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城(老城片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武乡县城(老城片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2〕 (略)
武乡县住房和城 (略) :
你单位提交的《武乡县住房和城 (略) 关于<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武住建函〔2021〕 (略) )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丰 (略) 南侧、涅河北岸,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亩。武乡县 (略) 以武发改审发〔2019]〕 (略) 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项目编码2019- 点击查看>> -77-01- 点击查看>> ,处理规模8000m3/d。
二、该项目位于辛安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41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项目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3.7m-6.5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约 点击查看>> 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 点击查看>> m。项目基础开挖最大深度9.5m,基础建设会对当地孔隙地下水产生暂时的影响,施工结束后该影响逐渐消除;基础建设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 (略) 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 (略) 置预案。
(一)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 (略) (略) 回用,不得外排; (略) 理后的 (略) 综合利用,若有剩余须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后方可外排。建设单位应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工程,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落实《报告》提出的 (略) 理措施,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项目运行满足水资源保护的要求。
(二)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 (略) (略) 置;污泥等固废 (略) 理;危废交由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交 (略) (略) 理。
(三)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区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污水调节池、污水管沟、 (略) 理区、加药间、危废暂存间、污泥 (略) 等重点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四)项目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接受当地 (略) 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落实《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 (略) 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相关市、县级 (略) 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 (略) 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武乡县住房和城 (略) 委托山西 (略) 编制完成了《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年1月18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视频审查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 (略) 、 (略) 。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丰 (略) 南侧、涅河北岸,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亩。武乡县 (略) 以武发改审发〔2019〕 (略) 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项目编码:2019- 点击查看>> -77-01- 点击查看>> ,处理规模8000m3/d。 (略) 于辛安泉域范围,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距泉域重点保护区约41km。
二、《报告》在分析辛安泉域水文地质、水环境现状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项目对泉域水环境等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
三、该项目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3.7m-6.5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约 点击查看>> 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 点击查看>> m。厂区基础开挖最深9.5m,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但对孔隙地下水会产生暂时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逐渐消失。
四、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 (略) (略) 回用,不得外排。 (略) 理后的 (略) 综合利用,若有剩余应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后方可外排。业主应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工程,并制定突发水污染 (略) 置预案。
五、该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 (略) (略) 置;污泥等固废应 (略) 理;危废应交由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交 (略) (略) 理。
六、业主应对项目区进行 (略) 理,污水调节池、污水管沟、 (略) 理区、加药间、危废暂存间、污泥 (略) 等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七、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 (略) 门的监督检查。
(略) 述,《报告》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基本不会对辛安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对辛安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晋水审批决〔2022〕 (略)
武乡县住房和城 (略) :
你单位提交的《武乡县住房和城 (略) 关于<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武住建函〔2021〕 (略) )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丰 (略) 南侧、涅河北岸,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亩。武乡县 (略) 以武发改审发〔2019]〕 (略) 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项目编码2019- 点击查看>> -77-01- 点击查看>> ,处理规模8000m3/d。
二、该项目位于辛安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41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项目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3.7m-6.5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约 点击查看>> 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 点击查看>> m。项目基础开挖最大深度9.5m,基础建设会对当地孔隙地下水产生暂时的影响,施工结束后该影响逐渐消除;基础建设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 (略) 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 (略) 置预案。
(一)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 (略) (略) 回用,不得外排; (略) 理后的 (略) 综合利用,若有剩余须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后方可外排。建设单位应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工程,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落实《报告》提出的 (略) 理措施,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项目运行满足水资源保护的要求。
(二)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 (略) (略) 置;污泥等固废 (略) 理;危废交由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交 (略) (略) 理。
(三)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区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污水调节池、污水管沟、 (略) 理区、加药间、危废暂存间、污泥 (略) 等重点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四)项目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接受当地 (略) 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落实《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 (略) 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相关市、县级 (略) 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 (略) 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武乡县住房和城 (略) 委托山西 (略) 编制完成了《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年1月18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视频审查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 (略) 、 (略) 。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武乡县城(老城片区) (略) 理厂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丰 (略) 南侧、涅河北岸,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亩。武乡县 (略) 以武发改审发〔2019〕 (略) 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项目编码:2019- 点击查看>> -77-01- 点击查看>> ,处理规模8000m3/d。 (略) 于辛安泉域范围,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距泉域重点保护区约41km。
二、《报告》在分析辛安泉域水文地质、水环境现状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项目对泉域水环境等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
三、该项目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3.7m-6.5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约 点击查看>> 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 点击查看>> m。厂区基础开挖最深9.5m,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但对孔隙地下水会产生暂时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逐渐消失。
四、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 (略) (略) 回用,不得外排。 (略) 理后的 (略) 综合利用,若有剩余应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后方可外排。业主应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工程,并制定突发水污染 (略) 置预案。
五、该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 (略) (略) 置;污泥等固废应 (略) 理;危废应交由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交 (略) (略) 理。
六、业主应对项目区进行 (略) 理,污水调节池、污水管沟、 (略) 理区、加药间、危废暂存间、污泥 (略) 等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七、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 (略) 门的监督检查。
(略) 述,《报告》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基本不会对辛安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对辛安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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