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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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 点击查看>>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大道交叉口北侧

建设单位

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吉 (略) 拟投资 点击查看>> .58万元,在原有一期工程机制砂产能基础上新增 2条日产4000吨砂石生产线、年产50万吨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干拌砂浆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一条,并建 (略) 房、配套工程等。

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不分期建设,除部分建设内容在原有一期工程《年产180万吨砂石加工建设项目》场地内进行建设外(拟用地面积350亩,实际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36m2( 点击查看>> 亩)),另并新增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36m2( 点击查看>> 亩),新 (略) 房 点击查看>> .00m2,新建商品 (略) 房 点击查看>> m2,新建综合管理用房 点击查看>> m2,新 (略) 点击查看>> m2,新 (略) 点击查看>> m2,新建水泥稳 (略) 房、 (略) 房 点击查看>> m2,新建设备用房 点击查看>> m2;新建生产用水循环利用水池 点击查看>> m3,新建生产用水蓄水池 点击查看>> m3,新建室外成品传送带 点击查看>> m;购置2条日产4000吨砂石生产线,购置喷淋及吸尘设备各1套,购置精品洗砂生产线1条,购置年产50万吨混凝土生产线1条,购置年产10万吨干拌砂浆生产线1条,购置年产1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配套 (略) 、绿化、围墙、电气、给排水、消防、环卫及土石方等工程。因本项目属于配套吉首经济开发区建设附属工程,为开发区建设提供建筑材料,运营期至开发区建设完毕,运营期结束后将对本项目进行清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施工扬尘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略) 段高度不低于1.8米。

2、施工现场出入口和 (略) 、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 (略) 。

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

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 (略) 遗撒和随意倾倒。

6、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7、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8、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

9、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10、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1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1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13、建筑工程临边防护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14、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15、施工现场应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现场的空气质量指数应不高于本地域空气质量指数。

二、施工废水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设沉淀池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可回用,或洒水抑尘。

2、工地设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 (略) 理, (略) 由吸污车 (略) (略) 理。

三、噪声与振动:

1、设 (略) 线,尽量选择对敏感目 (略) 线。

2、限制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区时的行驶速度,禁止鸣笛。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夜间施工。

四、固体废物:

1、施工过程挖掘的土石方尽量做的土石方平衡。

2、弃土送吉首经开区指定弃土场。

3、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略) 门 (略) 理。

4、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 (略) 理。

五、新增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

1、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应以全面的观点来进行, (略) , (略) ,先重点,后一般,不重不漏,轻重缓急,区别对待,充分发挥工程措施控制性和时效性,保证在短时期内遏制或减少水土流失,再利用土地整治和林草措施涵水保土,实现水土流失彻底防治为本工程的水土保持防护重点。

2、根据项目施工总布置、施工特点和工程完工后的土地利用意向,采取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结合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及工程实施进度安排,按照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布设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3、在水土流失 (略) 上,应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工程措施、临时措施一起上, (略) 合理、功能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体系;在临时堆土区域建设拦蓄工程,使本工程临时堆土流失在点上集中拦蓄;在施工工作面结合工程建设修建排水沟和沉沙池等措施,减少地表径流冲刷,使泥、土、石“难下沟、不下河”;使水土流失在“点、线”上有效控制。通过对新生裸露地表种植水保林草和园林绿化等措施,形成“面”上的防治。通过点、线、面防治措施的有机结合,形成立体的综合防治体系。

4、施工过程中须做好预防保护及土石方平衡和合理调运利用,优化施工工艺,补充施工期的排水措施、拦挡措施及松散土石方的临时覆盖措施,避免场地积水。

5、为防止松 (略) 散落,并及时排除场地内的积水,景观绿化区需补充建设期的排水措施、拦挡措施,对临时堆土、表土堆置区采取临时排水、拦挡措施和覆盖措施,排水系统须通过沉沙池接周边市政排水系统。

6、对工程区主要是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拦挡、排水及边坡防护等,避免场地积水,排水沟末端通过沉沙池连接沉淀池,沉淀后废水可洒水降尘。

7、景观绿化区不扰动地表,以预防监督措施为主。

8、种植当地植物物种为景观绿化,及时恢复植被。

9、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应以全面的观点来进行, (略) , (略) ,先重点,后一般,不重不漏,轻重缓急,区别对待,其总的指导思想为: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有机结合,点、线、面上水土流失防治相辅,充分发挥工程措施控制性和时效性,保证在短时期内遏制或减少水土流失,再利用土地整治和林草措施涵水保土,实现水土流失彻底防治为本工程的水土保持防护重点,防护措施分为临时措施、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三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略) 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届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以经 (略) 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为准。

