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自然资源局黑河市商务局黑河市科学技术局黑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黑河海关关于联合印发《全市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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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自然资源局黑河市商务局黑河市科学技术局黑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黑河海关关于联合印发《全市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此页无正文)

黑河 (略) (略)

黑河 (略) 黑河市工 (略)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黑河海关

2021年9月3日

全市开发区闲置土地和

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盘活利用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是整合发展要素、提高发展效益、贯彻新发展理念、融 (略) 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要求,盘活开发区内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支持招商引资,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略) 黑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 (略) 门联合印发的《全省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方案》(黑自然资发〔2021〕 (略) ) (略) 署,结合黑河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坚持“节约优先、源头预防、分类施策、依法合规”的原则,以提升全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核心,以盘活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为重点,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市场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全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转变为现实生产要素,促进实体经济良性循环,推动黑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切实转变开发区用地“重审批、轻监管,重增量、轻存量”的观念,在挖潜盘活、消化存量、处理闲置上下功夫、求实效,强化用地管理,优化用地模式,活化闲置资源,显化土地价值,提升开发区产业集聚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力争到2021年年底前,全面掌握全市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综合运用行政与市场调节手段,制定鼓励性、扶持性政策措施,努力实现30%的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得到盘活利用,严重“撂荒”问题得到解决的目标。

三、清查范围

(一)开发区范围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统计核实,列入本次专项清查的开发区为在《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内的, (略) 、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以及目录发布后, (略) 、省政府依法依规新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含属地农垦、森工系统,不包括自贸片区)。

除上述开发区外,由 (略) 门和市、县政府以产业发展为主导、具有稳定管理机构和明确空间范围、办理过土地征转用地手续的各类产业园区,可同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存在的问题, (略) 置提供基础数据信息,但要另册管理,单独统计。

(二)闲置土地范围

1、未动工开发情形。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2、已动工开发情形。即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三)闲置资产范围

1、停产企业。即连续2年未纳税的已建成企业;

2、烂尾工程。即不能认定闲置土地,但已断断续续停工超过2年的未建成项目;

3、低效用地。即已建成的实际容积率不足规划容积率60%的项目用地。

四、主要任务

专项清查实行“政府牵头、部门指导、开发区实施”工作原则,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摸清底数各级开发区管委会从项目招商引资、落地用地报批、项目开工建设到建成投产运行,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已经全面掌握 (略) 有企业用地和运营情况。因此,要起到调查摸底主力军作用,发挥人员熟悉、现状清楚、了解土地和资产变化情况等优势,结合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结果,按照此次清查范围逐宗进行排查认定,分别梳理、统计开发区内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的面积、权属、用途、开竣工时间、闲置原因、盘活意向等情况。在此基础上, (略) 门的调查核实,分门别类对本级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台账。与此同时, (略) 门也要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调查配合,提供相应数据。 (略) 门要通过企业纳税信息,排查开发区内停产企业;商务、科技、 (略) 门要从管理职能出发,调查核实和评估开发区闲置资产情况; (略) 门要通过数据库和卫片影像,排查比对开发区内闲置土地。

研究政策围绕解决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协同作用,结合前期摸底情况,配合省级自然资源、商务、科技、工信、税务、海关 (略) 门会 (略) 门、金融等企业,研究出台推动此项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闲置资产盘活方式,为各开发区盘活闲置资产提供政策支撑。主要围绕土地调控政策、税收调节政策、资本运作 (略) 置政策4个方面,综合运用行政与市场调节手段,制定以鼓励、扶持为主的政策措施。建立闲置土地与增量用地挂钩机制,以奖代投、 (略) 开展资本运作。

)盘活利用政策措施出台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把所辖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清查列入下半年重点工作,督促和帮助开发区盘活闲置资产,用存量资源撬动发展增量,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各开发区要分类建立盘活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工作台账,按照“一企一策、一地一策、典型带动”的原则,通过供地合同履约清理,政府收回、重组“资产包”、推介招商、合作开发、改造升级、破产清退、资产转让、分割产权、短期出租等多元化盘活手段,有力推 (略) 置,高效服务企业盘活闲置资产。

