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衡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沥青混合料、20万吨水泥混凝土及55万吨水泥稳定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安徽衡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沥青混合料、20万吨水泥混凝土及55万吨水泥稳定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70万吨沥青混合料、20万吨水泥混凝土及55万吨水泥稳定碎石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略) 东侧 | ||
地理坐标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3021水泥制品制造及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 |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中“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及“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其他” |
建设性质 | t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R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发改审字〔2018〕 (略) |
总投资(万元) | 点击查看>> .86 | 环保投资(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占比(%) | 1.24 | 施工工期 | 3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A区中A1#厂房、A2#厂房、A3#厂房、实验调度楼均已建成;B区中B1#厂房、B2#厂房、实验调度楼均已建成; (略) 房在建,生产设备均未安装。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点击查看>> .3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大气专项评价: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含苯并[a] (略) 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 ||
规划情况 | 园区规划名称: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 园区规划审批机关:太和县人民政府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评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规划环评召集审查机关:阜阳市太和县 (略) (略) :太环行审[2020] (略)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1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1-1。 表1-1 本项目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项目规划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规划范围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规划面积2.1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G329北侧、 (略) 南侧、万福沟西侧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在规划范围内主导产业以木材加工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性生态工业聚集区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产业本项目不属于聚集区主导产业,也不属于聚集区限制发展及禁止发展项目,不违背园区的产业 (略) 空间结构及功能分区规划形成“三轴、三片、两心”的空间结构本 (略) 综合产业片区 (略) 空间结构及功能分区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相符。 1.2与《关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与《关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1-2。 表1-2 本项目与《关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序号审查意见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1强化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理念,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坚持聚集区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将聚集区建设成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现代产业园区。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产业,项目运行过程中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2科学调整聚 (略) 和范围。建议工业区与居住办公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合理设置环境防护距离。聚集区边界与周围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区须按相关要求设置一定的环境防护距离和绿化带,并控制周边居民点向工业区方向发展。应按照规划分期和开发建设推进的需求,对 (略) 分企 (略) 进行有序的改造、搬迁和安置。妥善做好居民搬迁安置工作。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他防护距离根据其 (略) 门要求设定。符合3按照规划“三轴、三片、两心”的空间结构,合理设置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统筹规划并优先建设供电、集中供水、集中供热、中水回用、建成规范的危险 (略) 等设施。本 (略) 综合产业片区符合4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书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准入条 (略) 原则,做好项目筛选,确保入区项目与产业定位一致。入区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划区内排污总量控制应符合阜阳 (略) 确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入区项目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聚集区企业污染治理措施,提高各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不属于聚集区主导产业,也不属于聚集区限制发展及禁止发展项目,不违背园区的产业定位,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符合5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敏感点防护措施和环境、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确保周围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不受影响。做好对区域水环境以及周边大气环境的跟踪监测与管理。聚集区内相关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和规范,建设完善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 (略) 门联网。/符合6切实落实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要求,聚集区建设中要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包含的近期(一般为五年内)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区域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内容可以适当简化,涉及水污染、重要环境敏感区及公众参与等内容应做重点、深入评价。/符合7规划实施过程中其他环保管理要求按《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措施严格落实。/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关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以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为原料生产商品混凝土。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25、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装备制造”;根据201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略) 门公 (略) 令《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第三章、鼓励措施”中“第十六条、鼓励对粉煤灰进行一下高附加值和大掺量利用”中“(四)利用粉煤灰作商品混凝土掺合料等”。 本项目于2018年12月17日经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为2018- 点击查看>> -50-03- 点击查看>> 。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1.4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厂区东 (略) (略) (略) (略) ;南侧为太和县 (略) ;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安徽 (略) 。 (略) 区周边均为工业企业,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食品企业、居民区、学校、医院等需要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点。因此,本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 1.5“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 (1)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符合太和县总体规划。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 (略)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同时项目区不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①根据2022年2月7日阜阳 (略) 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环境空气污染物六项基本项目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中,PM10、PM2.5均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13、0.29倍,因此阜阳市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略)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根据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数据可知, (略) 在地区苯并[a]芘、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一次值。 太和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从 (略)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落实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落实和强化各方责任,发动全民广泛参与等方面着手,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通过预测结果表明,各污染物短期浓度监测均可达标,项目营运期排放的污染物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应政策及现行环保要求,落实各污染物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以减少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此外项目评价范围内其他大气污染因子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 ②项目拟建区域地表水体为颍河、万福沟,根据2022年2月7日阜阳 (略) 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安徽省阜阳生 (略) 在辖区淮河、颍河、泉河、济河、茨淮新河、洪河、谷河、西淝河、黑茨河等18条河流上共布设3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每月监测一次,2021年阜阳境内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其中2021年颍河(太和段上游旧县西-省控监测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万福沟(万福沟入颍河口-省控监测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 (略) 在区域地表水体水质状况良好。 (略) 界四周边界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量较少,不会给区域水资源带来负担;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根据《太和县税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 (略) 规划图》(2018-2030),本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因此,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如下: 表1-3税镇镇工业聚集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序号具体内容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企业,禁止新建制革、酿造、印染、电镀等企业和项目2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3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的项目4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5禁止引进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类项目6禁止引进不符合聚集区规划产业定位的项目7禁止引进环境污染严重、污染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8禁止引进国家、安徽省、太和县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项目不在上述聚集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同时本项目也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 (略) 述,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略) )中“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70万吨沥青混合料、20万吨水泥混凝土及55万吨水泥稳定碎石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略) 东侧 | ||
