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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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略) 门:

现将《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 (略)

2022年4月6日

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汝州市校外托管(教)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汝政办[2017] (略) )和汝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略) 办公室《关于对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排查的通知》([2020] (略) )、《关于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2022] (略) )等文件要求,结合钟楼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履职、联动监管”为原则,积极引导校外学生托管(教)机构规范化运营,逐步建立托管(教)机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和疫情传播蔓延,确保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李志豪( (略) 副主任)

副组长:宋胜克( (略) 校校长)

成员:李俊党( (略) 校副校长)

(略) ( (略) 应急办主任)

郑向阳(计生办主任)

秦志国( (略) 指导员)

李庆兰(钟 (略) 副所长)

杜俊伟( (略) 副主任)

各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略) 校,李俊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排查内容

(一)全面排查“六证(含证明)”办理情况

《营业执照》、《 (略) 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审验合格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二)管控措施“五到位”情况

公共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预防性卫生措施、人员防护、防控措施等到位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7日—4月10日)

各参加排查单位集中组织学习会,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 (略) 有校外托管(教)机构学习汝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略) 办公室文件精神。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检查组对全区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尽快督促予以整改。对于检查期间发现有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重大问题,不能在整改期限内予以整改到位或负责人不配合检查的校外托管(教)机构要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16日—4月19日)

检查组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校外托管(教)机构长效管理机制。

四、职责分工

各社区:对辖区内校外托管(教)机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 (略) 建立校外托管(教)机构管理台账,加强基本信息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辖区托管(教)机构动态,并 (略) 报告、向中心校通报。督促校外托管(教)机构开办者签署《安全承诺书》并严格落实、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火灾、踩踏、食物中毒、传染疫情等安全事故发生。

(略) 校:负责对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澄清底数,统计学生详细信息;负责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疫情管控工作;对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开展课外辅导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在校外托管(教)机构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在职教师组织、举办和参与托管(教)机构的教学和管理,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到正规、 (略) 门许可的校外托管(教)机构。

(略) :负责对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的公共安全、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校外托管(教)机构纳 (略) 治安 (略) ,依法协助做好非法校外托管(教)机构的取缔工作;加强对学生托管(教)机构接送学生车辆及 (略) 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审查从业人员有无犯罪记录;对提供住宿服务的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略) :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教)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其经营行为及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计生办、 (略) :负责对校外托管(教)机构公共卫生管理、病媒生物防制、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 (略) 卫生许可证》,对从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督促办理《健康合格证》;负责指导校外托管(教)机构开展清洁卫生消毒、健康教育、日常防护、 (略) 置等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办:负责对校外托管(教)机构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定期开展相关安全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

各参加排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此次排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排查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舆论引导

通过家校合作的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托教的作用, (略) 会形成科学的教育理念。做好宣传解释和学生分流、善后工作, (略) 会稳定。

各社区、 (略) 门:

现将《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 (略)

2022年4月6日

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汝州市校外托管(教)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汝政办[2017] (略) )和汝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略) 办公室《关于对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排查的通知》([2020] (略) )、《关于开展校外托管(教)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2022] (略) )等文件要求,结合钟楼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履职、联动监管”为原则,积极引导校外学生托管(教)机构规范化运营,逐步建立托管(教)机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和疫情传播蔓延,确保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李志豪( (略) 副主任)

副组长:宋胜克( (略) 校校长)

成员:李俊党( (略) 校副校长)

(略) ( (略) 应急办主任)

郑向阳(计生办主任)

秦志国( (略) 指导员)

李庆兰(钟 (略) 副所长)

杜俊伟( (略) 副主任)

各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略) 校,李俊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排查内容

(一)全面排查“六证(含证明)”办理情况

《营业执照》、《 (略) 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审验合格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二)管控措施“五到位”情况

公共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预防性卫生措施、人员防护、防控措施等到位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7日—4月10日)

各参加排查单位集中组织学习会,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 (略) 有校外托管(教)机构学习汝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略) 办公室文件精神。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检查组对全区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尽快督促予以整改。对于检查期间发现有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重大问题,不能在整改期限内予以整改到位或负责人不配合检查的校外托管(教)机构要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16日—4月19日)

检查组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校外托管(教)机构长效管理机制。

四、职责分工

各社区:对辖区内校外托管(教)机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 (略) 建立校外托管(教)机构管理台账,加强基本信息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辖区托管(教)机构动态,并 (略) 报告、向中心校通报。督促校外托管(教)机构开办者签署《安全承诺书》并严格落实、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火灾、踩踏、食物中毒、传染疫情等安全事故发生。

(略) 校:负责对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澄清底数,统计学生详细信息;负责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疫情管控工作;对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开展课外辅导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在校外托管(教)机构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在职教师组织、举办和参与托管(教)机构的教学和管理,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到正规、 (略) 门许可的校外托管(教)机构。

(略) :负责对辖区校外托管(教)机构的公共安全、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校外托管(教)机构纳 (略) 治安 (略) ,依法协助做好非法校外托管(教)机构的取缔工作;加强对学生托管(教)机构接送学生车辆及 (略) 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审查从业人员有无犯罪记录;对提供住宿服务的校外托管(教)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略) :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教)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其经营行为及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计生办、 (略) :负责对校外托管(教)机构公共卫生管理、病媒生物防制、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 (略) 卫生许可证》,对从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督促办理《健康合格证》;负责指导校外托管(教)机构开展清洁卫生消毒、健康教育、日常防护、 (略) 置等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办:负责对校外托管(教)机构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定期开展相关安全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

各参加排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此次排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排查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舆论引导

通过家校合作的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托教的作用, (略) 会形成科学的教育理念。做好宣传解释和学生分流、善后工作, (略) 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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