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略) 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1)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2个或以上F级(2x390MW以上机组规模) (略) 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业主联系方式、合同证明文件,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相关页等。
(2)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有效时间以合同双方盖章页签字日期为准,签字日期不同的以距离截标日期最近的时间为准。
4.人员资质:编制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1个或以上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资料,证明文件至少含任命书或合同文本中体现负责人信息的相关页或对应合同业绩的报告签字页或其他证明文件。
5.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 (略) 除外)。
6.须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中。
7.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 (略) (略) 以“取消投标资格” (略) 罚, (略) (略) 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 (略) 有限公司或中 (略) (略) 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 (略) 门取消 (略) 罚期内; (略)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 (略) 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