五、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查工作,从2021年8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汇总阶段(8月末—9月上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两 (略) 辖开发区管委会,围绕清查范围填写并上报《开发区闲置土地统计表》(附件1)和《开发区闲置资产统计表》(附件2)。由市“清查办”组 (略) 门选调力量,结合现有工作管理数据,对各开发区统计情况进行核实、梳理、汇总,建立市级台账, (略) 置盘活的难点堵点,掌握全市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的具体状况。

(二)政策研究阶段(9月中旬—9月30日)。结合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和汇总分析情况,配合省 (略) 门会同资产管理和金融企业,研究出台具体工作意见,督促和指导开发区管委会主动作为,支持和服务用地企业盘活闲置资产,优化和提升开发区土地利用质效。

(三)处置盘活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各开发区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支持政策,对清查出的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建立工作台账,依法依规形 (略) 置方案,合理确定可供企业选择的多种闲置资产盘活方式,推动闲置资源盘活利用。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 (略) 门和各县(市、区、管委会)分管同志为成员。专班下设“清查办”,由 (略) 负责日常工作,必要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附件3)。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保证对接顺畅。

(二)精心组织推进。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调动工作积极性和服务主动性,在同级级政府领导下,围绕清查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市、 (略) 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合力。各级“清查办”要采取定期调度、挂图作战、通报排名、督导检查等方式,倒逼责任、进度、效果,确保专项清查工作质量。

(三)建立长效机制。既要着力解决开发区内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问题,又要立足长远,针对存在的制度性问题进行探索研究,以专项清查为契机,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总结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以促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特别是要从政府层面分析和研究信息联动、盘活利用、供后监管等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严格监督检查。工作专班根据工作进度, (略) 置的、 (略) 置的,分别进行了解掌握和重新核实。严格执行“增减挂钩”机制,同步推进批而未 (略) 置, (略) 置闲置土地和盘活闲置资产情况,作为开发区扩区、调区、升级、退出以及批准成片开发、兑现用地指标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主体作用缺失、 (略) 署不力、处置盘活效果不佳、利用率达不到30%的地方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启动约谈程序并进行通报。

附件

1、开发区闲置土地统计表

2、开发区闲置资产统计表

3、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专班名单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此页无正文)

黑河 (略) (略)

黑河 (略) 黑河市工 (略)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黑河海关

2021年9月3日

全市开发区闲置土地和

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盘活利用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是整合发展要素、提高发展效益、贯彻新发展理念、融 (略) 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要求,盘活开发区内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支持招商引资,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略) 黑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 (略) 门联合印发的《全省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方案》(黑自然资发〔2021〕 (略) ) (略) 署,结合黑河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坚持“节约优先、源头预防、分类施策、依法合规”的原则,以提升全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核心,以盘活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为重点,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市场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全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转变为现实生产要素,促进实体经济良性循环,推动黑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切实转变开发区用地“重审批、轻监管,重增量、轻存量”的观念,在挖潜盘活、消化存量、处理闲置上下功夫、求实效,强化用地管理,优化用地模式,活化闲置资源,显化土地价值,提升开发区产业集聚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力争到2021年年底前,全面掌握全市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综合运用行政与市场调节手段,制定鼓励性、扶持性政策措施,努力实现30%的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得到盘活利用,严重“撂荒”问题得到解决的目标。

三、清查范围

(一)开发区范围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统计核实,列入本次专项清查的开发区为在《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内的, (略) 、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以及目录发布后, (略) 、省政府依法依规新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含属地农垦、森工系统,不包括自贸片区)。

除上述开发区外,由 (略) 门和市、县政府以产业发展为主导、具有稳定管理机构和明确空间范围、办理过土地征转用地手续的各类产业园区,可同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存在的问题, (略) 置提供基础数据信息,但要另册管理,单独统计。

(二)闲置土地范围

1、未动工开发情形。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2、已动工开发情形。即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三)闲置资产范围

1、停产企业。即连续2年未纳税的已建成企业;

2、烂尾工程。即不能认定闲置土地,但已断断续续停工超过2年的未建成项目;

