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鼎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昆山市鼎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1、说明
苏州新 (略) 受昆山市 (略) 委托完成了对“昆山市 (略) 包装材料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 (略) 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昆山市 (略) 和苏州新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昆山市 (略) 和苏州新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 (略) 门审查后,昆山市 (略) 和苏州新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昆山市 (略) 包装材料加工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门批准的“昆山市 (略) 包装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昆山市 (略) 包装材料加工项目
(2)项目地点:昆山市 (略) (略)
(3) (略) 属行业:C2927日用塑料制造制造
(4)项目内容: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企业需进行扩建项目,本次扩建新增纸箱1300万个、泡棉1700万个、刀卡2200万个、吸塑产品托盘1300万个、隔板200万个、各类环保降解袋5000万个、纸围板3300万个。 (略) 建设规模为年加工纸箱5900万个,吸塑产品托盘4200万个、EPE泡棉1850万个,包装袋 点击查看>> 万个、隔板200万个、纸围板3300万个。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市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水兵
联系地址:昆山市 (略) (略)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新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联系人:童林金
地址:昆山市 (略)
E-mail: @@@ 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1、说明
苏州新 (略) 受昆山市 (略) 委托完成了对“昆山市 (略) 包装材料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 (略) 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昆山市 (略) 和苏州新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昆山市 (略) 和苏州新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 (略) 门审查后,昆山市 (略) 和苏州新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昆山市 (略) 包装材料加工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门批准的“昆山市 (略) 包装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昆山市 (略) 包装材料加工项目
(2)项目地点:昆山市 (略) (略)
(3) (略) 属行业:C2927日用塑料制造制造
(4)项目内容: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企业需进行扩建项目,本次扩建新增纸箱1300万个、泡棉1700万个、刀卡2200万个、吸塑产品托盘1300万个、隔板200万个、各类环保降解袋5000万个、纸围板3300万个。 (略) 建设规模为年加工纸箱5900万个,吸塑产品托盘4200万个、EPE泡棉1850万个,包装袋 点击查看>> 万个、隔板200万个、纸围板3300万个。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市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水兵
联系地址:昆山市 (略) (略)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新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联系人:童林金
地址:昆山市 (略)
E-mail: @@@ 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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