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三严三禁”规范野外用火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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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三严三禁”规范野外用火审批

为切实优化审核审批服务,便利林农生产用火,防范森林火灾, (略) 规范和改进野外用火的审批和监管,做好做实“三严三禁”,为野外用火系上“安全带”。

一、严格审核审批,严禁自由变通。执行“一审一核制”,受理人员和审核人员严格按照《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和《诏安县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规定,审查申请材料,核实现场情况,遵守办理流程,共同对审核结果负责。

二、严格标准服务,严禁推诿拖延。 (略) 业务学习,优化林农服务质量,主动介入协调指导,一次 (略) 需材料和用火注意事项。提前现场勘查,即时办理审批,提高效能效率,保障群众生产用火需求。截至目前,今年已办理29宗野外用火许可证。

三、严格监督管理,严禁失管失察。指派巡护人员赴用火现场监督,要求林农严格 (略) 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火,规范点烧操作,配备扑火工具、应急人员、现场指挥负责人,保证防控到位。

( (略) 吴雨凡)

为切实优化审核审批服务,便利林农生产用火,防范森林火灾, (略) 规范和改进野外用火的审批和监管,做好做实“三严三禁”,为野外用火系上“安全带”。

一、严格审核审批,严禁自由变通。执行“一审一核制”,受理人员和审核人员严格按照《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和《诏安县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规定,审查申请材料,核实现场情况,遵守办理流程,共同对审核结果负责。

二、严格标准服务,严禁推诿拖延。 (略) 业务学习,优化林农服务质量,主动介入协调指导,一次 (略) 需材料和用火注意事项。提前现场勘查,即时办理审批,提高效能效率,保障群众生产用火需求。截至目前,今年已办理29宗野外用火许可证。

三、严格监督管理,严禁失管失察。指派巡护人员赴用火现场监督,要求林农严格 (略) 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火,规范点烧操作,配备扑火工具、应急人员、现场指挥负责人,保证防控到位。

( (略) 吴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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