3、低效用地。即已建成的实际容积率不足规划容积率60%的项目用地。

四、主要任务

专项清查实行“政府牵头、部门指导、开发区实施”工作原则,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摸清底数各级开发区管委会从项目招商引资、落地用地报批、项目开工建设到建成投产运行,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已经全面掌握 (略) 有企业用地和运营情况。因此,要起到调查摸底主力军作用,发挥人员熟悉、现状清楚、了解土地和资产变化情况等优势,结合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结果,按照此次清查范围逐宗进行排查认定,分别梳理、统计开发区内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的面积、权属、用途、开竣工时间、闲置原因、盘活意向等情况。在此基础上, (略) 门的调查核实,分门别类对本级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台账。与此同时, (略) 门也要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调查配合,提供相应数据。 (略) 门要通过企业纳税信息,排查开发区内停产企业;商务、科技、 (略) 门要从管理职能出发,调查核实和评估开发区闲置资产情况; (略) 门要通过数据库和卫片影像,排查比对开发区内闲置土地。

研究政策围绕解决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协同作用,结合前期摸底情况,配合省级自然资源、商务、科技、工信、税务、海关 (略) 门会 (略) 门、金融等企业,研究出台推动此项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闲置资产盘活方式,为各开发区盘活闲置资产提供政策支撑。主要围绕土地调控政策、税收调节政策、资本运作 (略) 置政策4个方面,综合运用行政与市场调节手段,制定以鼓励、扶持为主的政策措施。建立闲置土地与增量用地挂钩机制,以奖代投、 (略) 开展资本运作。

)盘活利用政策措施出台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把所辖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清查列入下半年重点工作,督促和帮助开发区盘活闲置资产,用存量资源撬动发展增量,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各开发区要分类建立盘活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工作台账,按照“一企一策、一地一策、典型带动”的原则,通过供地合同履约清理,政府收回、重组“资产包”、推介招商、合作开发、改造升级、破产清退、资产转让、分割产权、短期出租等多元化盘活手段,有力推 (略) 置,高效服务企业盘活闲置资产。

五、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查工作,从2021年8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汇总阶段(8月末—9月上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两 (略) 辖开发区管委会,围绕清查范围填写并上报《开发区闲置土地统计表》(附件1)和《开发区闲置资产统计表》(附件2)。由市“清查办”组 (略) 门选调力量,结合现有工作管理数据,对各开发区统计情况进行核实、梳理、汇总,建立市级台账, (略) 置盘活的难点堵点,掌握全市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的具体状况。

(二)政策研究阶段(9月中旬—9月30日)。结合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和汇总分析情况,配合省 (略) 门会同资产管理和金融企业,研究出台具体工作意见,督促和指导开发区管委会主动作为,支持和服务用地企业盘活闲置资产,优化和提升开发区土地利用质效。

(三)处置盘活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各开发区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支持政策,对清查出的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建立工作台账,依法依规形 (略) 置方案,合理确定可供企业选择的多种闲置资产盘活方式,推动闲置资源盘活利用。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 (略) 门和各县(市、区、管委会)分管同志为成员。专班下设“清查办”,由 (略) 负责日常工作,必要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附件3)。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保证对接顺畅。

(二)精心组织推进。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调动工作积极性和服务主动性,在同级级政府领导下,围绕清查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市、 (略) 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合力。各级“清查办”要采取定期调度、挂图作战、通报排名、督导检查等方式,倒逼责任、进度、效果,确保专项清查工作质量。

(三)建立长效机制。既要着力解决开发区内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问题,又要立足长远,针对存在的制度性问题进行探索研究,以专项清查为契机,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总结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以促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特别是要从政府层面分析和研究信息联动、盘活利用、供后监管等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严格监督检查。工作专班根据工作进度, (略) 置的、 (略) 置的,分别进行了解掌握和重新核实。严格执行“增减挂钩”机制,同步推进批而未 (略) 置, (略) 置闲置土地和盘活闲置资产情况,作为开发区扩区、调区、升级、退出以及批准成片开发、兑现用地指标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主体作用缺失、 (略) 署不力、处置盘活效果不佳、利用率达不到30%的地方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启动约谈程序并进行通报。

附件

1、开发区闲置土地统计表

2、开发区闲置资产统计表

3、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专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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