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天瑞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发电机、启动机前后端盖铝压座件生产及精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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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天瑞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发电机、启动机前后端盖铝压座件生产及精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4月26日,赤 (略) (略) 成立验收组(建设单位)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赤 (略) (略) 发电机、启动机前后端盖铝压座件生产及精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略) )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 (略) 会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赤 (略) (略) 成立于2008年,位于湖北省赤壁市经济开发区赤马港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铝合金压铸、机加工、电泳、喷 (略) 件加工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扩建完成后,发动机零件总产量新增3200吨/年,其中包括喷漆产品产量新增1000吨/年,喷塑产品产量新增100吨/年。

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1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变更内容一览表

工程内容

实际建设/变更内容

主体工程

2#厂房

新建抛丸车间(共设置4台抛丸机,2台抛丸机来自为3#厂房抛丸车间,并自行购置2台抛丸机);集中熔化车间新增一台燃气集中熔化炉; (略) 分数据机加工区搬至办公室1F

3#厂房

取消抛丸车间,新建喷塑车间(购置1套手动喷塑机及配置烘干机);电泳生产线不变;喷漆生产线不变,运行时间增加,规模增加

公辅工程

综合楼

行政办公、员工住宿

办公楼

1F取消展示商务区,2#厂房的数据机加工区搬迁至办公楼1F

供水系统

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

排水系统

接入园区排水管网

电力输送

市政电网接入供电

供气系统

园区供气管网接入

环保工程

废气

有机废气

喷漆线废气:负压抽风+ (略) 理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3);

喷塑废气

新增滤筒除尘装置+净化水池+车间无组织排放

铸造废气

除尘设备收集后+15m高排气筒(DA004)

噪声

(略) 区布置及设备选型,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废

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未搬迁,进行了规范化改造;一般固废分类收集、 (略) 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及各项审批手续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2项目概况一览表

项目

执行情况

环评单位

武汉友朋 (略)

备案

赤壁市 (略) 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106-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环评

《发电机、启动机前后端盖铝压座件生产及精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批复

咸环赤审字[2021]4号《关于发电机、启动机前后端盖铝压座件生产及精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建设规模

总投资1000万元,对厂区内 (略) 进行调整,新增熔化、压铸、抛丸等生产设备, (略) 区东北侧租赁办公楼一栋。项目扩建完成后,发动机零件总产量新增3200吨/年,其中包括喷漆产品产量新增1000吨/年,喷塑产品产量新增100吨/年。

项目动工及竣工时间

2021年7月—2021年12月

排污许可证变更时间

2022年4月

试运行时间

2022年4月

现场勘查时工程现状

项目为扩建区域验收,本次验收扩建工程内容;目前扩建工程已经建成, (略) 于正常运行状态,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扩建工程实际总投资额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为50万元,与环评阶段的环保投资额保持一致,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5%。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扩建环评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 (略) 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以下简称“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界定为重大变动。

经过现场核查,本项目的变动情况与《重大变动清单》对比一览表如下:。

表3本项目变动情况与《重大变动清单》对比一览表

序号

重大变动清单

本项目情况

是否为重大变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无变化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无变化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规模未增大

5

重新选址: (略) 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厂址均无变化,部分数据 (略) 厂房搬迁至办公楼1F,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无新增敏感点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和燃料无变化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无变化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发生变化,导 (略) 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无变化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无变化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本项目为登记管理,均为一般排放口,无主要排放口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无变化

12

固 (略) 置方式由委托 (略) 置改 (略) 置的( (略) 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 (略) 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无变化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无变化

(略) 述,本项目 (略) (略) 分变化,但该变化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验收时,项目用水情况与原环评一致,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已建成的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因此,本次验收不对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进行验收监测分析。

(二)废气

本次扩建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熔化废气、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和喷漆废气,废气来源、名称、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见下表, (略) 理设施的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一致。

表4项目废气治理设施设置情况一览表

废气来源

编号

污染因子

实际建设的治理措施

熔化废气

DA004

颗粒物、SO2、NOx

(略) 理满足GB 点击查看>> -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抛丸粉尘

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

经过 (略) 理达到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后,在封闭抛丸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喷塑粉尘

