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贵政函〔2018〕479号的批复(贵政函〔202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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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贵政函〔2018〕479号的批复(贵政函〔2022〕82号)

(略) :

你局《关于撤销贵政函〔2018〕 (略) 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2〕104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六八村村民委员会生产生活留用地(B、D 地块)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贵政函〔2018〕479 号),并注销原贵港 (略) 向贵港市 (略) (略) 区居民委员会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贵国地划书〔2018〕072 号)。

(略) 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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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你局《关于撤销贵政函〔2018〕 (略) 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2〕104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六八村村民委员会生产生活留用地(B、D 地块)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贵政函〔2018〕479 号),并注销原贵港 (略) 向贵港市 (略) (略) 区居民委员会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贵国地划书〔2018〕072 号)。

(略) 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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