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美联新材料有限公司生物基可降解母粒生产及营销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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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美联新材料有限公司生物基可降解母粒生产及营销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 点击查看>>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 (略) ,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 点击查看>> )。请在信封上注明:天 (略) 生物基可降解母粒生产 (略) 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 (略) 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生物基可降解母粒生产 (略) 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 (略) (略) 房1单元

建设单位

天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合泰泽 (略)

项目概况

天 (略) 拟投资650万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园 (略) (略) 厂房1 (略) 房建设生物基可降解母粒生产 (略) 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设置生产区域、办公区、实验区等区域,购置搅拌机、挤出机等设备,设置6条色母粒生产线,用于生产根据客户需求定制的色母粒颜色及载体。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5000吨色母粒。该项目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治理设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配料、混合、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略) 理;挤出工序、实验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略) 理后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 点击查看>> 醛、四氢呋喃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TRVOC、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略) 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的浓度限值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房外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浓度限值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物料冷却废水、设备冷却废水经化粪池 (略) 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滨海 (略) (略) 理,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搅拌机、挤出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与滤筒除尘器收集的废粉尘交 (略) 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 (略) 门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 (略) 理。 (略) 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时间

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1日


2022年5月5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 点击查看>>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 (略) ,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 点击查看>> )。请在信封上注明:天 (略) 生物基可降解母粒生产 (略) 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 (略) 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生物基可降解母粒生产 (略) 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 (略) (略) 房1单元

建设单位

天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合泰泽 (略)

项目概况

天 (略) 拟投资650万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科技园 (略) (略) 厂房1 (略) 房建设生物基可降解母粒生产 (略) 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设置生产区域、办公区、实验区等区域,购置搅拌机、挤出机等设备,设置6条色母粒生产线,用于生产根据客户需求定制的色母粒颜色及载体。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5000吨色母粒。该项目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治理设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配料、混合、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略) 理;挤出工序、实验检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略) 理后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 点击查看>> 醛、四氢呋喃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TRVOC、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略) 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的浓度限值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房外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浓度限值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物料冷却废水、设备冷却废水经化粪池 (略) 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滨海 (略) (略) 理,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搅拌机、挤出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与滤筒除尘器收集的废粉尘交 (略) 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 (略) 门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 (略) 理。 (略) 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时间

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1日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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