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鹤壁华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米车用波纹管10万件汽车接插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鹤壁华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米车用波纹管10万件汽车接插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5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万米车用波纹管10万件汽车接插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鹤壁市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鹤壁市 (略) (略) (略) | ||
建设单位: | 鹤壁 (略) 件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略) 房,利用河南 (略) 厂房实施,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设年产300万米车用波纹管10万件汽车接插件项目。工艺技术:原料一干燥一挤出一切断一缠绕一成品;原料一干燥一注塑一成型一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挤出生产线、注塑机、干燥箱、冷水机、缠绕机等二十余台。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挤出机和注塑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建设单位拟在挤出机和注塑机上方各设置一个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 (略) 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和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 (略) 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鹤壁 (略) 理厂,经鹤壁 (略) (略) 理达标后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挤出机、牵引机、干燥箱等机器设备等设备噪声,其声压级为60-80dB(A),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 (略) 房隔音,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各设备均在室内,在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后,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 (略) (略) 理;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 (略) 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规定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由专用容器贮存,容器上应当有明确标示以区分废物种类,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有防风、防雨、防晒功能,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往有资质 (略) 理处置。 项目各固体废物均能 (略) 理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鹤壁 (略) 经济技 (略) | 受理地点: | 鹤壁市开发区兴鹤大 (略) 506(鹤壁 (略) 经济技 (略) ) |
联系电话: | 0392- 点击查看>> | 落款日期 | 2022年4月20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5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万米车用波纹管10万件汽车接插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鹤壁市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鹤壁市 (略) (略) (略) | ||
建设单位: | 鹤壁 (略) 件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略) 房,利用河南 (略) 厂房实施,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设年产300万米车用波纹管10万件汽车接插件项目。工艺技术:原料一干燥一挤出一切断一缠绕一成品;原料一干燥一注塑一成型一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挤出生产线、注塑机、干燥箱、冷水机、缠绕机等二十余台。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挤出机和注塑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建设单位拟在挤出机和注塑机上方各设置一个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 (略) 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和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 (略) 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鹤壁 (略) 理厂,经鹤壁 (略) (略) 理达标后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挤出机、牵引机、干燥箱等机器设备等设备噪声,其声压级为60-80dB(A),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 (略) 房隔音,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各设备均在室内,在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后,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 (略) (略) 理;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 (略) 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规定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由专用容器贮存,容器上应当有明确标示以区分废物种类,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有防风、防雨、防晒功能,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往有资质 (略) 理处置。 项目各固体废物均能 (略) 理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鹤壁 (略) 经济技 (略) | 受理地点: | 鹤壁市开发区兴鹤大 (略) 506(鹤壁 (略) 经济技 (略) ) |
联系电话: | 0392- 点击查看>> | 落款日期 | 2022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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