(略) 述,项目在施工期按上述基本要求,实现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降噪、防尘、水处理、生态保护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小,避免出现扰民现象。随施工期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即可消除。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各环节中产生的废气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略) 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厂界外500m范围内现存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东面的立新村,与项目之间有山体阻隔,项目各废气的排放对其影响不大, (略) 述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包括产生进出场车辆清洗废水、混凝土搅拌机设备清洗废水、搅拌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储罐清洗废水、洗砂生产线洗砂废水,实验室废水,各环节产生的的生产废水均回收利用,无生产废水排放。一期工程原有一个511m3初期雨水池用于收集原毛石堆场、 (略) 房区域的初期雨水,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原砂石堆存不再保留,场地上建设新 (略) 房、水泥稳 (略) 房、干 (略) 房,初期雨水收集区域不发生变化,本项目新 (略) 房、水泥稳 (略) 房、干 (略) 房区域初期雨水依托该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项目东侧的 (略) 、停车场等区域的初期雨水拟建设1座250m3的初期雨水池进行收集。

3、噪声: (略) 界东、南、西、北边界、昼间叠加值均未超过《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4类标准,项目只在昼间生产,故本环评认为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不大。

4、固废: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及时 (略) 门处理。 (略) 洗车沉淀池、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作 (略) 理向城市管 (略) 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交由具有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吉首市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袋式除尘 (略) 回用于生产,更换布袋 (略) 家回收。洗砂生产线废水回用系统脱水泥饼暂 (略) 房内, (略) ,无法消纳的作 (略) 理。 (略) 废水回用系统分离的粗骨料、细砂、 (略) 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废弃试样收集后,砂石等可回收用于生产的回收用于生产,不可回收的混凝土试块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作 (略) 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在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贮存场内,贮存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等。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包装容器、沾染物(代码900-214-08),(重金属、酸碱)化学废液代码900-047-49、化学试剂包装容器代码900-047-49,柴油罐清理油泥危险废物(代码900-221-08),储存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2013修订)的要求进行,废润滑油、废酸、废碱、重金属废液分开采用密闭容器存放,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的强度要求并完好无损,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 (略) 置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仓库式贮存 设施应分开存放不相容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 设置防止泄露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贮存堆场要防风、防雨、防晒等。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 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

危险废物转移活动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记录。

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对周围环境不会有大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 点击查看>>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大道交叉口北侧

建设单位

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吉 (略) 拟投资 点击查看>> .58万元,在原有一期工程机制砂产能基础上新增 2条日产4000吨砂石生产线、年产50万吨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干拌砂浆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一条,并建 (略) 房、配套工程等。

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不分期建设,除部分建设内容在原有一期工程《年产180万吨砂石加工建设项目》场地内进行建设外(拟用地面积350亩,实际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36m2( 点击查看>> 亩)),另并新增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36m2( 点击查看>> 亩),新 (略) 房 点击查看>> .00m2,新建商品 (略) 房 点击查看>> m2,新建综合管理用房 点击查看>> m2,新 (略) 点击查看>> m2,新 (略) 点击查看>> m2,新建水泥稳 (略) 房、 (略) 房 点击查看>> m2,新建设备用房 点击查看>> m2;新建生产用水循环利用水池 点击查看>> m3,新建生产用水蓄水池 点击查看>> m3,新建室外成品传送带 点击查看>> m;购置2条日产4000吨砂石生产线,购置喷淋及吸尘设备各1套,购置精品洗砂生产线1条,购置年产50万吨混凝土生产线1条,购置年产10万吨干拌砂浆生产线1条,购置年产1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配套 (略) 、绿化、围墙、电气、给排水、消防、环卫及土石方等工程。因本项目属于配套吉首经济开发区建设附属工程,为开发区建设提供建筑材料,运营期至开发区建设完毕,运营期结束后将对本项目进行清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施工扬尘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略) 段高度不低于1.8米。

2、施工现场出入口和 (略) 、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 (略) 。

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

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 (略) 遗撒和随意倾倒。

6、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7、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8、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

9、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10、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1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1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13、建筑工程临边防护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14、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15、施工现场应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现场的空气质量指数应不高于本地域空气质量指数。

二、施工废水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设沉淀池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可回用,或洒水抑尘。

2、工地设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 (略) 理, (略) 由吸污车 (略) (略) 理。

三、噪声与振动:

1、设 (略) 线,尽量选择对敏感目 (略) 线。

2、限制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区时的行驶速度,禁止鸣笛。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夜间施工。

四、固体废物:

