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县城基础设施及电路改造项目(一期)-蕉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蕉岭县县城基础设施及电路改造项目(一期)-蕉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单位蕉岭县城市管理 (略)
工程名称蕉岭县县城基 (略) 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地址蕉岭县县城城区
建设规模 (略) 面6.5万平方米, (略) 缘石2.7万米;铺设给排水消防管道9.2万米,新建检查管井2900个;布设各类强弱电缆 点击查看>> 万米;新建电力检查井900个;安装灯具及绿化等合同价格 点击查看>>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梅州 (略) 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梅州市宏厦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陈纪洪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周炎明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陈辉总监理工程师关峻松
合同工期 点击查看>> .15~ 点击查看>> .17
状态正常
备注质 (略) :ZJ 点击查看>> ;安 (略) :ZJ 点击查看>>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 (略) 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略) 罚。
建设单位蕉岭县城市管理 (略)
工程名称蕉岭县县城基 (略) 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地址蕉岭县县城城区
建设规模 (略) 面6.5万平方米, (略) 缘石2.7万米;铺设给排水消防管道9.2万米,新建检查管井2900个;布设各类强弱电缆 点击查看>> 万米;新建电力检查井900个;安装灯具及绿化等合同价格 点击查看>>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梅州 (略) 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梅州市宏厦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陈纪洪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周炎明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陈辉总监理工程师关峻松
合同工期 点击查看>> .15~ 点击查看>> .17
状态正常
备注质 (略) :ZJ 点击查看>> ;安 (略) :ZJ 点击查看>>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 (略) 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略) 罚。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