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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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标题:关于批复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略) : 点击查看>> -4/2022- 点击查看>> 分  类: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文机关:琼海 (略)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05日文 号:海环函〔2022〕 (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5日主题词:环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时效性:有效
关于批复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海南 (略) :

报来《关于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及《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白石岭旅游景区,该项目属于旅游配套设施中的观光设施,项目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其中占用 点击查看>> 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属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其余为旅游建设用地 点击查看>> 平方米及自然保留地面积为0.16平方米。项目拆除 (略) 水平距离680米,包括沿线的11个支架、11个支架基础;单个支架长×宽为2.0米×2.0米。 (略) 房均保留作为车库及维修车间, (略) (略) 分, (略) 房方案,设备采用机器罩方案。新建一条8人脱挂索道单向小时运输量1000人/小时, (略) 塔架基础施工、站内设备基础施工、 (略) 房改造、架设货运索道、设备倒运、控制室建设、索道设备安装、调试等。支架为钢结构,工厂制作,焊接连接。本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未列入《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中琼海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

根据《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后,项目实施带来的环境问题基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结论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项目应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和建设,严格落实《报告表》 (略) 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项目应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达标区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柴油发电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施工项目产 (略) (略) 回用,不外排,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 (略) 理;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职工,运营期废水主要是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 (略) 理后,排 (略) (略) (略) 理,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后,回用景区绿化浇灌,不外排。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有关要求。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做好白石岭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须按照《海南白石岭绿世界旅游区旅游专项规划》具体要求进行建设、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进行建设、按照《报告表》所列工程内容和建设地点进行建设。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边界,施工占地和开挖前先将表土剥离,暂存于临时堆土场,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落实临时堆土场截流沟及加盖帆布等水土保持措施,避免雨季作业。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人员保护动植物宣传教育,不得砍伐或损坏施工范围之外的林木,将可利用的植物进行移植,用于生态修复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时,施工便道尽量 (略) ,尽可能减少对地貌扰动。优化工程土石方平衡方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施工结束后施工便道、临时堆土场等应及时进行清理恢复、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生态修复和补救。绿化树种宜采用景区现有植物,避免选用外来入侵物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白石岭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生物多样性的减缓措施。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敏感点布置,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标准。合理安排施工材料运输时间,避免运输车辆噪声扰民。运营期应采用低噪设备并做好降噪、减震工作,控制营运时间,加强游客管理,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 中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运 (略) 生活污水,依托景区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禁止直接排放。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交通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遮盖物料等措施,应有效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便道及场地应及时洒水等抑尘;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风力大于5级时停止施工;车辆冲洗干 (略) 行驶。运营期加强备用柴油发电机管理, (略) 界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严格落 (略) 置措施。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由有 (略) 理。生活垃圾收 (略) (略) 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日常作业机械管理制度。杜绝油料的跑、冒、滴、漏现象。加强索道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索道安全运行。

(八)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琼海 (略)

2022年5月5日

附件列表:

海环函〔2022〕 (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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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批复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略) : 点击查看>> -4/2022- 点击查看>> 分  类: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文机关:琼海 (略)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05日文 号:海环函〔2022〕 (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5日主题词:环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时效性:有效
关于批复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海南 (略) :

报来《关于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及《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白石岭旅游景区,该项目属于旅游配套设施中的观光设施,项目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其中占用 点击查看>> 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属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其余为旅游建设用地 点击查看>> 平方米及自然保留地面积为0.16平方米。项目拆除 (略) 水平距离680米,包括沿线的11个支架、11个支架基础;单个支架长×宽为2.0米×2.0米。 (略) 房均保留作为车库及维修车间, (略) (略) 分, (略) 房方案,设备采用机器罩方案。新建一条8人脱挂索道单向小时运输量1000人/小时, (略) 塔架基础施工、站内设备基础施工、 (略) 房改造、架设货运索道、设备倒运、控制室建设、索道设备安装、调试等。支架为钢结构,工厂制作,焊接连接。本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未列入《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中琼海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

根据《白石岭旅游景区观光索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后,项目实施带来的环境问题基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结论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项目应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和建设,严格落实《报告表》 (略) 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项目应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达标区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柴油发电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施工项目产 (略) (略) 回用,不外排,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 (略) 理;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职工,运营期废水主要是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 (略) 理后,排 (略) (略) (略) 理,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后,回用景区绿化浇灌,不外排。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有关要求。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做好白石岭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须按照《海南白石岭绿世界旅游区旅游专项规划》具体要求进行建设、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进行建设、按照《报告表》所列工程内容和建设地点进行建设。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边界,施工占地和开挖前先将表土剥离,暂存于临时堆土场,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落实临时堆土场截流沟及加盖帆布等水土保持措施,避免雨季作业。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人员保护动植物宣传教育,不得砍伐或损坏施工范围之外的林木,将可利用的植物进行移植,用于生态修复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时,施工便道尽量 (略) ,尽可能减少对地貌扰动。优化工程土石方平衡方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施工结束后施工便道、临时堆土场等应及时进行清理恢复、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生态修复和补救。绿化树种宜采用景区现有植物,避免选用外来入侵物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白石岭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生物多样性的减缓措施。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敏感点布置,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标准。合理安排施工材料运输时间,避免运输车辆噪声扰民。运营期应采用低噪设备并做好降噪、减震工作,控制营运时间,加强游客管理,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 中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运 (略) 生活污水,依托景区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禁止直接排放。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交通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遮盖物料等措施,应有效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便道及场地应及时洒水等抑尘;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风力大于5级时停止施工;车辆冲洗干 (略) 行驶。运营期加强备用柴油发电机管理, (略) 界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严格落 (略) 置措施。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 (略) 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由有 (略) 理。生活垃圾收 (略) (略) 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日常作业机械管理制度。杜绝油料的跑、冒、滴、漏现象。加强索道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索道安全运行。

(八)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琼海 (略)

2022年5月5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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