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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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天 (略) (略) | 天津市西青区中 (略) (略) (西青汽车工业园内) | 中环广源 (略) | 天 (略) (略) 位于天津市西青区中 (略) (略) ,于2019年委托环评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天 (略) 轨道交通机车车辆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通过天津市西青 (略) 审批( (略) :津西审环许可表〔2019〕 (略) ),2021年1月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20年,为满足市场需求,天 (略) (略) 计划在天津市西青区中 (略) (略) (略) 区内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建设“天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020 年9 月委托编制完成《天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0月通过西青 (略) 审批( (略) :津西审环许可表〔2020〕 (略)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 (略) 、落锤及疲劳试验室、锅 (略) 等,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7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9m2,建设规模为年产跨接电缆150列、再生制动能量回收系统100套、车载储能系统200套、新能源汽车储能模组2000辆份、风电变桨储能模组2万组及城轨电气柜50列,目前项目未建成投产。2020年,天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履行时,因闸片、闸瓦系列产品生产工艺有缺陷、不成熟,不具备量产条件,出于建设项目进度问题,暂未纳入当时环评(相关证明见附件)。现闸片、闸瓦系列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已成熟且具备大规模生产条件,天 (略) (略) 在其他建设内容不发生变化情况下,拟对“天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将闸片、闸瓦制动产品纳入本次调整环评中。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 (略) 、落锤及疲劳试验室、锅 (略) 等, (略) 主要用于储能系统、模组生产及试验检测和跨接电缆的组装等,建设规模为年产跨接电缆150列、再生制动能量回收系统100套、车载储能系统200套、新能源汽车储能模组2000辆份、风电变桨储能模组2万组、城轨电气柜50列、合成闸片、闸瓦 点击查看>> 片及粉末冶金闸片 点击查看>> 片。 | 1、施工期 本项目主要新建建(构)筑物 (略) 、落锤及疲劳试验室、锅 (略) 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均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1.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为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1〕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 (略) )等有关环境保护要求,强化施工扬尘管控,做到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渣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着重提出如下需切实落实的环保治理措施及建议: (1)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m的堆放池,并 (略) 分实施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 (2)施工现场内除作业面场地外必 (略) 理,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外檐脚手架一律采用标准密目网维护; (3)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 (略) 线行驶; (4)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禁止现场消化石灰、拌合成土或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 (5) (略) 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专人负责冲洗清扫车轮、车帮,确保出入工地的车 (略) ; (6)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实体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挡材质采用砌体或者定型板材,有基础和墙帽。围 (略) (略) 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设置 (略) 集中存放,及时清运; (8)注意气象条件变化,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开风速大、湿度小的气象条件。当出现4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 (9)在重污染天气下, (略) 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1.2 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弃泥浆由专用罐车外运,按照天津市工程相关管 (略) 置。严禁将施工泥浆排入附近河渠。 (2)选择在合理的时段施工,避免大雨造成冲刷问题。 (3)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倡导文明施工, (略) 点击查看>> 的管理、节约用水,杜绝乱排乱泼。 1.3施工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的机械噪声。 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 (略) ,2018年修订),为了减轻对附近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2)施工期间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高噪声施工设备应加设隔声罩。确 (略) 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倡导文明施工,对于易产生高噪声的金属类工具、器材、框架模板等要轻拿轻放,严禁随意抛扔,产生不必要的人为噪声。 (5)设置环保监察员,并要及时了解各施工作业的噪声影响情况,并因地制宜的采取相应的减振防噪措施。 (6)本评价建议在项目周边场界采用实体围墙作为围挡,其墙高尽量加高,尽量少在场界安置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不要将施工场地的堆场、施工原料加工作业区等易产生噪声的区域设置于 (略) 。 (7)合理安排工程运输 (略) 线和运输时间。 (略) 、施工场地进出口和施工人员集中休息地也应远离周边居民区,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8)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当日22 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严禁未经审批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3日向当地环 (略) 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另外,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中也不要在中午休息时间段进行施工,同时应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周期,以进一步降低其产生的噪声影响。 (9)施工期必须加强环境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使其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10)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确 (略) 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1.4 施工期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弃渣、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1.4.1施工弃渣及建筑垃圾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59m2,产生的弃渣总量约为 点击查看>> t,主要包括土石方及建筑垃圾。 