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绿可智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迁扩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莞市绿可智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迁扩建)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市绿可智能 (略) (迁扩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 (略) (略) 楼3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绿可智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昇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绿可智能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厂址位于东莞市 (略) (略) (略) H栋四楼二区,营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MA4UW33Y1W。主要从事电线(主要为数据线、耳机线)的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经营范围:智能环保设备投资;研发、销售、生产:智能环保设备、智能环保材料、智能环保产品、五金配件、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电线电缆、塑胶制品、空气净化器及配件、水处理设备及配件、空气采样器;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工程设计、环保技术推广及应用、环保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室内环境空气检测及治理服务;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于2020年9月委托东莞市 (略) 编写了《东莞市绿可智能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与2020年9月24日取得了东莞市环 (略) 的审查批复意见( (略) :东环建[2020] (略)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迁扩建,具体迁扩建内容如下:1、项目由“东莞市 (略) (略) (略) H栋四楼二区”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桥头 (略) (略) 楼301室(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 (略) 卫星坐标:北纬:23° 1" 点击查看>> ";东经:114° 2" 点击查看>> "。2、增加投资50万元,增加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300平方米。3、增加电线(主要为数据线、耳机线)的加工产生,年产4970万米, (略) 分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迁扩建前后设备清单详见表2-4、原辅材料清单详见表2-6)。迁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项目主要从事电线(主要为数据线、耳机线)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电线(主要为数据线、耳机线)5040万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 (略) 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挤出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 (略) (略) 理。二、 (略) 理措施:挤出成型工序:经处理后,挤出成型 (略) 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2.463mg/m3,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中的较严值。挤出成型工序未收集到的 (略) 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的较严值; (略) 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的要求。其中收集到的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略) 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 (略) 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三、 (略) 理措施:项目废包装材料、原料包装及线材边角料 (略) 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原料罐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四、 (略) 理措施: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公示时间2022-05-13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塑胶原料用量与产品产能不匹配;3.未说明绕线是否只把单根铜线绞成一股,未说明是否有使用水性油墨;4.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未考虑工况;5.排气筒 (略) 在建筑物总高度不相符;6.《废气监测计划表》中的监测频次不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的要求。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市绿可智能 (略) (迁扩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 (略) (略) 楼3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绿可智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昇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绿可智能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厂址位于东莞市 (略) (略) (略) H栋四楼二区,营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MA4UW33Y1W。主要从事电线(主要为数据线、耳机线)的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经营范围:智能环保设备投资;研发、销售、生产:智能环保设备、智能环保材料、智能环保产品、五金配件、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电线电缆、塑胶制品、空气净化器及配件、水处理设备及配件、空气采样器;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工程设计、环保技术推广及应用、环保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室内环境空气检测及治理服务;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于2020年9月委托东莞市 (略) 编写了《东莞市绿可智能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与2020年9月24日取得了东莞市环 (略) 的审查批复意见( (略) :东环建[2020] (略)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迁扩建,具体迁扩建内容如下:1、项目由“东莞市 (略) (略) (略) H栋四楼二区”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桥头 (略) (略) 楼301室(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 (略) 卫星坐标:北纬:23° 1" 点击查看>> ";东经:114° 2" 点击查看>> "。2、增加投资50万元,增加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300平方米。3、增加电线(主要为数据线、耳机线)的加工产生,年产4970万米, (略) 分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迁扩建前后设备清单详见表2-4、原辅材料清单详见表2-6)。迁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项目主要从事电线(主要为数据线、耳机线)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电线(主要为数据线、耳机线)5040万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 (略) 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挤出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 (略) (略) 理。二、 (略) 理措施:挤出成型工序:经处理后,挤出成型 (略) 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2.463mg/m3,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中的较严值。挤出成型工序未收集到的 (略) 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的较严值; (略) 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的要求。其中收集到的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略) 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 (略) 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三、 (略) 理措施:项目废包装材料、原料包装及线材边角料 (略) 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原料罐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四、 (略) 理措施: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公示时间2022-05-13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塑胶原料用量与产品产能不匹配;3.未说明绕线是否只把单根铜线绞成一股,未说明是否有使用水性油墨;4.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未考虑工况;5.排气筒 (略) 在建筑物总高度不相符;6.《废气监测计划表》中的监测频次不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的要求。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