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至县黄湓河葛公段河道清淤疏浚及葛公河出口段水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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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至县黄湓河葛公段河道清淤疏浚及葛公河出口段水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至县黄湓河葛公段河道清淤疏浚及葛公河出口段水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东至县黄湓河葛公段河道清淤疏浚及葛公河出口段水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葛公镇

建设单位:

东至县葛公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2年5月6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葛公镇,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黄湓河 (略) K19+686至K26+436长约6.75千米河道进行清淤,清淤扩挖河底宽度按不小于25米控制,河道底纵坡按2.13%控制。(黄湓河葛公段有9座跨河桥,涵及7座拦河堰,跨河桥梁、拦河堰等跨河建筑物上下游各100米范围不清淤);对黄湓河葛公段K21+428至K22+428长1000m左岸堤防迎水坡采用10厘米厚的现浇C25砼护坡进行外坡防护。葛公河出口段河道清淤以横向疏浚为主,疏浚总长约1000米。新建坡式护岸,护岸固脚采用埋石砼,坡面采用干砌石护坡,护至堤顶,护岸总长约1000米。黄湓河葛公段上天井西侧、杨树湾西侧、留山畈 (略) 临时堆土场,各占地1亩;葛公河出口段王村西 (略) 临时堆土场,占地1亩。清淤期为枯水期(2022年10月至次年4月)。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投资〔2021〕 (略) 文立项备案,项目代码为2112-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位于 (略) 下游,清淤起点环评调 (略) 下 (略) ,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和葛公镇相关规划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表土剥离,施工期结束后,对施工期破坏的植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绿化。及时对取土区、临时堆土区及其它因施工造成地表裸露的场地采取造林种草、恢复植被等措施生态修复。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合理的施工时序和施工措施,临时堆土场与沉淀池设置围堰,防止废水影响河道水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 (略) (略) 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在施工 (略) 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扰民。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排放限值。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等。对施工区域定期洒水,周边进行绿 (略) 清扫,减少扬尘。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规定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标准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厂界二级标准。

五、 (略) 置各类固体废弃物。 (略) (略) 理,淤泥弃渣用于土地复垦复植。项目在场地清理、沉淀池开挖等工程产生的土石方主要用于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回填和生态恢复,剩余少量废土石放在堆土场堆存后及 (略) 置或利用。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六、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门:

池州市东至县 (略) 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 (略) 808

联系电话:

0566- 点击查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至县黄湓河葛公段河道清淤疏浚及葛公河出口段水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东至县黄湓河葛公段河道清淤疏浚及葛公河出口段水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葛公镇

建设单位:

东至县葛公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2年5月6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葛公镇,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黄湓河 (略) K19+686至K26+436长约6.75千米河道进行清淤,清淤扩挖河底宽度按不小于25米控制,河道底纵坡按2.13%控制。(黄湓河葛公段有9座跨河桥,涵及7座拦河堰,跨河桥梁、拦河堰等跨河建筑物上下游各100米范围不清淤);对黄湓河葛公段K21+428至K22+428长1000m左岸堤防迎水坡采用10厘米厚的现浇C25砼护坡进行外坡防护。葛公河出口段河道清淤以横向疏浚为主,疏浚总长约1000米。新建坡式护岸,护岸固脚采用埋石砼,坡面采用干砌石护坡,护至堤顶,护岸总长约1000米。黄湓河葛公段上天井西侧、杨树湾西侧、留山畈 (略) 临时堆土场,各占地1亩;葛公河出口段王村西 (略) 临时堆土场,占地1亩。清淤期为枯水期(2022年10月至次年4月)。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投资〔2021〕 (略) 文立项备案,项目代码为2112-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位于 (略) 下游,清淤起点环评调 (略) 下 (略) ,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和葛公镇相关规划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表土剥离,施工期结束后,对施工期破坏的植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绿化。及时对取土区、临时堆土区及其它因施工造成地表裸露的场地采取造林种草、恢复植被等措施生态修复。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合理的施工时序和施工措施,临时堆土场与沉淀池设置围堰,防止废水影响河道水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 (略) (略) 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在施工 (略) 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扰民。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排放限值。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等。对施工区域定期洒水,周边进行绿 (略) 清扫,减少扬尘。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规定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标准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厂界二级标准。

五、 (略) 置各类固体废弃物。 (略) (略) 理,淤泥弃渣用于土地复垦复植。项目在场地清理、沉淀池开挖等工程产生的土石方主要用于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回填和生态恢复,剩余少量废土石放在堆土场堆存后及 (略) 置或利用。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六、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门:

池州市东至县 (略) 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 (略) 808

联系电话:

0566-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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