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一体成型经编运动服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一体成型经编运动服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福建华耀 (略) :

  报来《福建华耀 (略) 关于申请审批一体成型经编运动服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44 号)、《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 号)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 点击查看>> -17-03- 点击查看>> )。具体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节能评价依据充分、方法恰当,结论基本合理。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95平方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设4座生产车间、1座仓库及其配套。

  二、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 点击查看>> 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费量 点击查看>> 万千瓦时、新鲜水7.03万吨。项目节能报告的基础数据选择合理,计算方法基本正确,项目综合能耗估算基本合理。

  三、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加强项目运行期的节能管理,切实落实节能报告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在主要用能设备选型上充分考虑能效先进性,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影响,进一步提高项目 (略) 会效益。若该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批复规定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项目开工 (略) 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四、该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单位应自行对本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略) 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莆田市荔城区 (略)

  2022年5月5日

福建华耀 (略) :

  报来《福建华耀 (略) 关于申请审批一体成型经编运动服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44 号)、《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 号)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 点击查看>> -17-03- 点击查看>> )。具体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节能评价依据充分、方法恰当,结论基本合理。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95平方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设4座生产车间、1座仓库及其配套。

  二、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 点击查看>> 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费量 点击查看>> 万千瓦时、新鲜水7.03万吨。项目节能报告的基础数据选择合理,计算方法基本正确,项目综合能耗估算基本合理。

  三、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加强项目运行期的节能管理,切实落实节能报告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在主要用能设备选型上充分考虑能效先进性,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影响,进一步提高项目 (略) 会效益。若该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批复规定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项目开工 (略) 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四、该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单位应自行对本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略) 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莆田市荔城区 (略)

  2022年5月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