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2022年三亚市湾长制日常工作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2022年三亚市湾长制日常工作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三亚 (略)
关于遴选2022年三亚市湾长制日常工作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根据《三亚市全面推行湾长制实施方案》《2022年三亚市湾长制工作要点》和《三亚市湾长巡查制度》等8项配套制度相关要求,提升湾长办日常工作能力,全面落实三亚市湾长制管理及督促推进湾长制工作。现决定公开遴选一家机构负责承接三亚市湾长制日常工作项目建设,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三亚市湾长制日常工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定期进行调查巡查。三亚市湾长制共包含6大海湾,设有市级湾长10人,计划湾长巡湾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巡查,湾长巡查前组织一次巡查,湾长巡湾结束后将湾长巡查结果反馈给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
(二)定期完成工作调度。对省湾长办、市湾长办下达的年度湾长制工作要点进行调度,并督促湾长办成员单位推进任务落实。
(三)落实湾长工作制度。根据《三亚市全面推行湾长制实施方案》《2022年三亚市湾长制工作要点》和《三亚市湾长巡查制度》等8项配套制度相关要求,做好前期准备、事中监管、事后落实,做好相关记录、汇报、总结、考核等工作。
(四)落实日常其他工作。完成湾长办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提供车辆、船舶交通保障,同时安排2人专项协调湾长制工作为期一年。
三、经费预算
40万元(人民币)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租车费、租船费、劳务费、依法 (略) 有税费等。承接单位项目工作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保咨询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业务等。
(二)申报单位需具有湾长制监管工作技术服务能力。在海洋规划或海洋环境管理领域有工作经验,了解海南省、三亚市湾长制监管工作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生态等相关专业领域注册职称。
(三)申报单位熟悉三亚市海洋环境保护基本情况,在三亚有 (略) ,有固定的专业 (略) 优先考虑。
五、申报要求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略) 会信用代码证书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相关项目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 )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为公告期之内(提供加盖公章的网上查询截图)。
(三)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含2022年三亚市湾长制日常工作项目建设方案、资格材料、报价明细表、信用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近2年相关业绩证明、2022年任 (略) 保缴纳记录等)盖章电子 (略) 邮箱( @@@ 63.com),并将纸质材料( 点击查看>> 式 点击查看>> 份)密封后送至三亚 (略) (三亚市 (略) 5号)一楼海洋环境管理科。 (略) 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我局将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评分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项目建设方案、近2年相关业绩、单位资 (略) 、报价,择优遴选承接单位。以上评分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文件(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在职证明、项目合同等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五)申报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9日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期间,我局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邮件报价。
(三) (略) 海洋环境管理科负责,联系电话:0898- 点击查看>> 。
三亚 (略)
2022年5月9日
三亚 (略)
关于遴选2022年三亚市湾长制日常工作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根据《三亚市全面推行湾长制实施方案》《2022年三亚市湾长制工作要点》和《三亚市湾长巡查制度》等8项配套制度相关要求,提升湾长办日常工作能力,全面落实三亚市湾长制管理及督促推进湾长制工作。现决定公开遴选一家机构负责承接三亚市湾长制日常工作项目建设,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三亚市湾长制日常工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定期进行调查巡查。三亚市湾长制共包含6大海湾,设有市级湾长10人,计划湾长巡湾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巡查,湾长巡查前组织一次巡查,湾长巡湾结束后将湾长巡查结果反馈给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
(二)定期完成工作调度。对省湾长办、市湾长办下达的年度湾长制工作要点进行调度,并督促湾长办成员单位推进任务落实。
(三)落实湾长工作制度。根据《三亚市全面推行湾长制实施方案》《2022年三亚市湾长制工作要点》和《三亚市湾长巡查制度》等8项配套制度相关要求,做好前期准备、事中监管、事后落实,做好相关记录、汇报、总结、考核等工作。
(四)落实日常其他工作。完成湾长办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提供车辆、船舶交通保障,同时安排2人专项协调湾长制工作为期一年。
三、经费预算
40万元(人民币)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租车费、租船费、劳务费、依法 (略) 有税费等。承接单位项目工作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保咨询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业务等。
(二)申报单位需具有湾长制监管工作技术服务能力。在海洋规划或海洋环境管理领域有工作经验,了解海南省、三亚市湾长制监管工作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生态等相关专业领域注册职称。
(三)申报单位熟悉三亚市海洋环境保护基本情况,在三亚有 (略) ,有固定的专业 (略) 优先考虑。
五、申报要求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略) 会信用代码证书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相关项目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 )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为公告期之内(提供加盖公章的网上查询截图)。
(三)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含2022年三亚市湾长制日常工作项目建设方案、资格材料、报价明细表、信用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近2年相关业绩证明、2022年任 (略) 保缴纳记录等)盖章电子 (略) 邮箱( @@@ 63.com),并将纸质材料( 点击查看>> 式 点击查看>> 份)密封后送至三亚 (略) (三亚市 (略) 5号)一楼海洋环境管理科。 (略) 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我局将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评分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项目建设方案、近2年相关业绩、单位资 (略) 、报价,择优遴选承接单位。以上评分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文件(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在职证明、项目合同等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五)申报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9日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期间,我局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邮件报价。
(三) (略) 海洋环境管理科负责,联系电话:0898- 点击查看>> 。
三亚 (略)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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