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洋电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东莞市宇洋电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 (略) 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 (略) (略)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 (略) 迁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 (略) (略) (北纬22°55′ 点击查看>> ″,东经114°06′ 点击查看>> ″)(地理位置详见附图2),营业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MA4UHX4L1Y。项目迁建后主要从事线材和数据线的加工生产,拟年产线材320万米和数据线 点击查看>> 万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5-10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环评文件未按《关于东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2〕 (略) )的要求修改完善。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 (略) 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 (略) (略)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 (略) 迁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 (略) (略) (北纬22°55′ 点击查看>> ″,东经114°06′ 点击查看>> ″)(地理位置详见附图2),营业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MA4UHX4L1Y。项目迁建后主要从事线材和数据线的加工生产,拟年产线材320万米和数据线 点击查看>> 万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5-10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环评文件未按《关于东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2〕 (略) )的要求修改完善。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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