施工垃圾包括建筑材料边角料、废料以及各类材料物品的废包装等,分类暂存于施工场地内存放点,定期外运至指定地点。该工程土建施工应该有计划进行,产生的弃土、弃渣应集中堆放,坚决杜绝就近向周边沟渠倾倒,及时有序清运。 在严格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产生的弃渣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4.2生活垃圾 本工程预计最高日施工人数约为15 人,垃圾按产生量0.5kg/(人·天)计算,则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0.008t/d。 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场内填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中 (略) (略) 产生的生活垃圾,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回收可利用物质,最终填埋场内填埋。 在施工单位按照以 (略) 理的前提下,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略) 述,由于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运营期 废气 根据工艺过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混料废气G1、 (略) 理废气G2、打磨粉尘G3、烧结废气G4及燃气锅炉产生的燃气废气G5。另外,本项目车间内使用少量的酒精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每次用量较少,车间内挥发掉,不再进一步定量分析。同时组装时使用少量 点击查看>> 烯酸胶粘剂和乐泰胶,常温使用,无加热,每次使用量较少,挥发废气甚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产生锅炉排污水、排浓水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 (略) (略) 理厂,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噪音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由上表4-20可以看出,西厂界昼间噪声值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标准值(昼间70 dB(A)), (略) 界昼间噪声值均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值(昼间65 dB(A)),厂界噪声达标,预计对环境不会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类废物分类收集, (略) 房内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占地面积10m2,同时定期外运作为物资回收再利用。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点击查看>> .2-1995)的规定设置环境保护标志,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的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设专用容器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并有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定期委托具有对 (略) 理处置资质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建设 (略) ,采用室内贮存方式,做到防雨、防流失、防二次污染等措施。在建设方对固体废物安 (略) 理处置下,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2年05月16日—2022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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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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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天 (略) (略) | 天津市西青区中 (略) (略) (西青汽车工业园内) | 中环广源 (略) | 天 (略) (略) 位于天津市西青区中 (略) (略) ,于2019年委托环评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天 (略) 轨道交通机车车辆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通过天津市西青 (略) 审批( (略) :津西审环许可表〔2019〕 (略) ),2021年1月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20年,为满足市场需求,天 (略) (略) 计划在天津市西青区中 (略) (略) (略) 区内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建设“天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020 年9 月委托编制完成《天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0月通过西青 (略) 审批( (略) :津西审环许可表〔2020〕 (略)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 (略) 、落锤及疲劳试验室、锅 (略) 等,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7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9m2,建设规模为年产跨接电缆150列、再生制动能量回收系统100套、车载储能系统200套、新能源汽车储能模组2000辆份、风电变桨储能模组2万组及城轨电气柜50列,目前项目未建成投产。2020年,天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履行时,因闸片、闸瓦系列产品生产工艺有缺陷、不成熟,不具备量产条件,出于建设项目进度问题,暂未纳入当时环评(相关证明见附件)。现闸片、闸瓦系列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已成熟且具备大规模生产条件,天 (略) (略) 在其他建设内容不发生变化情况下,拟对“天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将闸片、闸瓦制动产品纳入本次调整环评中。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 (略) 、落锤及疲劳试验室、锅 (略) 等, (略) 主要用于储能系统、模组生产及试验检测和跨接电缆的组装等,建设规模为年产跨接电缆150列、再生制动能量回收系统100套、车载储能系统200套、新能源汽车储能模组2000辆份、风电变桨储能模组2万组、城轨电气柜50列、合成闸片、闸瓦 点击查看>> 片及粉末冶金闸片 点击查看>> 片。 | 1、施工期 本项目主要新建建(构)筑物 (略) 、落锤及疲劳试验室、锅 (略) 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均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1.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为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1〕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 (略) )等有关环境保护要求,强化施工扬尘管控,做到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渣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着重提出如下需切实落实的环保治理措施及建议: (1)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m的堆放池,并 (略) 分实施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 (2)施工现场内除作业面场地外必 (略) 理,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外檐脚手架一律采用标准密目网维护; (3)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 (略) 线行驶; (4)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禁止现场消化石灰、拌合成土或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 (5) (略) 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专人负责冲洗清扫车轮、车帮,确保出入工地的车 (略) ; (6)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实体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挡材质采用砌体或者定型板材,有基础和墙帽。