地理坐标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3021水泥制品制造及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 |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中“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及“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其他” |
建设性质 | t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R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发改审字〔2018〕 (略) |
总投资(万元) | 点击查看>> .86 | 环保投资(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占比(%) | 1.24 | 施工工期 | 3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A区中A1#厂房、A2#厂房、A3#厂房、实验调度楼均已建成;B区中B1#厂房、B2#厂房、实验调度楼均已建成; (略) 房在建,生产设备均未安装。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点击查看>> .3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大气专项评价: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含苯并[a] (略) 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 ||
规划情况 | 园区规划名称: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 园区规划审批机关:太和县人民政府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评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规划环评召集审查机关:阜阳市太和县 (略) (略) :太环行审[2020] (略)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1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1-1。 表1-1 本项目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项目规划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规划范围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规划面积2.1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G329北侧、 (略) 南侧、万福沟西侧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在规划范围内主导产业以木材加工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性生态工业聚集区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产业本项目不属于聚集区主导产业,也不属于聚集区限制发展及禁止发展项目,不违背园区的产业 (略) 空间结构及功能分区规划形成“三轴、三片、两心”的空间结构本 (略) 综合产业片区 (略) 空间结构及功能分区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相符。 1.2与《关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与《关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1-2。 表1-2 本项目与《关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序号审查意见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1强化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理念,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坚持聚集区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将聚集区建设成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现代产业园区。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产业,项目运行过程中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2科学调整聚 (略) 和范围。建议工业区与居住办公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合理设置环境防护距离。聚集区边界与周围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区须按相关要求设置一定的环境防护距离和绿化带,并控制周边居民点向工业区方向发展。应按照规划分期和开发建设推进的需求,对 (略) 分企 (略) 进行有序的改造、搬迁和安置。妥善做好居民搬迁安置工作。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他防护距离根据其 (略) 门要求设定。符合3按照规划“三轴、三片、两心”的空间结构,合理设置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统筹规划并优先建设供电、集中供水、集中供热、中水回用、建成规范的危险 (略) 等设施。本 (略) 综合产业片区符合4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书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准入条 (略) 原则,做好项目筛选,确保入区项目与产业定位一致。入区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划区内排污总量控制应符合阜阳 (略) 确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入区项目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聚集区企业污染治理措施,提高各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不属于聚集区主导产业,也不属于聚集区限制发展及禁止发展项目,不违背园区的产业定位,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符合5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敏感点防护措施和环境、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确保周围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不受影响。做好对区域水环境以及周边大气环境的跟踪监测与管理。聚集区内相关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和规范,建设完善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 (略) 门联网。/符合6切实落实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要求,聚集区建设中要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包含的近期(一般为五年内)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区域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内容可以适当简化,涉及水污染、重要环境敏感区及公众参与等内容应做重点、深入评价。/符合7规划实施过程中其他环保管理要求按《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措施严格落实。/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关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以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为原料生产商品混凝土。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25、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装备制造”;根据201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略) 门公 (略) 令《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第三章、鼓励措施”中“第十六条、鼓励对粉煤灰进行一下高附加值和大掺量利用”中“(四)利用粉煤灰作商品混凝土掺合料等”。 本项目于2018年12月17日经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为2018- 点击查看>> -50-03- 点击查看>> 。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1.4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厂区东 (略) (略) (略) (略) ;南侧为太和县 (略) ;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安徽 (略) 。 (略) 区周边均为工业企业,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食品企业、居民区、学校、医院等需要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点。因此,本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 1.5“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 (1)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符合太和县总体规划。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 (略)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同时项目区不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①根据2022年2月7日阜阳 (略) 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环境空气污染物六项基本项目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中,PM10、PM2.5均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13、0.29倍,因此阜阳市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略)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根据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数据可知, (略) 在地区苯并[a]芘、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一次值。 太和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从 (略)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落实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落实和强化各方责任,发动全民广泛参与等方面着手,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通过预测结果表明,各污染物短期浓度监测均可达标,项目营运期排放的污染物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应政策及现行环保要求,落实各污染物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以减少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此外项目评价范围内其他大气污染因子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 ②项目拟建区域地表水体为颍河、万福沟,根据2022年2月7日阜阳 (略) 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安徽省阜阳生 (略) 在辖区淮河、颍河、泉河、济河、茨淮新河、洪河、谷河、西淝河、黑茨河等18条河流上共布设3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每月监测一次,2021年阜阳境内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其中2021年颍河(太和段上游旧县西-省控监测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万福沟(万福沟入颍河口-省控监测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 (略) 在区域地表水体水质状况良好。 (略) 界四周边界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量较少,不会给区域水资源带来负担;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根据《太和县税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 (略) 规划图》(2018-2030),本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因此,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如下: 表1-3税镇镇工业聚集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序号具体内容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企业,禁止新建制革、酿造、印染、电镀等企业和项目2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3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的项目4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5禁止引进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类项目6禁止引进不符合聚集区规划产业定位的项目7禁止引进环境污染严重、污染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8禁止引进国家、安徽省、太和县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项目不在上述聚集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同时本项目也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 (略) 述,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略) )中“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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