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宁县住房 (略) :
你局《永宁县住房 (略) 关于永宁县农 (略) 理站提标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八届八十八次)及《永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年第42期)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107- 点击查看>> -17-02- 点击查看>> 。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8 (略) 理站进行提标改造, (略) (略) 理规模为4540m3/d, (略) 理工艺采用OLMBR工艺,出水水质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
1.对黄羊滩、玉泉营、闽宁镇、许桥 (略) 理站进行提标改造,主要新建污泥浓缩池基础3座、缺氧/好氧反应器基础2座、设备房3座、计量渠4座、中水回用塘1座、应急塘1座等建(构)筑物;新增MBR膜组件4套、缺氧/好氧反应器系统15台,人工格栅2套、调节池提升泵3台、液位控制器5套、叠螺机5台、污泥浓缩池4台、电控箱4台、鼓风机5台、微孔曝气器4批、混合液回流泵13台等主要设备,配套管道系统、阀门、电缆等型钢辅材;配套监控预警系统、中央膜清洗装置等。
2.宁化村、 (略) 理站合并至 (略) 理站,靖益合并至新 (略) , (略) 理站合并至 (略) 理站,南方村、王团村和宁化村、 (略) 理站共购买三辆污水拉运车辆。
三、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6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点击查看>> 万元(含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预备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 (略)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住房 (略) :
你局《永宁县住房 (略) 关于永宁县农 (略) 理站提标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八届八十八次)及《永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年第42期)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107- 点击查看>> -17-02- 点击查看>> 。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8 (略) 理站进行提标改造, (略) (略) 理规模为4540m3/d, (略) 理工艺采用OLMBR工艺,出水水质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
1.对黄羊滩、玉泉营、闽宁镇、许桥 (略) 理站进行提标改造,主要新建污泥浓缩池基础3座、缺氧/好氧反应器基础2座、设备房3座、计量渠4座、中水回用塘1座、应急塘1座等建(构)筑物;新增MBR膜组件4套、缺氧/好氧反应器系统15台,人工格栅2套、调节池提升泵3台、液位控制器5套、叠螺机5台、污泥浓缩池4台、电控箱4台、鼓风机5台、微孔曝气器4批、混合液回流泵13台等主要设备,配套管道系统、阀门、电缆等型钢辅材;配套监控预警系统、中央膜清洗装置等。
2.宁化村、 (略) 理站合并至 (略) 理站,靖益合并至新 (略) , (略) 理站合并至 (略) 理站,南方村、王团村和宁化村、 (略) 理站共购买三辆污水拉运车辆。
三、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6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点击查看>> 万元(含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预备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 (略)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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