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智拓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东莞市智拓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 (略) 大路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同一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4WRMML29),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略) 大路 (略) (北纬22°57" 点击查看>> ",东经113°40"4.839"),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赁面积1200m2。项目主要从事EVA凉鞋、中底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EVA凉鞋90万双、中底4万双。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发泡射出、模具成型、恒温定型工序拟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收集效率达90%,剩余10%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发泡射出、模具成型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略) 分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中表1 (略) 界标准限值;厂区内浓度未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耗损,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厚街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 A 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次品及塑 (略) (略) 理; (略) (略) 理;员工生活 (略) (略) 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略) 理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经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陈诺在项目运营期间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 (略) 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2-05-10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未按照《关于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1〕 (略) )审查意见修改完善;3.产品产能与设备、原辅材料用量不匹配。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 (略) 大路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同一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4WRMML29),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略) 大路 (略) (北纬22°57" 点击查看>> ",东经113°40"4.839"),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赁面积1200m2。项目主要从事EVA凉鞋、中底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EVA凉鞋90万双、中底4万双。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发泡射出、模具成型、恒温定型工序拟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收集效率达90%,剩余10%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发泡射出、模具成型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略) 分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中表1 (略) 界标准限值;厂区内浓度未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耗损,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厚街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 A 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次品及塑 (略) (略) 理; (略) (略) 理;员工生活 (略) (略) 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略) 理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经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陈诺在项目运营期间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 (略) 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2-05-10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未按照《关于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1〕 (略) )审查意见修改完善;3.产品产能与设备、原辅材料用量不匹配。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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