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氧氮氩气体提纯、液化,混配,液氩储罐扩建,气瓶检测技改项目以及氦气分装、电子特种气体储存经营”技改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建设“氧氮氩气体提纯、液化,混配,液氩储罐扩建,气瓶检测技改项目以及氦气分装、电子特种气体储存经营”技改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 (略) “建设“氧氮氩气体提纯、液化,混配,液氩储罐扩建,气瓶检测技改项目以及氦气分装、电子特种气体储存经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设“氧氮氩气体提纯、液化,混配,液氩储罐扩建,气瓶检测技改项目以及氦气分装、电子特种气体储存经营”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液氮 点击查看>> 吨、高纯液氧1500吨、瓶装高纯氧气6000瓶、年产超纯氩5000瓶、超纯氮5000瓶、标准气体 点击查看>> 瓶、混配气体 点击查看>> 瓶、年检测无缝气瓶 点击查看>> 瓶、年产高纯二氧化碳300吨;年分装氮气 点击查看>> 瓶、年销售电子用特种气体3000瓶。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当前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大田县化工产业集中控制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和环评审查意见要求, (略) 在地环境质量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闽政〔2020〕 (略) )《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政〔2021〕4号)要求。 (略) 合理;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并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的承载范围内;在采取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潜在的环境风险可控。总之,该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大田县吴山镇吴山村洋头化工园区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黄总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0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建设“氧氮氩气体提纯、液化,混配,液氩储罐扩建,气瓶检测技改项目以及氦气分装、电子特种气体储存经营”技改项目》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 (略) 门等反映。
六、全本公示
见附件1、2
信息公示单位: (略)
2022年5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 (略) “建设“氧氮氩气体提纯、液化,混配,液氩储罐扩建,气瓶检测技改项目以及氦气分装、电子特种气体储存经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设“氧氮氩气体提纯、液化,混配,液氩储罐扩建,气瓶检测技改项目以及氦气分装、电子特种气体储存经营”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液氮 点击查看>> 吨、高纯液氧1500吨、瓶装高纯氧气6000瓶、年产超纯氩5000瓶、超纯氮5000瓶、标准气体 点击查看>> 瓶、混配气体 点击查看>> 瓶、年检测无缝气瓶 点击查看>> 瓶、年产高纯二氧化碳300吨;年分装氮气 点击查看>> 瓶、年销售电子用特种气体3000瓶。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当前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大田县化工产业集中控制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和环评审查意见要求, (略) 在地环境质量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闽政〔2020〕 (略) )《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政〔2021〕4号)要求。 (略) 合理;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并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的承载范围内;在采取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潜在的环境风险可控。总之,该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大田县吴山镇吴山村洋头化工园区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黄总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0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建设“氧氮氩气体提纯、液化,混配,液氩储罐扩建,气瓶检测技改项目以及氦气分装、电子特种气体储存经营”技改项目》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 (略) 门等反映。
六、全本公示
见附件1、2
信息公示单位: (略)
202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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