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000014348/2022-00144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000014348/2022-001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 (略) 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略) 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信箱: @@@ c.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聊城市东昌府 (略) 一楼投资建设窗口
邮 编: 点击查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 (略) 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略) 理站改扩建项目 | 聊城市东昌府区 (略) (略) (略) 北 | 山东 (略) | 聊城市环境科 (略) | 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略) 理站改扩建项目位于东昌府区 (略) (略) (略) 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本工程拟对原 (略) 理站进行改造扩容,不增加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在现状构、建筑物的基础上进行技改扩容,以提 (略) 理能力。扩建后,处理工艺不变,处理规模扩建至400m3/d。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理站的调节池、加温池、沉淀池、反硝化池、污泥池、浓液池单元采取加盖密封结构,脱水机房采取车间密闭然后采用管道抽吸式,将恶臭收集至现有工程垃圾储坑,与垃圾储坑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沼气作为垃圾焚烧炉的一次和二次助 (略) 理。 本项目扩建完成后产生的沼气通过管道输送到本项目现有工程焚烧炉中燃烧。现有工程采用机械排 (略) 理,垃圾焚烧产生的过热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沼气燃烧器设置在垃圾焚烧 (略) 辅助燃烧器的位置。沼气喷入到燃烧炉内进行燃烧后会明显的增加锅炉的热量,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也会有显著的增加。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沼气作为垃圾焚烧炉的一次和二次助 (略) 理可行。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 (略) 理产生的浓水80m3/d,回现有工程焚烧炉作为烟气净化用水。 (略) 理达标外排废水量为309m3/d,外排废水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A等级标准以及聊城嘉 (略) 理有限公司、聊城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噪 (略) 理系统各类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80-90dB(A)。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经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 本项目一 (略) 理产生的沉砂,厌氧反应罐及硝化池产生的污泥,本项目产生的污泥在污泥脱水机房脱水后,不暂存,脱水后直接由车辆运输至由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略) 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 (略) 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略) 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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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 (略) 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略) 理站改扩建项目 | 聊城市东昌府区 (略) (略) (略) 北 | 山东 (略) | 聊城市环境科 (略) | 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略) 理站改扩建项目位于东昌府区 (略) (略) (略) 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本工程拟对原 (略) 理站进行改造扩容,不增加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在现状构、建筑物的基础上进行技改扩容,以提 (略) 理能力。扩建后,处理工艺不变,处理规模扩建至400m3/d。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理站的调节池、加温池、沉淀池、反硝化池、污泥池、浓液池单元采取加盖密封结构,脱水机房采取车间密闭然后采用管道抽吸式,将恶臭收集至现有工程垃圾储坑,与垃圾储坑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沼气作为垃圾焚烧炉的一次和二次助 (略) 理。 本项目扩建完成后产生的沼气通过管道输送到本项目现有工程焚烧炉中燃烧。现有工程采用机械排 (略) 理,垃圾焚烧产生的过热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沼气燃烧器设置在垃圾焚烧 (略) 辅助燃烧器的位置。沼气喷入到燃烧炉内进行燃烧后会明显的增加锅炉的热量,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也会有显著的增加。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沼气作为垃圾焚烧炉的一次和二次助 (略) 理可行。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 (略) 理产生的浓水80m3/d,回现有工程焚烧炉作为烟气净化用水。 (略) 理达标外排废水量为309m3/d,外排废水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A等级标准以及聊城嘉 (略) 理有限公司、聊城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噪 (略) 理系统各类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80-90dB(A)。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经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 本项目一 (略) 理产生的沉砂,厌氧反应罐及硝化池产生的污泥,本项目产生的污泥在污泥脱水机房脱水后,不暂存,脱水后直接由车辆运输至由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略)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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