围 (略) (略) 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设置 (略) 集中存放,及时清运; (8)注意气象条件变化,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开风速大、湿度小的气象条件。当出现4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 (9)在重污染天气下, (略) 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1.2 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弃泥浆由专用罐车外运,按照天津市工程相关管 (略) 置。严禁将施工泥浆排入附近河渠。 (2)选择在合理的时段施工,避免大雨造成冲刷问题。 (3)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倡导文明施工, (略) 点击查看>> 的管理、节约用水,杜绝乱排乱泼。 1.3施工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的机械噪声。 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 (略) ,2018年修订),为了减轻对附近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2)施工期间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高噪声施工设备应加设隔声罩。确 (略) 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倡导文明施工,对于易产生高噪声的金属类工具、器材、框架模板等要轻拿轻放,严禁随意抛扔,产生不必要的人为噪声。 (5)设置环保监察员,并要及时了解各施工作业的噪声影响情况,并因地制宜的采取相应的减振防噪措施。 (6)本评价建议在项目周边场界采用实体围墙作为围挡,其墙高尽量加高,尽量少在场界安置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不要将施工场地的堆场、施工原料加工作业区等易产生噪声的区域设置于 (略) 。 (7)合理安排工程运输 (略) 线和运输时间。 (略) 、施工场地进出口和施工人员集中休息地也应远离周边居民区,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8)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当日22 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严禁未经审批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3日向当地环 (略) 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另外,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中也不要在中午休息时间段进行施工,同时应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周期,以进一步降低其产生的噪声影响。 (9)施工期必须加强环境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使其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10)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确 (略) 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1.4 施工期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弃渣、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1.4.1施工弃渣及建筑垃圾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59m2,产生的弃渣总量约为 点击查看>> t,主要包括土石方及建筑垃圾。 施工垃圾包括建筑材料边角料、废料以及各类材料物品的废包装等,分类暂存于施工场地内存放点,定期外运至指定地点。该工程土建施工应该有计划进行,产生的弃土、弃渣应集中堆放,坚决杜绝就近向周边沟渠倾倒,及时有序清运。 在严格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产生的弃渣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4.2生活垃圾 本工程预计最高日施工人数约为15 人,垃圾按产生量0.5kg/(人·天)计算,则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0.008t/d。 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场内填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中 (略) (略) 产生的生活垃圾,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回收可利用物质,最终填埋场内填埋。 在施工单位按照以 (略) 理的前提下,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略) 述,由于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运营期 废气 根据工艺过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混料废气G1、 (略) 理废气G2、打磨粉尘G3、烧结废气G4及燃气锅炉产生的燃气废气G5。另外,本项目车间内使用少量的酒精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每次用量较少,车间内挥发掉,不再进一步定量分析。同时组装时使用少量 点击查看>> 烯酸胶粘剂和乐泰胶,常温使用,无加热,每次使用量较少,挥发废气甚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产生锅炉排污水、排浓水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 (略) (略) 理厂,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噪音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由上表4-20可以看出,西厂界昼间噪声值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标准值(昼间70 dB(A)), (略) 界昼间噪声值均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值(昼间65 dB(A)),厂界噪声达标,预计对环境不会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类废物分类收集, (略) 房内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占地面积10m2,同时定期外运作为物资回收再利用。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点击查看>> .2-1995)的规定设置环境保护标志,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的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设专用容器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并有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定期委托具有对 (略) 理处置资质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建设 (略) ,采用室内贮存方式,做到防雨、防流失、防二次污染等措施。在建设方对固体废物安 (略) 理处置下,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2年05月16日—2022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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