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鸿彦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鸿彦科技有限公司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白云 (略) 2栋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白云 (略) 2栋101室。项目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固态硬盘、U盘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固态硬盘200万套/年、U盘400万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给水,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道直接供水,不使用地下水,不使用河水,不 (略) 理设施;排水, (略) 在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理。 (略) 区内雨水经收集渠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属于东莞市大 (略) (略) 理厂纳污范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放至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大 (略) (略) (略) 理后排放;雨水和污水分开排放,则厂内设一个生活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2、注塑成型、塑胶熔接、热压组装、激光打标工序,拟将注塑成型、塑胶熔接、热压组装、激光打标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 (略) 设置集气装置,将有机废气收集至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混料、破碎工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丝印/移印、固化工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3、塑胶边角料及塑胶件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成型工序;五金边角料、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仓, (略) 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交有危 (略) 理;生活垃圾, (略) 理。4、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在三个 (略) (略) 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并在市政排污 (略) 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5-06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白云 (略) 2栋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白云 (略) 2栋101室。项目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固态硬盘、U盘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固态硬盘200万套/年、U盘400万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给水,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道直接供水,不使用地下水,不使用河水,不 (略) 理设施;排水, (略) 在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理。 (略) 区内雨水经收集渠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属于东莞市大 (略) (略) 理厂纳污范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放至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大 (略) (略) (略) 理后排放;雨水和污水分开排放,则厂内设一个生活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2、注塑成型、塑胶熔接、热压组装、激光打标工序,拟将注塑成型、塑胶熔接、热压组装、激光打标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 (略) 设置集气装置,将有机废气收集至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混料、破碎工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丝印/移印、固化工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3、塑胶边角料及塑胶件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成型工序;五金边角料、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仓, (略) 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交有危 (略) 理;生活垃圾, (略) 理。4、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在三个 (略) (略) 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并在市政排污 (略) 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5-06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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