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秋丰建材厂淮安分厂排烟管道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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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秋丰建材厂淮安分厂排烟管道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南 (略) (略) 排烟管道加工项目环境影 (略) 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南 (略)

项目名称: (略) 排烟管道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袁庄 (略)

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袁庄 (略) , (略) 排烟管道加工项目。

二、环保措施:

1、本项 (略) 房进行生产。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产生的固 (略) 理。

2、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 (略) 区排水管网。生活污 (略) 理后肥田;蒸汽冷却过程产生的冷凝水,作清洗水排放。

3.投料搅拌等工段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表3。

4、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5、生活 (略) (略) 理;钢筋废料,收集后外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 (略) 置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淮阴区工地及相关企业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扬尘防控技防系统, (略) 门在线监管平台联网。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建设单 (略) 重新审核。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 (略) 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七、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长沙 (略)

编制主持人:惠学香

(执业 (略) 点击查看>> 53)

公示期限: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1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 (略) 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报告表全文: @@@ 63.com(密码 点击查看>> )查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南 (略) (略) 排烟管道加工项目环境影 (略) 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南 (略)

项目名称: (略) 排烟管道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袁庄 (略)

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袁庄 (略) , (略) 排烟管道加工项目。

二、环保措施:

1、本项 (略) 房进行生产。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产生的固 (略) 理。

2、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 (略) 区排水管网。生活污 (略) 理后肥田;蒸汽冷却过程产生的冷凝水,作清洗水排放。

3.投料搅拌等工段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表3。

4、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5、生活 (略) (略) 理;钢筋废料,收集后外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 (略) 置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淮阴区工地及相关企业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扬尘防控技防系统, (略) 门在线监管平台联网。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建设单 (略) 重新审核。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 (略) 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七、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长沙 (略)

编制主持人:惠学香

(执业 (略) 点击查看>> 53)

公示期限: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1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 (略) 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报告表全文: @@@ 63.com(密码 点击查看>>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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