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

喷塑粉尘随气流吸引至滤筒除尘装置,除尘后的废气再 (略) 理,达到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后满载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喷漆废气

DA003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VOCs及苯系物

本项目喷漆线的漆雾颗粒经 (略) 理后和烘干废气一同进入活性 (略) 理,废气中VOCs (略) 理达到GB 点击查看>> -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表面涂装”中相关标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 (略)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主要噪声源及其降噪措施见下表。

表5项目噪声来源及防治措施

污染源

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的防治措施

实际建设情况

生产车间、风机

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

(略)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厂区周围设立绿化带、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炉渣、除尘设备收集粉料、废边角料及残次品)和危险废物(废饱和活性炭、废漆渣、喷漆废水、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含油废物)。

生活 (略) 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中的炉渣、除尘设备收集粉料、废边角料及 (略) 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中的废饱和活性炭、废漆渣、喷漆废水、废矿物油、废切削液、含油废物委托湖北汇 (略) 置有 (略) 理,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荆门市荆 (略) (略) 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建设单位于2021年1月18日已编制《赤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赤壁 (略) 点击查看>> -2021-005-L。

2.环境管理

赤 (略) (略) (略) 门,并安排专 (略) 区环境问题管理;并在危废暂存间等环保治理设施附近张贴环保管理制度, (略) 区员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次扩建不新增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

2、废气

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喷漆废气中颗粒物、VOCs及苯系物有组织排放均能够满足GB 点击查看>> -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表面涂装”有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30mg/m3、苯系物:60mg/m3、VOCs(以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表征):100mg/m3);

熔化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组织满足GB 点击查看>> -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金属熔化”“燃气炉”有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

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的SO2、NOx、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颗粒物满足GB 点击查看>>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满足GB 点击查看>> -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喷塑粉尘满足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各监控点位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GB 点击查看>>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临蒲圻大道侧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标准要求, (略) 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项固体 (略) 置,对外环境零排放,贮存、处置过程满足GB 点击查看>> -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VOCs、SO2、颗粒物、氮氧化物实际排放的总量指标均小于扩建总量控制指标,因此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 (略) 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通讯地址:湖北省赤壁市经济开发区赤马港工业园区

联系人:朱总联系电话:0715-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附件:

2022年4月26日,赤 (略) (略) 成立验收组(建设单位)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赤 (略) (略) 发电机、启动机前后端盖铝压座件生产及精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略) )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 (略) 会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赤 (略) (略) 成立于2008年,位于湖北省赤壁市经济开发区赤马港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铝合金压铸、机加工、电泳、喷 (略) 件加工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扩建完成后,发动机零件总产量新增3200吨/年,其中包括喷漆产品产量新增1000吨/年,喷塑产品产量新增100吨/年。

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1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变更内容一览表

工程内容

实际建设/变更内容

主体工程

2#厂房

新建抛丸车间(共设置4台抛丸机,2台抛丸机来自为3#厂房抛丸车间,并自行购置2台抛丸机);集中熔化车间新增一台燃气集中熔化炉; (略) 分数据机加工区搬至办公室1F

3#厂房

取消抛丸车间,新建喷塑车间(购置1套手动喷塑机及配置烘干机);电泳生产线不变;喷漆生产线不变,运行时间增加,规模增加

公辅工程

综合楼

行政办公、员工住宿

办公楼

1F取消展示商务区,2#厂房的数据机加工区搬迁至办公楼1F

供水系统

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

排水系统

接入园区排水管网

电力输送

市政电网接入供电

供气系统

园区供气管网接入

环保工程

废气

有机废气

喷漆线废气:负压抽风+ (略) 理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3);

喷塑废气

新增滤筒除尘装置+净化水池+车间无组织排放

铸造废气

除尘设备收集后+15m高排气筒(DA004)

噪声

(略) 区布置及设备选型,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废

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未搬迁,进行了规范化改造;一般固废分类收集、 (略) 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及各项审批手续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2项目概况一览表

项目

执行情况

环评单位

武汉友朋 (略)

备案

赤壁市 (略) 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106-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环评

《发电机、启动机前后端盖铝压座件生产及精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批复

咸环赤审字[2021]4号《关于发电机、启动机前后端盖铝压座件生产及精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建设规模

