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1.5万吨橡胶硫化促进剂M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年产1.5万吨橡胶硫化促进剂M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3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1.5万吨橡胶硫化促进剂M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鹤壁市 (略) 院内 | ||
建设单位: | 鹤壁市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略) 房,在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鹤壁市 (略) 预留空地,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设年产1.5万吨橡胶硫化促进剂M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增一台5t/h导热油锅炉及相应的辅助配套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改造之后运营期的废气污染物与原有排污情况一样,主要新增燃气锅炉燃气废气。天然气在锅炉燃烧器内充分燃烧后由8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不存在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措施控制氮氧化物的产生。 (略) (略) 界能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职工仍为原有职工,不新增职工,故不新增生活废水,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 3、噪声 拟建项目实施后,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的1台燃气导热油锅炉,安置在锅炉房内。选用低噪声锅炉设备, (略)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 (略) 界噪声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鹤壁 (略) | 受理地点: | 鹤壁市行政服务大厅2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392- 点击查看>> | 落款日期 | 2022年5月9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3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1.5万吨橡胶硫化促进剂M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鹤壁市 (略) 院内 | ||
建设单位: | 鹤壁市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略) 房,在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鹤壁市 (略) 预留空地,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设年产1.5万吨橡胶硫化促进剂M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增一台5t/h导热油锅炉及相应的辅助配套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改造之后运营期的废气污染物与原有排污情况一样,主要新增燃气锅炉燃气废气。天然气在锅炉燃烧器内充分燃烧后由8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不存在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措施控制氮氧化物的产生。 (略) (略) 界能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职工仍为原有职工,不新增职工,故不新增生活废水,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 3、噪声 拟建项目实施后,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的1台燃气导热油锅炉,安置在锅炉房内。选用低噪声锅炉设备, (略)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 (略) 界噪声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鹤壁 (略) | 受理地点: | 鹤壁市行政服务大厅2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392- 点击查看>> | 落款日期 | 2022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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