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略) 门:
现将《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 (略)
2022年4月6日
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汝州市校外托管(教)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汝政办[2017] (略) )和汝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略) 办公室《关于对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排查的通知》([2020] (略) )、《关于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2022] (略) )等文件要求,结合钟楼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履职、联动监管”为原则,积极引导校外学生托管(教)机构规范化运营,逐步建立托管(教)机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和疫情传播蔓延,确保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李志豪( (略) 副主任)
副组长:宋胜克( (略) 校校长)
成员:李俊党( (略) 校副校长)
(略) ( (略) 应急办主任)
郑向阳(计生办主任)
秦志国( (略) 指导员)
李庆兰(钟 (略) 副所长)
杜俊伟( (略) 副主任)
各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略) 校,李俊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排查内容
(一)全面排查“六证(含证明)”办理情况
《营业执照》、《 (略) 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审验合格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二)管控措施“五到位”情况
公共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预防性卫生措施、人员防护、防控措施等到位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7日—4月10日)
各参加排查单位集中组织学习会,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 (略) 有校外托管(教)机构学习汝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略) 办公室文件精神。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检查组对全区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尽快督促予以整改。对于检查期间发现有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重大问题,不能在整改期限内予以整改到位或负责人不配合检查的校外托管(教)机构要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16日—4月19日)
检查组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校外托管(教)机构长效管理机制。
四、职责分工
各社区:对辖区内校外托管(教)机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 (略) 建立校外托管(教)机构管理台账,加强基本信息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辖区托管(教)机构动态,并 (略) 报告、向中心校通报。督促校外托管(教)机构开办者签署《安全承诺书》并严格落实、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火灾、踩踏、食物中毒、传染疫情等安全事故发生。
(略) 校:负责对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澄清底数,统计学生详细信息;负责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疫情管控工作;对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开展课外辅导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在校外托管(教)机构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在职教师组织、举办和参与托管(教)机构的教学和管理,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到正规、 (略) 门许可的校外托管(教)机构。
(略) :负责对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的公共安全、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校外托管(教)机构纳 (略) 治安 (略) ,依法协助做好非法校外托管(教)机构的取缔工作;加强对学生托管(教)机构接送学生车辆及 (略) 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审查从业人员有无犯罪记录;对提供住宿服务的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略) :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教)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其经营行为及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计生办、 (略) :负责对校外托管(教)机构公共卫生管理、病媒生物防制、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 (略) 卫生许可证》,对从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督促办理《健康合格证》;负责指导校外托管(教)机构开展清洁卫生消毒、健康教育、日常防护、 (略) 置等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办:负责对校外托管(教)机构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定期开展相关安全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
各参加排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此次排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排查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舆论引导
通过家校合作的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托教的作用, (略) 会形成科学的教育理念。做好宣传解释和学生分流、善后工作, (略) 会稳定。
各社区、 (略) 门:
现将《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 (略)
2022年4月6日
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汝州市校外托管(教)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汝政办[2017] (略) )和汝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略) 办公室《关于对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排查的通知》([2020] (略) )、《关于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2022] (略) )等文件要求,结合钟楼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履职、联动监管”为原则,积极引导校外学生托管(教)机构规范化运营,逐步建立托管(教)机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和疫情传播蔓延,确保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李志豪( (略) 副主任)
副组长:宋胜克( (略) 校校长)
成员:李俊党( (略) 校副校长)
(略) ( (略) 应急办主任)
郑向阳(计生办主任)
秦志国( (略) 指导员)
李庆兰(钟 (略) 副所长)
杜俊伟( (略) 副主任)
各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略) 校,李俊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排查内容
(一)全面排查“六证(含证明)”办理情况
《营业执照》、《 (略) 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审验合格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二)管控措施“五到位”情况
公共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预防性卫生措施、人员防护、防控措施等到位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7日—4月10日)
各参加排查单位集中组织学习会,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 (略) 有校外托管(教)机构学习汝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略) 办公室文件精神。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检查组对全区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尽快督促予以整改。对于检查期间发现有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重大问题,不能在整改期限内予以整改到位或负责人不配合检查的校外托管(教)机构要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16日—4月19日)
检查组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校外托管(教)机构长效管理机制。
四、职责分工
各社区:对辖区内校外托管(教)机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 (略) 建立校外托管(教)机构管理台账,加强基本信息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辖区托管(教)机构动态,并 (略) 报告、向中心校通报。督促校外托管(教)机构开办者签署《安全承诺书》并严格落实、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火灾、踩踏、食物中毒、传染疫情等安全事故发生。
(略) 校:负责对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澄清底数,统计学生详细信息;负责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疫情管控工作;对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开展课外辅导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在校外托管(教)机构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在职教师组织、举办和参与托管(教)机构的教学和管理,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到正规、 (略) 门许可的校外托管(教)机构。
(略) :负责对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的公共安全、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校外托管(教)机构纳 (略) 治安 (略) ,依法协助做好非法校外托管(教)机构的取缔工作;加强对学生托管(教)机构接送学生车辆及 (略) 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审查从业人员有无犯罪记录;对提供住宿服务的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略) :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教)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其经营行为及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计生办、 (略) :负责对校外托管(教)机构公共卫生管理、病媒生物防制、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 (略) 卫生许可证》,对从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督促办理《健康合格证》;负责指导校外托管(教)机构开展清洁卫生消毒、健康教育、日常防护、 (略) 置等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办:负责对校外托管(教)机构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定期开展相关安全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
各参加排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此次排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排查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舆论引导
通过家校合作的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托教的作用, (略) 会形成科学的教育理念。做好宣传解释和学生分流、善后工作, (略) 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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