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年产2.5万吨陶瓷原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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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年产2.5万吨陶瓷原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福建卓 (略) :

报来关于《年产2.5万吨陶瓷原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要求审批的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8个县、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闽政文〔2020〕 (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漳政综〔2021〕 (略) )和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和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文〔2021〕 (略) )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年产2.5万吨陶瓷原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项目代码:2018- 点击查看>> -30-03- 点击查看>> ),具体批复如下:

  一、年产2.5万吨陶瓷原料项目位于平和县文峰镇黄井工业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9平方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9平方米,工程共挖方 点击查看>> 立方米,填方 点击查看>> 立方米,无弃方。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二、项目区为冲洪积地貌,水土流失属轻度水力侵蚀二级类型区中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 km2·a,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

  三、同意本工程按水土流失一级标准防治。报告表编制依据比较充分,项目及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比较全面,方法基本可行,数据基本可信,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基本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合理,水土流失防治方案基本可行,报告表基本达到了可行性研究的深度要求。

  四、同意该方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 点击查看>> .9平方米。

五、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植物措施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临时措施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独立费用6.9万元;基本预备费1.8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145万元。

六、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依法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好下阶段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明确管理、施工责任。

 (2)定 (略) 及县水 (略) 报告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积极配合并接受省、市、县 (略) 门及水 (略) 的监督检查工作。

 (3)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并按规定向县 (略) 门提交监测、监理报告。  

 (4)将该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方案报县水 (略) 备案。

 (5)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做好自行验收, (略) 备案。

平和 (略)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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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卓 (略) :

报来关于《年产2.5万吨陶瓷原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要求审批的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8个县、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闽政文〔2020〕 (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漳政综〔2021〕 (略) )和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和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文〔2021〕 (略) )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年产2.5万吨陶瓷原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项目代码:2018- 点击查看>> -30-03- 点击查看>> ),具体批复如下:

  一、年产2.5万吨陶瓷原料项目位于平和县文峰镇黄井工业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9平方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9平方米,工程共挖方 点击查看>> 立方米,填方 点击查看>> 立方米,无弃方。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二、项目区为冲洪积地貌,水土流失属轻度水力侵蚀二级类型区中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 km2·a,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

  三、同意本工程按水土流失一级标准防治。报告表编制依据比较充分,项目及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比较全面,方法基本可行,数据基本可信,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基本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合理,水土流失防治方案基本可行,报告表基本达到了可行性研究的深度要求。

  四、同意该方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 点击查看>> .9平方米。

五、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植物措施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临时措施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独立费用6.9万元;基本预备费1.8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145万元。

六、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依法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好下阶段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明确管理、施工责任。

 (2)定 (略) 及县水 (略) 报告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积极配合并接受省、市、县 (略) 门及水 (略) 的监督检查工作。

 (3)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并按规定向县 (略) 门提交监测、监理报告。  

 (4)将该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方案报县水 (略) 备案。

 (5)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做好自行验收, (略) 备案。

平和 (略)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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