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2年5月16日拟对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柯城区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基地(柯城区双港路42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113308000026216953/2022-65911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2年5月16日拟对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柯城区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基地(柯城区双港路42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113308000026216953/2022-659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州市柯城区国有 (略) 柯城区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基地(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国有 (略) 柯城区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基地( (略) (略) )建设项目
项目拟建设地点: (略) (略)
建设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国有 (略)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建设项目概况:衢州市柯城区国有 (略) 应衢州市柯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 (略) 要求,拟投资2500万元,利用位于 (略) (略) 的原 (略) 大楼四、五楼闲置用房,对闲置用房进行改造,分隔为试剂准备室、样本制备室、扩增室、缓冲室以及清洗消毒间等,购置荧光定量PCR扩增仪、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核酸转 (略) 、高压灭菌器等设备, (略) 理、样品制备、PCR体系、PCR扩增等工艺流程,实施建设场地规模可达5万管/日检测能力的核酸(PCR)检测基地,检测设备按4万/管日的核酸检测能力进行配置,建成后检测基地形成4万/管日的核酸检测能力。
联系人:衢州 (略) (略) 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570-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衢州市 (略) (略) 柯城 (略) 一楼无差别受理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州市柯城区国有 (略) 柯城区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基地(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国有 (略) 柯城区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基地( (略) (略) )建设项目
项目拟建设地点: (略) (略)
建设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国有 (略)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建设项目概况:衢州市柯城区国有 (略) 应衢州市柯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 (略) 要求,拟投资2500万元,利用位于 (略) (略) 的原 (略) 大楼四、五楼闲置用房,对闲置用房进行改造,分隔为试剂准备室、样本制备室、扩增室、缓冲室以及清洗消毒间等,购置荧光定量PCR扩增仪、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核酸转 (略) 、高压灭菌器等设备, (略) 理、样品制备、PCR体系、PCR扩增等工艺流程,实施建设场地规模可达5万管/日检测能力的核酸(PCR)检测基地,检测设备按4万/管日的核酸检测能力进行配置,建成后检测基地形成4万/管日的核酸检测能力。
联系人:衢州 (略) (略) 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570-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衢州市 (略) (略) 柯城 (略) 一楼无差别受理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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