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平市富泰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平市富泰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桂平市伦航 (略) :
《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109-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桂平市长安新区(桂平市城区)迎宾大道西侧。项目属重新报批项目(原项目获得环评批复后超五年未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发生重大变化)。项目规划设置病床位数1500床,分两期建设,一期共设置病床600张,二期设置病床900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要有医技综合楼(一、二期各建1幢)、 (略) 2幢(一期建设);辅助工程主要有餐厅、洗衣房等;公用工程主要有供排水、雨污分流系统、供热(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以及消毒、通风系统等;环保工程 (略) 理站、 (略) 置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主要配套设施及环保工程主要为一期建设,二期共用。院区未设置感染门诊和传染病房。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74m2,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站采用地埋式, (略) 理池设为封闭式,周边绿化, (略)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等最高允许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3的要求;地下车库车辆尾气经过抽风系统换气,将车库废气通过专用烟道送至地面排放。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排水系统。项目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生活污 (略) 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排 (略) 理站(采用“ (略) 理(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工艺)处理,经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 (略) 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安工业 (略) (略) 理,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及修改单一级B标准后排入郁江。
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对危 (略) 理站污泥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 (略) 理 (略) 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理;生活 (略) (略) 理,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垃圾交由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餐厨垃 (略) 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产生高噪声源的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 (略) 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场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配 (略) 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略) 第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6 年第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国家相关排污单位监测规范,落实监测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 (略) 备案并函告当 (略) 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桂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桂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平市伦航 (略) :
《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109-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桂平市长安新区(桂平市城区)迎宾大道西侧。项目属重新报批项目(原项目获得环评批复后超五年未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发生重大变化)。项目规划设置病床位数1500床,分两期建设,一期共设置病床600张,二期设置病床900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要有医技综合楼(一、二期各建1幢)、 (略) 2幢(一期建设);辅助工程主要有餐厅、洗衣房等;公用工程主要有供排水、雨污分流系统、供热(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以及消毒、通风系统等;环保工程 (略) 理站、 (略) 置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主要配套设施及环保工程主要为一期建设,二期共用。院区未设置感染门诊和传染病房。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74m2,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站采用地埋式, (略) 理池设为封闭式,周边绿化, (略)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等最高允许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3的要求;地下车库车辆尾气经过抽风系统换气,将车库废气通过专用烟道送至地面排放。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排水系统。项目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生活污 (略) 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排 (略) 理站(采用“ (略) 理(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工艺)处理,经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 (略) 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安工业 (略) (略) 理,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及修改单一级B标准后排入郁江。
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对危 (略) 理站污泥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 (略) 理 (略) 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理;生活 (略) (略) 理,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垃圾交由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餐厨垃 (略) 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产生高噪声源的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 (略) 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场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配 (略) 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略) 第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6 年第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国家相关排污单位监测规范,落实监测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 (略) 备案并函告当 (略) 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桂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桂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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