期回用于周边农作物,远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汽车冲洗废水( (略) 理)、散货污水依托 (略) 拟建 (略) 理站,处理达标后作为本工程环保用水,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施工期弃方进行回填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如废弃钢筋能回收利用的(如废弃钢筋)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如混凝土碎块)运至市政指 (略) 置。
营运期装卸作业散落的 (略) 清扫回收; (略) 理站污泥委托 (略) (略) 置;码头装卸作业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 (略) 门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的时间;加强对机械、车辆维护以保持较低噪声。
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标准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一旦发生溢油风险事故,及时实施油膜的拦截收集工作。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略) 第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6 年第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国家相关排污单位监测规范,落实监测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 (略) 备案并函告当 (略) 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平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平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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