1、施工过程挖掘的土石方尽量做的土石方平衡。

2、弃土送吉首经开区指定弃土场。

3、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略) 门 (略) 理。

4、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 (略) 理。

五、新增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

1、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应以全面的观点来进行, (略) , (略) ,先重点,后一般,不重不漏,轻重缓急,区别对待,充分发挥工程措施控制性和时效性,保证在短时期内遏制或减少水土流失,再利用土地整治和林草措施涵水保土,实现水土流失彻底防治为本工程的水土保持防护重点。

2、根据项目施工总布置、施工特点和工程完工后的土地利用意向,采取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结合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及工程实施进度安排,按照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布设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3、在水土流失 (略) 上,应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工程措施、临时措施一起上, (略) 合理、功能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体系;在临时堆土区域建设拦蓄工程,使本工程临时堆土流失在点上集中拦蓄;在施工工作面结合工程建设修建排水沟和沉沙池等措施,减少地表径流冲刷,使泥、土、石“难下沟、不下河”;使水土流失在“点、线”上有效控制。通过对新生裸露地表种植水保林草和园林绿化等措施,形成“面”上的防治。通过点、线、面防治措施的有机结合,形成立体的综合防治体系。

4、施工过程中须做好预防保护及土石方平衡和合理调运利用,优化施工工艺,补充施工期的排水措施、拦挡措施及松散土石方的临时覆盖措施,避免场地积水。

5、为防止松 (略) 散落,并及时排除场地内的积水,景观绿化区需补充建设期的排水措施、拦挡措施,对临时堆土、表土堆置区采取临时排水、拦挡措施和覆盖措施,排水系统须通过沉沙池接周边市政排水系统。

6、对工程区主要是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拦挡、排水及边坡防护等,避免场地积水,排水沟末端通过沉沙池连接沉淀池,沉淀后废水可洒水降尘。

7、景观绿化区不扰动地表,以预防监督措施为主。

8、种植当地植物物种为景观绿化,及时恢复植被。

9、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应以全面的观点来进行, (略) , (略) ,先重点,后一般,不重不漏,轻重缓急,区别对待,其总的指导思想为: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有机结合,点、线、面上水土流失防治相辅,充分发挥工程措施控制性和时效性,保证在短时期内遏制或减少水土流失,再利用土地整治和林草措施涵水保土,实现水土流失彻底防治为本工程的水土保持防护重点,防护措施分为临时措施、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三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略) 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届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以经 (略) 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为准。

(略) 述,项目在施工期按上述基本要求,实现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降噪、防尘、水处理、生态保护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小,避免出现扰民现象。随施工期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即可消除。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各环节中产生的废气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略) 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厂界外500m范围内现存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东面的立新村,与项目之间有山体阻隔,项目各废气的排放对其影响不大, (略) 述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包括产生进出场车辆清洗废水、混凝土搅拌机设备清洗废水、搅拌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储罐清洗废水、洗砂生产线洗砂废水,实验室废水,各环节产生的的生产废水均回收利用,无生产废水排放。一期工程原有一个511m3初期雨水池用于收集原毛石堆场、 (略) 房区域的初期雨水,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原砂石堆存不再保留,场地上建设新 (略) 房、水泥稳 (略) 房、干 (略) 房,初期雨水收集区域不发生变化,本项目新 (略) 房、水泥稳 (略) 房、干 (略) 房区域初期雨水依托该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项目东侧的 (略) 、停车场等区域的初期雨水拟建设1座250m3的初期雨水池进行收集。

3、噪声: (略) 界东、南、西、北边界、昼间叠加值均未超过《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4类标准,项目只在昼间生产,故本环评认为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不大。

4、固废: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及时 (略) 门处理。 (略) 洗车沉淀池、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作 (略) 理向城市管 (略) 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交由具有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吉首市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袋式除尘 (略) 回用于生产,更换布袋 (略) 家回收。洗砂生产线废水回用系统脱水泥饼暂 (略) 房内, (略) ,无法消纳的作 (略) 理。 (略) 废水回用系统分离的粗骨料、细砂、 (略) 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废弃试样收集后,砂石等可回收用于生产的回收用于生产,不可回收的混凝土试块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作 (略) 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在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贮存场内,贮存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等。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包装容器、沾染物(代码900-214-08),(重金属、酸碱)化学废液代码900-047-49、化学试剂包装容器代码900-047-49,柴油罐清理油泥危险废物(代码900-221-08),储存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2013修订)的要求进行,废润滑油、废酸、废碱、重金属废液分开采用密闭容器存放,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的强度要求并完好无损,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 (略) 置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仓库式贮存 设施应分开存放不相容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 设置防止泄露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贮存堆场要防风、防雨、防晒等。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 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

危险废物转移活动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记录。

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对周围环境不会有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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