总投资1000万元,对厂区内 (略) 进行调整,新增熔化、压铸、抛丸等生产设备, (略) 区东北侧租赁办公楼一栋。项目扩建完成后,发动机零件总产量新增3200吨/年,其中包括喷漆产品产量新增1000吨/年,喷塑产品产量新增100吨/年。

项目动工及竣工时间

2021年7月—2021年12月

排污许可证变更时间

2022年4月

试运行时间

2022年4月

现场勘查时工程现状

项目为扩建区域验收,本次验收扩建工程内容;目前扩建工程已经建成, (略) 于正常运行状态,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扩建工程实际总投资额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为50万元,与环评阶段的环保投资额保持一致,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5%。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扩建环评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 (略) 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以下简称“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界定为重大变动。

经过现场核查,本项目的变动情况与《重大变动清单》对比一览表如下:。

表3本项目变动情况与《重大变动清单》对比一览表

序号

重大变动清单

本项目情况

是否为重大变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无变化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无变化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规模未增大

5

重新选址: (略) 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厂址均无变化,部分数据 (略) 厂房搬迁至办公楼1F,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无新增敏感点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和燃料无变化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无变化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发生变化,导 (略) 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无变化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无变化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本项目为登记管理,均为一般排放口,无主要排放口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无变化

12

固 (略) 置方式由委托 (略) 置改 (略) 置的( (略) 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 (略) 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无变化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无变化

(略) 述,本项目 (略) (略) 分变化,但该变化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验收时,项目用水情况与原环评一致,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已建成的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因此,本次验收不对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进行验收监测分析。

(二)废气

本次扩建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熔化废气、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和喷漆废气,废气来源、名称、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见下表, (略) 理设施的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一致。

表4项目废气治理设施设置情况一览表

废气来源

编号

污染因子

实际建设的治理措施

熔化废气

DA004

颗粒物、SO2、NOx

(略) 理满足GB 点击查看>> -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抛丸粉尘

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

经过 (略) 理达到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后,在封闭抛丸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喷塑粉尘

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

喷塑粉尘随气流吸引至滤筒除尘装置,除尘后的废气再 (略) 理,达到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后满载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喷漆废气

DA003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VOCs及苯系物

本项目喷漆线的漆雾颗粒经 (略) 理后和烘干废气一同进入活性 (略) 理,废气中VOCs (略) 理达到GB 点击查看>> -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表面涂装”中相关标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 (略)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主要噪声源及其降噪措施见下表。

表5项目噪声来源及防治措施

污染源

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的防治措施

实际建设情况

生产车间、风机

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

(略)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厂区周围设立绿化带、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炉渣、除尘设备收集粉料、废边角料及残次品)和危险废物(废饱和活性炭、废漆渣、喷漆废水、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含油废物)。

生活 (略) 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中的炉渣、除尘设备收集粉料、废边角料及 (略) 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中的废饱和活性炭、废漆渣、喷漆废水、废矿物油、废切削液、含油废物委托湖北汇 (略) 置有 (略) 理,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荆门市荆 (略) (略) 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建设单位于2021年1月18日已编制《赤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赤壁 (略) 点击查看>> -2021-005-L。

2.环境管理

赤 (略) (略) (略) 门,并安排专 (略) 区环境问题管理;并在危废暂存间等环保治理设施附近张贴环保管理制度, (略) 区员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次扩建不新增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

2、废气

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喷漆废气中颗粒物、VOCs及苯系物有组织排放均能够满足GB 点击查看>> -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表面涂装”有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30mg/m3、苯系物:60mg/m3、VOCs(以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表征):100mg/m3);

熔化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组织满足GB 点击查看>> -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金属熔化”“燃气炉”有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

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的SO2、NOx、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颗粒物满足GB 点击查看>>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满足GB 点击查看>> -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喷塑粉尘满足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各监控点位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GB 点击查看>>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临蒲圻大道侧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标准要求, (略) 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项固体 (略) 置,对外环境零排放,贮存、处置过程满足GB 点击查看>> -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VOCs、SO2、颗粒物、氮氧化物实际排放的总量指标均小于扩建总量控制指标,因此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 (略) 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通讯地址:湖北省赤壁市经济开发区赤马港工业园区

联系人:朱总联系电话:0715-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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