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关于2022年5月5日—5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关于2022年5月5日—5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新乡 (略) (略) 关于2022年5月5日—5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5日—5月11日,我局对河 (略) 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转向节75万套钳体生产线扩建项目、河南省新乡市 (略) 铸造加工技改项目、河南 (略) 年产2.55万吨高端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3-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原阳 (略) (略) 窗口

邮 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原环审〔2022〕 (略)

新乡 (略) (略)

关于《河 (略) 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转向节75万套钳体

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河 (略) 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909)关于《河 (略) 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转向节75万套钳体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原阳县 (略) 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 (略)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略) 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2年5月5日

原环审〔2022〕 (略)

新乡 (略) (略)

关于《河南省新乡市 (略) 铸造加工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省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乡市鸿源 (略) 环评工程师宋民乐主持编制的《河南省新乡市 (略) 铸造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在原阳县 (略) 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 (略) 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 、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回用于EPS (略) (略) 洒水,熔炼炉冷却水、消失模线宝珠砂冷却水、EPS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后定期清运。

2.废气: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不低于8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不高于5mg/m3、10mg/m3、30mg/m3的要求。

铸件清理工段(抛丸打磨)、垂直线工段熔炼(熔炼与消失模线共用)、浇铸、造型、落砂(砂回收)产生的颗粒物采取二次密闭收集+双级 (略) 理,消失模工段浇铸、砂造型、砂回收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消失模发泡成型、刷涂料、烘干、浇铸融化产的挥发性有机物经二次密闭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浓缩吸附+催化燃烧后再次经 (略) 理。 (略) 理后经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 点击查看>> 苯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限值要求,苯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 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要求,苯 点击查看>> 烯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4-93)表2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1排放限值及《新乡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颗粒物10mg/m3排放限值的要求。

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1、《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新乡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相应限值要求。

3.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略) 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相应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 (略) 理 (略) 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本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公司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100吨/年、NOx0.029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3549吨/年、颗粒物0.9253吨/年。新增SO20.0100吨/年、NOx0.029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3549吨/年, (略) 列方案倍量替代。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及门禁监控系统,并按要求 (略) 门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

2022年5月5日

原环审〔2022〕 (略)

新乡 (略) (略)

关于《河南 (略) 年产2.55万吨高端包装材料

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环评工程师邓胜楠主持编制的《河南 (略) 年产2.55万吨高端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在原阳县 (略) 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 (略) 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 、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清洗废水及废料回用于水性背涂配制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略) 理)及循环冷却水排水 (略) 理后排入原阳县产业 (略) (略) 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原阳县产业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各生产环节及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 (略) 理,尾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二级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相应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 (略) 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标准要求。

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二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相应限值要求。

3.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建成后,全公司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223吨/年、氨氮0.001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3.828吨/年, (略) 列方案倍量替代。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监控、视频监控装置及门禁系统,并按要求 (略) 门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

2022年5月11日


新乡 (略) (略) 关于2022年5月5日—5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5日—5月11日,我局对河 (略) 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转向节75万套钳体生产线扩建项目、河南省新乡市 (略) 铸造加工技改项目、河南 (略) 年产2.55万吨高端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3-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原阳 (略) (略) 窗口

邮 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原环审〔2022〕 (略)

新乡 (略) (略)

关于《河 (略) 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转向节75万套钳体

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河 (略) 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909)关于《河 (略) 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转向节75万套钳体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原阳县 (略) 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 (略)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略) 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2年5月5日

原环审〔2022〕 (略)

新乡 (略) (略)

关于《河南省新乡市 (略) 铸造加工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省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乡市鸿源 (略) 环评工程师宋民乐主持编制的《河南省新乡市 (略) 铸造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在原阳县 (略) 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 (略) 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 、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回用于EPS (略) (略) 洒水,熔炼炉冷却水、消失模线宝珠砂冷却水、EPS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后定期清运。

2.废气: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不低于8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不高于5mg/m3、10mg/m3、30mg/m3的要求。

铸件清理工段(抛丸打磨)、垂直线工段熔炼(熔炼与消失模线共用)、浇铸、造型、落砂(砂回收)产生的颗粒物采取二次密闭收集+双级 (略) 理,消失模工段浇铸、砂造型、砂回收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消失模发泡成型、刷涂料、烘干、浇铸融化产的挥发性有机物经二次密闭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浓缩吸附+催化燃烧后再次经 (略) 理。 (略) 理后经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 点击查看>> 苯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限值要求,苯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 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要求,苯 点击查看>> 烯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4-93)表2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1排放限值及《新乡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颗粒物10mg/m3排放限值的要求。

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1、《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新乡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相应限值要求。

3.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略) 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相应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 (略) 理 (略) 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本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公司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100吨/年、NOx0.029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3549吨/年、颗粒物0.9253吨/年。新增SO20.0100吨/年、NOx0.029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3549吨/年, (略) 列方案倍量替代。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及门禁监控系统,并按要求 (略) 门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

2022年5月5日

原环审〔2022〕 (略)

新乡 (略) (略)

关于《河南 (略) 年产2.55万吨高端包装材料

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环评工程师邓胜楠主持编制的《河南 (略) 年产2.55万吨高端包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在原阳县 (略) 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 (略) 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 、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清洗废水及废料回用于水性背涂配制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略) 理)及循环冷却水排水 (略) 理后排入原阳县产业 (略) (略) 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原阳县产业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各生产环节及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 (略) 理,尾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二级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相应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 (略) 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标准要求。

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二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相应限值要求。

3.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建成后,全公司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223吨/年、氨氮0.001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3.828吨/年, (略) 列方案倍量替代。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监控、视频监控装置及门禁系统,并按要求 (略) 门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

2022年5月1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