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擎天?海澳城项目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行政许可决定书(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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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擎天?海澳城项目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行政许可决定书(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2〕49号)

防城港擎 (略) :

你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申请,我局予以受理( (略) :sz2022-060)。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如下:

一、你公司申请将擎天·海澳城项目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同意许可。

二、许可有效期为5年(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7年4月24日), (略) :防排水字第20 (略) 。

防城港市大数据 (略)

2022年4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防城港擎 (略) :

你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申请,我局予以受理( (略) :sz2022-060)。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如下:

一、你公司申请将擎天·海澳城项目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同意许可。

二、许可有效期为5年(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7年4月24日), (略) :防排水字第20 (略) 。

防城港市大数据 (略)

2022年4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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