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宏和鞋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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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宏和鞋业有限公司)

(略) (法人:陈建辉;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96X;经营地址: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园):

你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已经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经查,你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获得国版排污许可证(排 (略) : 点击查看>> 96X001R)。我局执法人员于202 (略) 进行现场发现,你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备,未开展自行监测,未完成锅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联网。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规定。

我局于2022 (略) 送达了《 (略) 罚事先告知书》(将环罚告字〔2022〕2号), (略) 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 (略) 告知书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

1.《三明 (略)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

2.《三明 (略) 调查询问笔录》1份;

3.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照片1份(4张);

4.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法人陈建辉身份证复印件1份;

6. (略) 《委托书》1份;

7. (略) 经理张学金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将乐 (略) 关于 (略) 鞋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将环〔2016〕 (略) )复印件1份;

9. (略) 《排污许可证》副本节选1份;

10.《三明 (略) (略) 罚事先告知书》(将环罚告字〔2022〕2号)及《三明 (略) 送达回证》各1份。

二、 (略) 罚的依据和种类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和《福建省生 (略) 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基准表和违法行为共性、修正裁量基准表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公司处罚款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佰元整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 (略) 提供的《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电子)》,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或直接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略) 罚决定不服,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 (略) ,地址:三明市三 (略) 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305室,联系电话:0598- 点击查看>>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 (略) 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三明 (略) 行政执法专用章(将乐)

2022年4月24日

(略) (法人:陈建辉;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96X;经营地址: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园):

你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已经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经查,你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获得国版排污许可证(排 (略) : 点击查看>> 96X001R)。我局执法人员于202 (略) 进行现场发现,你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备,未开展自行监测,未完成锅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联网。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规定。

我局于2022 (略) 送达了《 (略) 罚事先告知书》(将环罚告字〔2022〕2号), (略) 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 (略) 告知书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

1.《三明 (略)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

2.《三明 (略) 调查询问笔录》1份;

3.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照片1份(4张);

4.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法人陈建辉身份证复印件1份;

6. (略) 《委托书》1份;

7. (略) 经理张学金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将乐 (略) 关于 (略) 鞋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将环〔2016〕 (略) )复印件1份;

9. (略) 《排污许可证》副本节选1份;

10.《三明 (略) (略) 罚事先告知书》(将环罚告字〔2022〕2号)及《三明 (略) 送达回证》各1份。

二、 (略) 罚的依据和种类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和《福建省生 (略) 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基准表和违法行为共性、修正裁量基准表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公司处罚款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佰元整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 (略) 提供的《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电子)》,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或直接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略) 罚决定不服,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 (略) ,地址:三明市三 (略) 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305室,联系电话:0598- 点击查看>>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 (略) 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三明 (略) 行政执法专用章(将乐)

2022年4月24日

(略) (法人:陈建辉;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96X;经营地址: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园):

你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已经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经查,你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获得国版排污许可证(排 (略) : 点击查看>> 96X001R)。我局执法人员于202 (略) 进行现场发现,你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备,未开展自行监测,未完成锅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联网。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规定。

我局于2022 (略) 送达了《 (略) 罚事先告知书》(将环罚告字〔2022〕2号), (略) 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 (略) 告知书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

1.《三明 (略)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

2.《三明 (略) 调查询问笔录》1份;

3.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照片1份(4张);

4.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法人陈建辉身份证复印件1份;

6. (略) 《委托书》1份;

7. (略) 经理张学金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将乐 (略) 关于 (略) 鞋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将环〔2016〕 (略) )复印件1份;

9. (略) 《排污许可证》副本节选1份;

10.《三明 (略) (略) 罚事先告知书》(将环罚告字〔2022〕2号)及《三明 (略) 送达回证》各1份。

二、 (略) 罚的依据和种类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和《福建省生 (略) 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基准表和违法行为共性、修正裁量基准表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公司处罚款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佰元整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 (略) 提供的《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电子)》,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或直接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略) 罚决定不服,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 (略) ,地址:三明市三 (略) 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305室,联系电话:0598- 点击查看>>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 (略) 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三明 (略) 行政执法专用章(将乐)

2022年4月24日

(略) (法人:陈建辉;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96X;经营地址: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园):

你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已经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经查,你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获得国版排污许可证(排 (略) : 点击查看>> 96X001R)。我局执法人员于202 (略) 进行现场发现,你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备,未开展自行监测,未完成锅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联网。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规定。

我局于2022 (略) 送达了《 (略) 罚事先告知书》(将环罚告字〔2022〕2号), (略) 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 (略) 告知书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

1.《三明 (略)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

2.《三明 (略) 调查询问笔录》1份;

3.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照片1份(4张);

4.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法人陈建辉身份证复印件1份;

6. (略) 《委托书》1份;

7. (略) 经理张学金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将乐 (略) 关于 (略) 鞋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将环〔2016〕 (略) )复印件1份;

9. (略) 《排污许可证》副本节选1份;

10.《三明 (略) (略) 罚事先告知书》(将环罚告字〔2022〕2号)及《三明 (略) 送达回证》各1份。

二、 (略) 罚的依据和种类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和《福建省生 (略) 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基准表和违法行为共性、修正裁量基准表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公司处罚款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佰元整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 (略) 提供的《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电子)》,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或直接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略) 罚决定不服,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 (略) ,地址:三明市三 (略) 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305室,联系电话:0598- 点击查看>>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 (略) 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三明 (略) 行政执法专用章(将乐)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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