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巩留县分局关于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大吉尔格朗河(K0+260~K8+000)段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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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巩留县分局关于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大吉尔格朗河(K0+260~K8+000)段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大吉尔格朗河(K0+260~K8+000)段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巩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大吉尔格朗河(K0+260~K8+000)段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巩环函〔2022〕 (略)

2022-5-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大吉尔格朗河(K0+260~K8+000)段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巩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大吉尔格朗河(K0+260~K8+000)段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巩环函〔2022〕 (略)

202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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