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锂电池正极材料用匣钵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锂电池正极材料用匣钵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万件锂电池正极材料用匣钵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浙 (略)
建设地址: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项目拟收购浙江立鑫 (略) 的土地及房产,淘汰原有的耐火窑炉及相关生产设备,新增隧道窑、高温梭式窑、四柱液压机等生产及相关辅助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年产200万件锂电池正极材料用匣钵。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
(1)废气:粉尘、窑炉尾气。
(2)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生产车间、 (略) 理装置等设备噪声。
(4)固废:收集的粉尘、原材料包装固废、次品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加强车间管理后进行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 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的要求。窑炉尾气经低氮 (略) 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 (略) 理后纳管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企业需加强设备的维护,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略) 理收集净化风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独立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在 (略) 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并设置隔离墙,地脚配置减震器,在风机周围设置隔声罩等; (略) 房内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隔基础,做好隔震垫;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 (略) 有门窗;合理安排运输和装卸,规范操作,减少撞击和其它人为噪声。
(4)固废
本项目生活 (略) 门统一清运;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原材料包装固废 (略) 门回收再利用。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要点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建成营运后又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评简写本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 (略) 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 (略)
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 (略)
联系人:高寿林 电话: 点击查看>>
2、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章亮 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略) (略) 5718室
3、湖州 (略) (略) :0572- 点击查看>>
八、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2022年05月17日~05月30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 (略) 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浙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6日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万件锂电池正极材料用匣钵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浙 (略)
建设地址: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项目拟收购浙江立鑫 (略) 的土地及房产,淘汰原有的耐火窑炉及相关生产设备,新增隧道窑、高温梭式窑、四柱液压机等生产及相关辅助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年产200万件锂电池正极材料用匣钵。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
(1)废气:粉尘、窑炉尾气。
(2)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生产车间、 (略) 理装置等设备噪声。
(4)固废:收集的粉尘、原材料包装固废、次品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加强车间管理后进行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 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的要求。窑炉尾气经低氮 (略) 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 (略) 理后纳管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企业需加强设备的维护,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略) 理收集净化风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独立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在 (略) 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并设置隔离墙,地脚配置减震器,在风机周围设置隔声罩等; (略) 房内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隔基础,做好隔震垫;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 (略) 有门窗;合理安排运输和装卸,规范操作,减少撞击和其它人为噪声。
(4)固废
本项目生活 (略) 门统一清运;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原材料包装固废 (略) 门回收再利用。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要点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建成营运后又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评简写本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 (略) 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 (略)
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 (略)
联系人:高寿林 电话: 点击查看>>
2、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章亮 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略) (略) 5718室
3、湖州 (略) (略) :0572- 点击查看>>
八、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2022年05月17日~05月30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 (略) 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浙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