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关于香格里拉市香格里拉市代正海水泥制品厂、香格里拉市旺强水泥制品厂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关于香格里拉市香格里拉市代正海水泥制品厂、香格里拉市旺强水泥制品厂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尹建勇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 (略)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序号

文号

日期

文件名称

1

香环审〔2022〕1号

2022年2月23日

香环审(2022)1号 旺 (略) .pdf

2

香环审〔2022〕2号

2021年2月23日

香环审(2022)2号 香格里拉市代正 (略) .pdf

3

香环审〔2022〕3号

2021年2月23日

香环审(2022)3号 年产3万立方米 (略) .pd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尹建勇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 (略)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序号

文号

日期

文件名称

1

香环审〔2022〕1号

2022年2月23日

香环审(2022)1号 旺 (略) .pdf

2

香环审〔2022〕2号

2021年2月23日

香环审(2022)2号 香格里拉市代正 (略) .pdf

3

香环审〔2022〕3号

2021年2月23日

香环审(2022)3号 年产3万立方米 (略) .pd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