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坝路(G233-长江东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双坝路(G233-长江东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G233- (略) )景观提升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淮安高新技术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 (略) (G233- (略) )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淮政发〔2011〕 (略) )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绿化景观质量,原 (略) (G233- (略) )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204- 点击查看>> -04-05-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 (略) (G233- (略) )沿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进行景观提升改造,全长2.1千米,实施绿化提升改造面积1.5万平方米, (略) 沿线侧石0.97万米,维修人行道1.09万平方米( (略) 分以自然 (略) 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及建设规模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30万元,资金来源按淮安高新技术产业 (略) 《淮阴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意见表》执行,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金,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请你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 (略) )等相关文件要求,据此批文分别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批复、安全、消防、抗震设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人防等审批手续。取得相关手续批复文件后,连同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严禁巨资造景,疑似建华而不实的景观亮化项目;严禁亮化面积过大、造价过高项目,可能超 (略) 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严禁建设大体量假山、水系等景观工程;严禁对党政机关办公楼高标准亮化; (略) 沿线绿化带宽度超标。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批复自动失效或项目批复机关有权撤销该项目批复文件。(1)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2)未按批复内容进行建设的;(3)应当批复但未申报且已擅自开工建设的;(4)已经申报批复但未取得准予批复通知书且已擅自开工建设的;(5)相关手续不完善且已擅自开工建设的;(6)项目不符合土地使用等相关规划的;(7)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略) (G233- (略) )景观提升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淮安高新技术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 (略) (G233- (略) )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淮政发〔2011〕 (略) )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绿化景观质量,原 (略) (G233- (略) )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204- 点击查看>> -04-05-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 (略) (G233- (略) )沿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进行景观提升改造,全长2.1千米,实施绿化提升改造面积1.5万平方米, (略) 沿线侧石0.97万米,维修人行道1.09万平方米( (略) 分以自然 (略) 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及建设规模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30万元,资金来源按淮安高新技术产业 (略) 《淮阴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意见表》执行,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金,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请你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 (略) )等相关文件要求,据此批文分别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批复、安全、消防、抗震设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人防等审批手续。取得相关手续批复文件后,连同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严禁巨资造景,疑似建华而不实的景观亮化项目;严禁亮化面积过大、造价过高项目,可能超 (略) 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严禁建设大体量假山、水系等景观工程;严禁对党政机关办公楼高标准亮化; (略) 沿线绿化带宽度超标。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批复自动失效或项目批复机关有权撤销该项目批复文件。(1)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2)未按批复内容进行建设的;(3)应当批复但未申报且已擅自开工建设的;(4)已经申报批复但未取得准予批复通知书且已擅自开工建设的;(5)相关手续不完善且已擅自开工建设的;(6)项目不符合土地使用等相关规划的;(7)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