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博环项管〔2022〕15号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博白县固而安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玉博环项管〔2022〕15号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博白县固而安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博白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博白 (略) 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
经现场勘察,为扩建环评性质。
项目代码:2103-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9000m2,拟投资500万元将原年产1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扩建至5万立方米,新增脲醛树脂胶生产线,用于胶合板生产,并增加配套设备。其中胶水自用不外售。建设单位租用博白县火 (略) (略) 房屋及场地,地块现有:建筑面积约6500m2的厂房、办公生活区、化粪池,本次利用现有基础配套设施安装设备后使用。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0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1〕 (略) ),博白县2021年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 (略) 在区域为达标区。
水环境:本项目区域地表水东平河水质标准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声环境:本项目南、西、 (略) 界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略) 界噪声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
生态环境:根据本项目周围的调查情况可知,本项目附近环境简单,植被以灌木、林木和草本植物为主。区域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较少,主要有鼠类、蛇类、鸟类及昆虫等,均为一般常见物种,未发现珍稀濒危植物、动物分布。区域内无特殊需要保护的动植物资源,其生态环境现状一般。
四、项目建设按照 (略) 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运输车辆进出场应冲洗轮胎, (略) 。
(略) 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
③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
④运输车辆禁止超高超载,采用封闭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尘土洒落。
⑤施工单位应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保养, (略) 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略) 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12点至14点,晚上22点至凌晨6点时间施工。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③合理进行 (略) 。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生活垃圾经工地垃圾箱收集后, (略) (略) 理。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 (略) 房内自然沉降;锯边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②热压、涂胶工序废气经活性炭UV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③制胶车间经活性炭UV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④锅炉废气经 (略) 理后由30m排气筒排放。
⑤食堂油烟经油 (略) 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软水制备和反洗过程前后不改变原水的pH值,为清净下水,统一收集后用于周边苗木灌溉。
②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制胶用水日用水量为10m3, (略) 分蒸发,蒸发量为用水量的20%,即2m3, (略) 进入产品不产生生产废水。
④本项目生活污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⑤初期雨水经四周雨水沟流至 (略) (略) 区绿化。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
② (略) 增加防振垫,避免与地面刚性接触。
③定期检修清理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
④对运输车辆采取慢速行驶及禁鸣喇叭等措施。
⑤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边角废料统一收集,定期外售。
②锯边粉尘定期清理后外售。
③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提供给农户做农肥。
④废原料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 (略) 家回收循环使用。
⑤废油抹布经收集 (略) 门处理。
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胶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而后交由有 (略) 理。
⑦废机油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内机械维修润滑。
⑧生活垃圾经收 (略) 门统一清运。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202 (略) 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 (略) ),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6)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东平镇英梅村博 (略) 边距东平 (略) (略)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区、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生态敏感目标,选址基本合理。
(7)“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略) 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略) 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略) 环境保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九、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玉林 (略)
2022年5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广西 (略) 。 |
玉林市博 (略) 2022年5月16日印发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博白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博白 (略) 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
经现场勘察,为扩建环评性质。
项目代码:2103-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9000m2,拟投资500万元将原年产1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扩建至5万立方米,新增脲醛树脂胶生产线,用于胶合板生产,并增加配套设备。其中胶水自用不外售。建设单位租用博白县火 (略) (略) 房屋及场地,地块现有:建筑面积约6500m2的厂房、办公生活区、化粪池,本次利用现有基础配套设施安装设备后使用。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0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1〕 (略) ),博白县2021年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 (略) 在区域为达标区。
水环境:本项目区域地表水东平河水质标准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声环境:本项目南、西、 (略) 界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略) 界噪声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
生态环境:根据本项目周围的调查情况可知,本项目附近环境简单,植被以灌木、林木和草本植物为主。区域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较少,主要有鼠类、蛇类、鸟类及昆虫等,均为一般常见物种,未发现珍稀濒危植物、动物分布。区域内无特殊需要保护的动植物资源,其生态环境现状一般。
四、项目建设按照 (略) 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运输车辆进出场应冲洗轮胎, (略) 。
(略) 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
③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
④运输车辆禁止超高超载,采用封闭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尘土洒落。
⑤施工单位应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保养, (略) 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略) 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12点至14点,晚上22点至凌晨6点时间施工。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③合理进行 (略) 。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生活垃圾经工地垃圾箱收集后, (略) (略) 理。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 (略) 房内自然沉降;锯边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②热压、涂胶工序废气经活性炭UV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③制胶车间经活性炭UV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④锅炉废气经 (略) 理后由30m排气筒排放。
⑤食堂油烟经油 (略) 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软水制备和反洗过程前后不改变原水的pH值,为清净下水,统一收集后用于周边苗木灌溉。
②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制胶用水日用水量为10m3, (略) 分蒸发,蒸发量为用水量的20%,即2m3, (略) 进入产品不产生生产废水。
④本项目生活污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⑤初期雨水经四周雨水沟流至 (略) (略) 区绿化。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
② (略) 增加防振垫,避免与地面刚性接触。
③定期检修清理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
④对运输车辆采取慢速行驶及禁鸣喇叭等措施。
⑤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边角废料统一收集,定期外售。
②锯边粉尘定期清理后外售。
③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提供给农户做农肥。
④废原料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 (略) 家回收循环使用。
⑤废油抹布经收集 (略) 门处理。
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胶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而后交由有 (略) 理。
⑦废机油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内机械维修润滑。
⑧生活垃圾经收 (略) 门统一清运。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202 (略) 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 (略) ),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6)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东平镇英梅村博 (略) 边距东平 (略) (略)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区、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生态敏感目标,选址基本合理。
(7)“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略) 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略) 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略) 环境保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九、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玉林 (略)
2022年5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广西 (略) 。 |
玉林市博 (略) 2022年5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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